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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05证券简称:S*ST北亚编号:临2011-007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者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根据2011年2月15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于2011年3月2日9:30在龙海世纪大酒店12楼会议室(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88号)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则瑞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0名,代表股份38,380,4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99%,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5名,代表股份38,271,254股,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9.72%;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5名,代表股份 108,937股,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2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公司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同时,授权董事会在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合同时,确定支付其报酬的数额。

  同意票38,380,461股,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票38,271,524股,流通股股东同意票108,937股;

  反对票0股,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反对票0股,流通股股东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弃权票0股,流通股股东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账项调整(核销无法收回资产)事宜的议案

  具体核销资产的情况如下:

  核销资产汇总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账面金额

  已计提减值损失

  1

  其他应收款

  65,878,733.56

  65,878,733.56

  2

  存货

  6,689,508.79

  6,689,508.79

  3

  长期股权投资

  425,226,117.90

  425,226,117.90

  合计

  497,794,360.25

  497,794,360.25

  核销资产明细表

  (一)、核销其他应收款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单位名称

  金额

  备注

  1

  黑龙江北鹤木业有限公司

  38,564,996.61

  2

  黑龙江北亚乳业有限公司

  27,313,736.95

  合计

  65,878,733.56

  (二)、核销存货明细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数量

  金额

  备注

  1

  移动售票机

  111台

  1,695,726.49

  2

  监控与数据采集系统

  465台

  4,993,782.30

  合计

  6,689,508.79

  (三)、核销长期股权投资明细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投资单位

  金额

  备注

  1

  黑龙江省北亚经贸有限公司

  6,600,000.00

  2

  黑龙江北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7,386,624.74

  3

  黑龙江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6,000,000.00

  4

  北京航天天达卫星应用技术有限公司

  6,492,000.00

  5

  绥芬河市福全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9,500,000.00

  6

  天津凯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7,365,000.00

  7

  黑龙江北亚乳业有限公司

  50,250,000.00

  8

  北京北亚国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6,800,000.00

  9

  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2,000,000.00

  10

  上海北亚瑞松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98,800,000.00

  11

  黑龙江北鹤木业有限公司

  54,032,493.16

  合计

  425,226,117.90

  同意票33,104,122股,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86.25%,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票33,099,104股,流通股股东同意票5,018股;

  反对票5,268,919股,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3.73%,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反对票5,172,420股,流通股股东反对票96,499股;

  弃权票7,420股,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2%,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弃权票0股,流通股股东弃权票7,420股。

  三、律师见证意见

  公司聘请了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孙卫宏律师、霍晶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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