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1,213,780股,可上市流通数量为7,106,780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3月16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股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8号文核准,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0,000万股,并于2010年3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二、相关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公司股东王杏才、李超、李彤彤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作为公司董事,股东王杏才、李超承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在其离职后法规规定的限售期内不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上述承诺均得到了严格履行。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3月16日;
2、公司原董事王杏才于2010年7月29日第一届董事会换届离任,于2011年1月29日离任6个月届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原董事王杏才持有本公司股份5,550,000股,全部为IPO前发行限售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775,000股。
3、公司原董事李超于2010年7月29日第一届董事会换届离任,于2011年1月29日离任6个月届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原董事李超持有本公司股份2,664,000股,全部为IPO前发行限售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332,000股。
4、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的总数为11,213,780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7,106,780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持有限售股份数量(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数量(股)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
数量(股)
王杏才
5,550,000
5,550,000
2,775,000
李彤彤
2,999,780
2,999,780
2,999,780
李超
2,664,000
2,664,000
1,332,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公司此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情况出具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结论性意见为:
1、卓翼科技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2、卓翼科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王杏才、李彤彤和李超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时做出的承诺;
3、卓翼科技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4、本保荐机构同意卓翼科技上述三名股东持有的限售股份可流通上市。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3、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