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鲁北股票代码:600727编号:临2011-005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管辞职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3月4日收到公司冯怡深先生、翟洪轩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冯怡深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及总经理职务、翟洪轩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及高管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冯怡深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公司董事会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补选董事和高管人员。
同时,公司监事会收到佘洪华先生、张式芳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佘洪华先生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张式芳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张式芳先生的辞职已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后生效,生效前张式芳先生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在此,公司对冯怡深先生、翟洪轩先生、佘洪华先生、张式芳先生在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
股票简称:*ST鲁北股票代码:600727编号:临2011-006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鉴于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监事佘洪华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职务,公司工会委员会于2011年3月5日召开了公司201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蔡敬军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职期限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
附:蔡敬军先生简历:
蔡敬军,男,41岁,大学学历,工程师。历任山东鲁北化总厂电仪车间主任、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计量科长科长、现任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厂厂长。蔡敬军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至今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
股票简称:*ST鲁北股票代码:600727编号:临2011-007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2月27日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 3月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应到5人,实到5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树常主持。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山东鲁北海生生物有限公司溴素装置资产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减少同业竞争,公司拟收购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鲁北集团”)全资子公司-山东鲁北海生生物有限公司拥有的溴素装置资产。该项资产已经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评估,评估价值为543.13万元。经双方协商,以评估价值543.13万元收购该项资产。
本次资产收购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陈树常先生回避了表决。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项资产收购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山东鲁北盐化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山东鲁北盐化有限公司40%国有股权项目挂牌公告于2011年3月7日在山东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告(公告号ZBZR11016),将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持有的鲁北盐化公司40%国有股权以18237万元为底价挂牌转让。为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改善财务状况,公司拟以18237万元为底价参与竞买山东省产权交易中心挂牌的“山东鲁北盐化有限公司40%国有股权转让”项目。
上述交易转让方山东鲁北盐化有限公司为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收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陈树常先生回避了表决。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收购溴素装置资产和鲁北盐化公司部分股权两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以上两项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以上两项交易的实施,可以减少同业竞争,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和持续盈利能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出租公司机修厂资产经营权的议案》。
截至2010年12月底,公司机修厂固定资产原值247.56万元,累计折旧180.59万元,固定资产净值66.97万元。为便于公司机修厂生产经营,实现效益最大化,拟将公司机修厂所属资产经营权出租给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全资子公司无棣海川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租期壹年,年租金18万元。
上述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陈树常先生回避了表决。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以上交易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3月4日收到公司董事冯怡深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需补选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拟补选马文举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提名马文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同意将马文举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马文举先生简历
马文举,男,32岁,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会计、主管会计;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截至2011年3月4日,马文举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因工作变动,冯怡深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武文焕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附:武文焕先生简历
武文焕,男,56岁,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无棣县硫酸厂副厂长,山东鲁北化工总厂副厂长,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总工程师。
2、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张金增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附:张金增先生简历
张金增,男,36岁,大学学历,工程师。历任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技术开发部副主任,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现任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主任。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董事会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胜任相应岗位的职责,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武文焕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张金增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六、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定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地址:山东省无棣县埕口镇
(二)会议时间及期限:2011年3月23日(周三)上午9:30-12:00
(三)会议地点:公司宾馆楼会议室
(四)会议内容如下:
1、审议关于收购山东鲁北盐化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2、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五)出席会议股东资格
2011年3月16日(周三)在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受委托出席会议的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在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将授权委托书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送达本通知所述其它事项中列明之地址,受委托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列席会议人员: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在通知的时间内持如下文件向公司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股凭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来函登记时间以邮戳为准,但公司于3月22日下午5:00前收到的方视为办理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1年3月22日上午9:00-下午5:00
(七)其他事项:
1、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楼二楼)
3、邮编:251909
4、联系人:张金增、蔺红波
5、联系电话:0543-6451265传真:0543-6451265
附: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为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为【】股,股东帐户为【】,兹委托【】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拟审议事项以及临时提案均可根据其自己的判断代为行使表决权。
特此授权!
