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莹莹 申屠青南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6日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证监会未来在进行交易所收费改革时,将综合考虑监管费因素。鉴于目前新三板建设还在积极推进过程中,转板制度建设必须放在新三板建设的体系和环境中,综合考虑研究。
“在我国现行交易所收费体制中,监管费未用于监管方面。因为证监会作为监管部门,相关支出是全额财政预算。”尚福林指出,按照一般的交易所收费制度,其实应包括部分监管费。在现行交易所收费制度下,一方面,造成监管资源、监管成本不足;另一方面,使交易所收入看似有所结余。
尚福林指出,证监会在推进交易所收费制度改革过程中,证监会综合考虑几方面因素:一是,近年来交易量越来越大,交易所收费随之越来越多;二是,监管部门监管资源不足。
在我国现行交易所收费中,以A股为例,包括经手费、监管费、印花税,其中,监管费和印花税只是代收,需上缴国库。
目前,证监会收支全部纳入国家财政预算内管理,即证券、期货市场监管费不属于证监会收入,而是直接上缴国库,证监会经费支出完全由预算内拨款。
在谈到“场外市场的股东人数能否突破200人”时,尚福林表示,具体方案尚在研究中,许多政策方面因素需和有关方面协调。
对于有政协委员提出的“投资者利益保护”提案,尚福林认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是证监会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未来将加大对相关问题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