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0证券简称:杭氧股份公告编号:2010-08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1年3月8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相同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长沙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为杭州萧山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杭氧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杭氧”)、杭州萧山杭氧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萧山杭氧”)提供担保。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经过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上述担保事项。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长沙杭氧气体有限公司
长沙杭氧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25日,注册地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湘中路18号,注册资本1700万元,法定代表人:许迪。长沙杭氧总资产为1700万元,负债为0元,该公司目前处于建设期,尚无盈利。
2、杭州萧山杭氧气体有限公司
萧山杭氧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28日,注册地为萧山区义蓬街道宏景街86号,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许迪。萧山杭氧总资产为2000万元,负债为0元,该公司目前处于建设期,尚无盈利。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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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和期限,公司将在以后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长沙杭氧和萧山杭氧均为本公司新设的全资子公司,缺乏融资能力,且目前均处于建设期,对资金的需求迫切,需要母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
长沙杭氧和萧山杭氧发展前景广阔,本次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2011年3月8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相同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长沙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为杭州萧山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26,3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22%,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