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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11日 03:2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0301证券简称:东方市场公告编号:2011-002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3月10日上午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3月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参加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到会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吴新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充分讨论,与会董事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经股东单位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计高雄先生、孙少华先生、罗玉坤先生、姚京华先生、顾昆根先生5人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张钰良先生、夏令敏先生、赵荣兰女士、金月芳女士4 人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表决情况如下:

  1、提名计高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孙少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罗玉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提名姚京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提名顾昆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提名张钰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提名夏令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提名赵荣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提名金月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决议通过的董事候选人名单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修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具体内容见附件2),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1年3月 29日上午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详细情况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1-00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附件1: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计高雄,男,1972年11月出生,汉族,江苏省吴江市人,国籍中国,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1990年9月-1992年12月任吴江市人民法院书记员,1993年1月-1998年2月任吴江市坛丘镇工业公司办事员,1998年3月-2000年7月任吴江市坛丘镇工业公司副经理,2000年8月-2009年4月任吴江市盛泽镇经济服务中心副主任,2009年5月-2009年12月任吴江市盛泽镇招商中心副主任,2010年1月-2010年10月任中国东方丝绸市场服务业发展局局长,2010年11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

  孙少华,男,1962年10月出生,汉族,江苏省吴江市人,国籍中国,研究生学历,会计师、经济师职称,现任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981年7月-1989年12月任职于吴江煤炭石油总公司,历任会计、财务科长、副总经理,1989年12月-1993年1月任职于吴江物资企业总公司、吴江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公司,担任法人代表,1993年1月-2002年1月任职于吴江市物资局、吴江市物资企业集团总公司,任财务科长,2002年1月-2005年8月任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管理部经理,2005年8月-至今任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罗玉坤,男,1970年3月出生,汉族,江苏省吴江市人,国籍中国,本科学历,会计师,现任吴江市东方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994年8月-1996年8月任职于松陵镇财政所,1996年9月-2004年3月任职于吴江市财政局,2004年4月-2009年5月任吴江市财政支付中心副主任,2009年5月起任吴江市东方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姚京华,男,1957年12月出生,汉族,江苏省吴江市人,国籍中国,大专文化,高级会计师,现任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1974年10月-1977年5月任南麻镇中旺村团支部书记,1977年6月-1980年7月任吴江化肥厂合同制工人,1980年8月-1987年6月任南麻镇办企业主办会计,1987年7月-2010年4月任职于南麻镇、盛泽镇财政所,2010年5月起任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顾昆根,男,1963年3月出生,汉族,江苏省昆山市人,国籍中国,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江苏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

  1983年7月-2000年5月任职于江苏省国防科工办财务处,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00年5月-2006年5月任江苏省国防工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06年6月-2006年11月任江苏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部总经理,2006年12月起任江苏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

  张钰良,男,1941年2月出生,汉族,江苏省吴江市人,国籍中国,大专文化,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961年6月-1962年6月任职于吴江农科所,1962年6月-1978年5月任职于吴江庙港粮管所,1978年5月-1979年12月任职于吴江庙港镇镇政府,1979年12月-1983年12月任职于吴江市委农工部,1983年12月-1997年2月任职于吴江市委、市政府,1997年2月-2001年3月任职于吴江市人大。2006年3月参加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的2006年度第一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05年9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夏令敏,男,1965年10月出生,汉族,辽宁省庄河市人,国籍中国,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副秘书长、中国纺织信息中心党委书记,兼任美尔雅吉林化纤独立董事。

  1991年4月-1992年8月任北京服装学院团委副书记,1992年9月-1996年7月任化工系党总支副书记、系副主任,1996年8月-1997年6月任中国纺织报社总编室副主任,1997年7月-1998年3月任中国纺织总会办公厅助理调研员,1998年4月-2000年10月任国家纺织工业局办公室调研员,2000年10月-2008年3月任中国纺织信息中心副主任,2001年4月-2006年12月任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信息部副主任,2006年10月起至今任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副秘书长,2006年12月起至今兼任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信息部主任,2007年12月起至今任中国纺织信息中心党委书记。2010年8月参加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主办的第三十期独立董事培训班,并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赵荣兰,女,1953年2月出生,满族,黑龙江省宁安市人,国籍中国,大专文化,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苏州华瑞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976年7月-1978年12月任黑龙江省宁安市石油公司会计,1978年12月-1988年12月任江苏省吴江县盛泽乡会计、财政所所长,1988年12月-2005年3月任江苏省吴江市审计局副局长,2005年3月起任职于苏州华瑞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2月参加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主办的第十五期独立董事培训班,并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08年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金月芳,女,1953年11月出生,汉族,江苏省吴江市人,国籍中国,大专文化,高级会计师,现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975年5月-1978年5月任南麻农科站技术员、知青点会计,1978年6月-1981年11月任南麻制桶厂主办会计。1981年12月-1990年12月任吴江市财政局盛泽财政所总会计,1991年1月-2005年12月任吴江市财政局盛泽财政所副所长兼总会计。2006年1月-2008年12月任吴江市财政局财政会计学会盛泽负责人。2009年10月参加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主办的第二十五期独立董事培训班,并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0年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特别说明:

  1、姚京华先生目前任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除此之外,上述9位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2、上述9位董事候选人目前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现任、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2: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案

