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1年3月10日接到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通知。根据通知,2011年3月2日-9日之间,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共计增持中科英华 6,520 ,030 股,占中科英华股份总额的 0.57%,价格区间为: 8.002-8.269元/股。
由于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润物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润物控股有限公司与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报告日,润物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中科英华51,000,000股,占中科英华股份总额的4.43%。本次增持后,两公司合计持有中科英华57,520,030股,占中科英华股份总额的5.00%。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11日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名称: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路286号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股票代码:6001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润物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中国电子大厦B座9楼1901-1906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中国电子大厦B座9楼1901-1906室
联系电话:010-5875228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333弄3号26C室-21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龙阳路2277号永达大厦302室
联系电话:021-61057307
股权变动性质:一致行动人增持
签署日期:2011年3月1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中科英华
指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润物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增持情况
指
润物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日-3月9日之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买入中科英华股票6,520,030股,占中科英华股份总额的0.57 %
本报告/本报告书/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润物控股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润物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远
设立日期:
2008年3月10日
注册地:
北京海淀区丹棱街3号B座1903室
公司注册资本:
80000万元
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企业形象策划;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销售机械设备、通讯器材、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计算机及配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110000010868465
税务登记证号码为:
110108672800350
控股股东:
陈远
股东情况:
陈远持有公司93.75%的股权,甘晓娟持有公司6.25%的股权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电子大厦B座19楼
联系电话:
010-58752288
2、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远
设立日期:
1994年11月16日
注册地:
上海
公司注册资本:
壹亿肆仟肆佰捌拾万元
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清洁服务,室内装潢,物业管理,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建筑材料,机电设备,通讯设备,通讯器材,办公设备及用品,计算机及配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310106000043968
税务登记证号码为:
310106133199092
控股股东:
润物控股有限公司
股东情况
润物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龙阳路2277号永达大厦302室
联系电话:
61057307
鉴于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润物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润物控股有限公司与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润物控股有限公司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陈远
执行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陈远
总裁
中国
中国
无
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甘晓娟
监事
中国
中国
无
无
2、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陈远
执行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润物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
陈远
总经理
中国
中国
无
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润物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
林蓉
监事
中国
中国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形。
第二节 持股目的
一、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中科英华股份的目的是用于战略投资需要。
二、后续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的12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有可能继续增持中科英华股份。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1年3月2日-9日之间,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共计增持中科英华 6,520 ,030 股,占中科英华股份总额的 0.57%,价格区间为: 8.002-8.269元/股。
由于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润物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润物控股有限公司与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报告日,润物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中科英华51,000,000股,占中科英华股份总额的4.43%。本次增持后,两公司合计持有中科英华57,520,030股,占中科英华股份总额的5.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中科英华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润物控股有限公司分别于2010年11月8日2010年11月25日将其持中科英华共计5100万股股份质押给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润物控股有限公司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51,000,000
4.43
51,000,000
4.43
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0
0
6,520,030
0.57
一致行动人合计
51,000,000
4.43
57,520,030
5.0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的说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最近3年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公告书披露之日起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中科英华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润物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1年3月日
第六节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
2、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长春
股票简称
中科英华
股票代码
6001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润物控股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中国电子大厦B座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333弄3号26C室-21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减少口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口
一致行动人
有√无 口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口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口否√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继承口赠与口
其他口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合计持股数量:51,000,000股持股比例: 4.43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57,520,030股变动比例:5.0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否口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口否√
润物控股有限公司(盖章):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1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