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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53证券简称:旭光股份公告编号:临2011-009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无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3月7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二会议室召开。有关召开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2011年2月1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关于召开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已于2011年3月2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葛行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等规定。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00人,代表股份58,237,1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43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51,655,8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6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98人,代表股份6,581,3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1%。

  公司实有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邹积岩、李成玉、叶伯健、吴锋因公未出席会议;实有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李庆明因公未出席;董事会秘书刘卫东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经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区间的议案

  因该方案涉及公司控股股东新的集团有限公司现金认购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关联股东新的集团在该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本次参加表决的股东同意26,996,304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反对101,858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0.38 %;弃权3,00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选举黄生堂先生、田志强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表决结果如下:

  黄生堂先生(同意 58,079,0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3%,反对89,65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5%,弃权68,5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2% )。

  田志强先生(同意 58,085,9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4 %,反对89,658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5 %,弃权61,6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1%)。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刘斌、李懋洲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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