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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股份大股东5年内消除同业竞争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14日 02:56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牛洪军

  国药股份(600511)公告,公司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关于避免国药股份同业竞争的承诺》,未来5年内在条件成熟时将尽快全面解决与国药股份的同业竞争问题。

  公告称,为了支持国药股份规范运营,避免同业竞争,国药集团下属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国药控股,现为国药股份的控股股东)此前已作出有关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并进行了相应的公告。根据承诺精神,近年来国药控股已采取了一些措施避免同业竞争。

  2007年6月,由于国药股份下属从事零售业务的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连年经营一直处在亏损状态,降低了国药股份整体盈利能力,为了彻底解决与国药控股零售业务未来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以及保护上市公司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国药股份将所持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74%的股权全部转让予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国药股份不再从事医药零售业务,彻底消除了与国药控股在医药零售业务方面未来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

  此外,截至2009年上半年,国药控股已将北京地区的药品仓储和配送工作全部交由国药股份子公司国药物流有限公司全面负责,从而实现了国药股份与国药控股在北京的其他分销企业在药品物流环节的对接和统一,有利于北京地区分销业务的整合工作。

  对于未来,国药集团表示,近年来,中国医药分销行业发展迅速,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为了适应市场发展的趋势,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彻底解决国药股份的同业竞争问题,国药集团进一步承诺将以国药控股作为医药商业运营最终唯一平台,积极推动其内部与国药股份的业务和资产整合工作,未来5年内在条件成熟时将尽快全面解决与国药股份的同业竞争问题,更加规范上市公司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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