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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福州联合实业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10日 09:01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0671证券简称:阳光城公告编号:2011-026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福州联合实业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续签互保协议涉及的互保人名称:福州联合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实业”)。

  ◎ 本次签订互保协议的金额:人民币6,500万元,上述互保期限为二年。

  ◎ 本次签订的互保协议约定的担保方式含信用信用担保、资产抵押、权利质押等。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联合实业签订互保协议的总额度为人民币6,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6.11%。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73,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69.14%,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签订互保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函、进口开证、申办票据贴现、申办保理业务等业务,由此公司需要提供相应的资产抵押或信用担保。公司根据与相关单位的协商及资信调查情况,与联合实业续签互保协议,为双方开展银行授信及申办融资业务互相提供担保,互保额度为6,500万元。

  本次担保后,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73,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69.14%。

  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与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被担保人的情况

  (一)联合实业基本情况

  名称:福州联合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号:350100100013490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福新路28号16号楼一层

  法定代表人:叶兰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7,150万元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商务管理;置业;承接绿化工程;对信息产业、电子商务行业的投资;建筑材料、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通讯器材、体育用品、文化用品、金属制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及日用百货批发零售;有色金属、塑料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化肥(不含危险化学品)、饲料、电梯、冶金炉料、钢坯、焦炭的批发;代理销售福建省福鼎市绿丰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农药(不含危险化学品)。

  与公司关联关系:无。

  (二)联合实业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截止2009年12月31日,联合实业的资产总额为79,359.19万元,负债总额32,258.1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0.65%,净资产47,101.08万元,2009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8,874.80万元,实现净利润7,637.2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

  三、互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福州联合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互保总额度:甲、乙双方以互保方式分别为对方提供银行贷款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500万元,在此额度内可一次或分次使用。

  (二)互保期限:两年(在互保期限内其中一方为对方所提供的担保均为有效)。

  (三)互保方式:含双方之间互相提供信用担保、资产抵押、权利质押等。

  (四)根据互保金额对等的原则,甲、乙双方同意为对方在互保期限内向银行申请符合要求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具体担保金额方面以银行核定的担保额为准。在担保的实施方面,采用一笔一签的方式,依具体签订的担保合同作为担保方承担担保责任的依据。

  (五)反担保:有。

  四、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经审核,并结合联合实业的经营状况,认为该公司主营业务稳定,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较为良好,具有一定的履约能力,自身能够偿还所借银行贷款,公司与其建立互保关系风险可控,同时,该公司也为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可以保障公司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签订互保协议,是为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提供相应的资产抵押或信用担保。被担保方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较为优良,具有一定的履约能力,自身能够偿还所借银行贷款,公司与其建立互保关系风险可控。同时,被担保方也为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可以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73,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69.14%。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一)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福州联合实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三)公司与福州联合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互保协议。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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