委托人(签章):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代码:
2011年【】月【】日
特此公告。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
股票代码:600727股票简称:*ST鲁北编号:临2011—008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2月27日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3月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监事应到3人,实到2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山东鲁北海生生物有限公司溴素装置资产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减少同业竞争,公司拟收购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鲁北集团”)全资子公司-山东鲁北海生生物有限公司拥有的溴素装置资产。该项资产已经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评估,评估价值为543.13万元。经双方协商,以评估价值543.13万元收购该项资产。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山东鲁北盐化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山东鲁北盐化有限公司40%国有股权项目挂牌公告于2011年3月7日在山东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告(公告号ZBZR11016),将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持有的鲁北盐化公司40%国有股权以18237万元为底价挂牌转让。为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改善财务状况,公司拟以18237万元为底价参与竞买山东省产权交易中心挂牌的“山东鲁北盐化有限公司40%国有股权转让”项目。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出租公司机修厂资产经营权的议案》。
截至2010年12月底,公司机修厂固定资产原值247.56万元,累计折旧180.59万元,固定资产净值66.97万元。为便于公司机修厂生产经营,实现效益最大化,拟将公司机修厂所属资产经营权出租给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全资子公司无棣海川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租期壹年,年租金18万元。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做出的关于收购山东鲁北海生生物有限公司溴素项目资产、关于收购山东鲁北盐化有限公司股权、关于出租公司机修厂资产经营权三项议案的审议程序、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上述交易的实施,可以减少同业竞争,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和持续盈利能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2011年3月4日收到公司监事张式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需补选监事。经公司大股东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提名拟补选冯其森先生担任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冯其森先生简历
冯其森,男,43岁,大专学历,工程师,历任山东鲁北化工总厂机修厂车间主任、厂长,无棣海川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工程公司总经理。冯其森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至今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3月7日
股票简称:*ST鲁北股票代码:600727编号:临2011-009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收购山东鲁北海生生物有限公司溴素装置全部资产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树常先生回避表决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双方
受让方: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出让方:山东鲁北海生生物有限公司
(二)交易标的
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鲁北集团”)全资子公司-山东鲁北海生生物有限公司溴素装置全部资产。
(三)交易事项
公司以543.13万元成价格收购控股股东山东鲁北集团总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鲁北海生生物有限公司溴素装置全部资产。经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评估(评估基准日2010年12月31日),资产账面价值为461.91万元,评估价值为543.13万元。
公司于2011年3月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关联董事陈树常先生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是公允的,没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山东鲁北海生生物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鲁北生态工业园内(无棣县埕口镇)
法定代表人:冯怡深
注册资本:壹亿元
企业性质: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水产养殖、一般经营项目:丰年虫生产、加工、销售;氧化铝贸易;备案范围内原材料与设备进出口(需凭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说明:山东鲁北海生生物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公司控股股东鲁北集团全资子公司-山东鲁北海生生物有限公司溴素装置全部资产。
(二)评估情况
1、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铭评咨字[2011]第12006号资产评估报告。
2、评估基准日:2010年12月31日
3、评估方法:成本法
4、评估结果: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委托评估的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为461.91万元,评估后资产评估价值合计为543.13万元,委估资产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评估增值81.22万元,增值率为17.58%。
(三)批复情况
2011年3月4日,无棣县国有资产管理局以“棣国资字(2011)13号”文对该项资产转让进行了批复,同意以资产评估价值为准,将该项资产出让给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四、标的的交易情况
(一)交易定价依据
以目标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经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值543.13万元为准。经双方协商,决定以543.13万元为交易价格。
(二)付款方式
本次资产收购的价款支付方式为现金,币种为人民币。
(三)资产交割方式
公司在完成支付资产收购价款后,交易各方共同办理本次资产收购的有关手续。
(四)本次资产出售相关的其他安排
本次资产收购所涉及的全部人员将本着“人随资产走”的原则,实现全部人员的合理安置。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收购的资产为公司控股股东鲁北集团全资子公司-山东鲁北海生生物有限公司溴素装置的全部资产。该资产收购完成后,可有效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避免同业竞争,将对公司股票恢复上市产生积极影响。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房崇民、王成福事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在本次关联交易中回避了表决。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可以减少同业竞争,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和持续盈利能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对股东利益不产生负面影响。
(三)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公允的,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
股票简称:*ST鲁北股票代码:600727编号:临2011-010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为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0年5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字[2010]28号《关于对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实施暂停上市的决定》,因公司2007年、2008年和2009年连续3年亏损,根据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10年5月25日起暂停本公司股票上市。
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公司为恢复上市积极开展工作,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目前恢复上市工作进展情况
1、通过将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拥有的溴素装置资产和鲁北集团持有全资子公司山东鲁北盐化有限公司40%国有股权两项优质资产注入到上市公司,以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持续盈利能力,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创造条件。以上两项内容已经2011年3月7日召开的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2、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调整、为公司股票尽早恢复上市奠定基础。
二、风险提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股票上市:
(一)股票被暂停上市后,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期年度报告;
(二)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的最近一期年度报告显示公司亏损;
(三)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但未能在其后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四)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
(五)恢复上市申请未获同意;
(六)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本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七)在股票暂停上市期间,股东大会做出终止上市决议;
(八)公司解散或被宣告破产;
(九)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出现上述任一情况,本公司股票即有可能被终止上市,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规范运作,切实履行有关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公司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