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1年3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3月5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计9人,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0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宗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达到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制度内容详见2011年3月1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制度内容详见2010年3月1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