  原第十九条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为1,218,236,445股,全部为普通流通股。

  现修改为: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218,236,445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218,236,445 股。

  原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不足8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现修改为:

  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原第一百一十四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本章程规定的8人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现修改为:

  第一百一十四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法定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原第一百二十一条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副董事长一人。

  现修改为:

  第一百二十一条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三分之一。设董事长一人,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副董事长一人。

  原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召开董事会的会议通知,以专人送出或以邮件方式送出。

  现修改为: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召开董事会的会议通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以邮件方式发出。

  原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召开监事会的会议通知,以专人送出或以邮件方式送出。

  现修改为:

  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召开监事会的会议通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以邮件方式发出。

  证券代码:000301证券简称:东方市场公告编号:2011-003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3月10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形式已于2011年3月1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6名,实到6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兴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经征求股东单位意见,公司监事会提名徐兴祥先生、朱小萍女士、王宁先生、陈国琴女士4人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表决情况如下:

  1、 提名徐兴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提名朱小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王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提名陈国琴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决议通过的监事候选人名单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产生,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

  新一届监事会成员中,两名职工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与股东大会选举出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事职务。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附件: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徐兴祥,男,1953年8月出生,汉族,江苏省吴江市人,国籍中国,大专文化,经济师,现任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兼盛泽热电厂厂长。

  1970年10月-1980年6月任职于吴江县农机修造厂,1980年6月-1988年10月任职于上缝三厂吴江分厂,1988年10月-1992年4月任职于上海大隆机器厂吴江分厂,1992年4月起任盛泽热电厂厂长。1998年7月-2007年12月任本公司董事,2008年1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朱小萍,女,1964年1月出生,汉族,江苏省无锡市人,国籍中国,本科学历,会计师,现任吴江市东方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1980年12月-1986年12月任职于吴江水泥厂劳资部,1987年1月-1990年11月任吴江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会计,1990年12月-2007年1月任职于吴江市财政局,历任综合科科员、副科长、科长,2007年1月起任吴江市东方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王宁,男,1962年2月出生,汉族,北京市人,国籍中国,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丝绸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1984年8月-1993年8月任国家纺织工业部计划司工程师,1993年8月-1994年6月任中国丝绸工业总公司物资部工程师,1994年7月-2000年9月任中国丝绸工业总公司上海中丝原料公司经理,2000年10月-2010年3月历任中国丝绸工业总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2010年4月起任中国丝绸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5月-2007年12月任本公司董事,2008年1月起任本公司监事。

  陈国琴,女,1960年4月出生,汉族,北京市人,国籍中国,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服装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发展部经理、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1984年-1992年任北京电子管厂财务科科员,1992年-1995年任北京中迅机电公司财务主管,1995-2005年任中国服装集团公司财务部经理,2005年起任中国服装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发展部经理。2001年7月-2003年4月任本公司董事,2003年5月起任本公司监事。

  特别说明:

  1、上述4位监事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上述4位监事候选人目前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现任、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301证券简称:东方市场公告编号:2011-004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现就提名张钰良先生、夏令敏先生、赵荣兰女士、金月芳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一)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也不在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三)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为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五)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形。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五、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六、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七、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包括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在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任职超过六年。

  十一、被提名人已经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十二、被提名人当选后,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十三、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

  提名人(盖章):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3月10日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钰良、夏令敏、赵荣兰、金月芳,作为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张钰良、夏令敏、赵荣兰、金月芳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张钰良、夏令敏、赵荣兰、金月芳 (签署)

  日期:2011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0301证券简称:东方市场公告编号:2011-005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11年3月29日上午召开公司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3月29日(星期二)上午9:00开始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5、会议召开地点:吴江市盛泽镇市场路丝绸股份大厦七楼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11年3月24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3月24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合法性和完备性情况: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专项意见,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议程: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

  (1)会议第1-2项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需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报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待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3)会议第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三)披露情况:

  第1-3项议案详细情况以及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1-002、2011-003)。

  三、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3月28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市场路丝绸股份大厦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其它事项

  1、会议召开时间、费用:会议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市场路丝绸股份大厦

  邮政编码:215228

  联系电话:(0512)63527635、63573480

  公司传真:(0512)63552272

  联系人:汪钟颖、孙薇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个人)意见代理行使表决权。

  议案

  表决意见

  累计投票数

  投票数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1.1非独立董事选举

  ——

  ——

  (1)选举计高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孙少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罗玉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4)选举姚京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5)选举顾昆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2独立董事选举

  ——

  ——

  (1)选举张钰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夏令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赵荣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选举金月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1)选举徐兴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朱小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3)选举王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4)选举陈国琴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议案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持股数:

  委托日期:2011年 3月 日

  说明:

  1、第1项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和第2项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总数为X*5;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总数为X*4;对监事候选人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选举监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总数为X*4(X指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本公司股数,股东应当以所拥有的选举票总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将累积表决票数分别投向数个或全部集中投向任一董事或监事候选人。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对董事或监事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投票总数等于或少于其累积表决票数时,该股东投票有效,累积表决票数与实际投票数的差额部分视为放弃。

  2、第3项议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相应空格内打“√”;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相应空格内打“√”;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相应空格内打“√”。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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