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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限价新规无碍药企利润增长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09日 03:59  东方早报

  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从3月28日起降低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

  终端零售价已低于规定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下称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从3月28日起降低部分主要用于治疗感染和心血管疾病的抗生素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共涉及162个品种,近1300个剂型规格。调整后的价格比现行规定价格平均降低21%,预计每年可减轻群众负担近100亿元。

  我们认为,此次药品最高零售价调整对行业的影响小于预期。本次调整的是药品最高零售价,而非招标价或出厂价。实际上,此前各省已进行多次地方性的招标降价,不少品种的终端零售价事实上已比最高零售价低很多,特别是竞争较充分的普药品种。因此,本次降价对企业的实质影响比预期要小,行业整体向上趋势不变。

  此外,国家发改委本次对单独定价的药品品种再次进行调整,外资“特权”继续被剥夺。本次调价涉及34家外企产品的140多个品规,降价幅度基本在10%~30%。

  此次药价调整涉及部分A股上市公司,如华北制药(青霉素V、头孢噻肟、去甲万古霉素)、哈药股份(阿莫西林)、广州白云山(头孢地尼、头孢克肟)、誉衡药业(头孢米诺)、西南药业(头孢唑肟)、昆明制药(阿莫西林)等。但由于此前以上药品的终端零售价格大多已经低于此次规定的最高零售价,因此对企业业绩影响较小。

  值得注意的是,在调低最高零售价的同时,国家发改委还取消了20种药物的单独定价资格,这20种药物除上海医药的氧氟沙星外,其他全部是外资企业产品。

  【投资建议】

  总体来看,药品降价是一个大趋势,但专利药、首仿药仍能获得单独定价权,因此创新型为导向的生产企业将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建议配置优质企业益佰制药云南白药东阿阿胶、科伦药业、鱼跃医疗、上海医药、康美药业等。国泰君安

  录入编辑:张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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