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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0年年报补充说明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03日 01:26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股票代码:600711公司简称:ST雄震公告编号:临2011-11

  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0年年报补充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要求,现对公司2010年年报补充说明如下:

  1、更正:

  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雄震集团持有公司9.27%的股份。因公司工作人员失误,年报第11页“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中,深圳雄震集团及其他股东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是错误的。现更正如下:

  ■

  2、 公司其他应付款构成及形成原因

  其他应付款构成:

  2010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53,432.64万元,其中银鑫矿业的其他应付款余额为49,193.39万元,母公司其他应付款4001.20万元(其中含尚未退还的第二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保证金2340.38万元),除银鑫矿业外其他子公司其他应付款238.05万元。

  银鑫矿业其他应付款主要构成为:应付原股东借款41062.26万元,应付股权转让款及代扣税款8030.90万元,其他往来款100.23万元。银鑫矿业其他应付款占本公司其他应付款比例为92.07%

  2010年12月31日银鑫矿业其他应付款明细如下:

  ■

  形成原因:

  银鑫矿业其他应付款中大部分是银鑫矿业原股东的借款。为支持银鑫矿业建设开发,其原股东在银鑫矿业设立初期即按总投资5亿元进行投入,除投入4,000万元注册资本之外,其股东另向银鑫矿业提供无息借款4.6亿元;该股东借款形成了银鑫矿业账面的其他应付款,造成其负债水平较高,其实质为银鑫矿业股东对银鑫矿业的资本投入。

  公司与银鑫矿业原股东签署股权及债权转让合同,约定公司对收购银鑫矿业72%股权对应的原股东债权33,171.02万元也进行了购买。

  根据公司与银鑫矿业原股东签署的股权及债权转让合同约定,公司在第二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应支付转让方64851万元股权及债权收购款项。资金到位后5个工作日内向原股东支付80%转让款,在目标股权过户到公司名下后,公司向原股东支付剩余20%转让款。支付款项统一汇至银鑫矿业账户,由银鑫矿业按合同比例支付给转让方。

  2010年12月28日,公司将80%收购款即51880.80万元支付给银鑫矿业,由银鑫矿业支付给原股东。因时间已临近年末,银鑫矿业于2010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30879.7万元。截至2010年12月31日,仍然有部分收购股权款及收购债权款未支付给原股东。

  截至今日,上述银鑫矿业其他应付款中与此次公司购买银鑫矿业72%股权及相应债权相关的应付原股东借款、应付股权转让款已基本付清。公司应付第二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保证金也基本已退还。目前公司其他应付款中主要为银鑫矿业应付除本公司外其他股东的经营性借款12828.98万元。

  3、无形资产摊销政策及2010年实际摊销情况

  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为银鑫矿业及鑫盛矿业的采矿权。

  银鑫矿业采矿权摊销政策按照当年矿石开采量占已探明储量比例摊销。

  根据具有矿业权评估资质的四川山河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川山评报字(2010)Y08号评估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2010年3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西乌珠穆沁旗道伦达坝二道沟矿区铜多金属矿保有资源储量为:矿石量2,098.01万吨,其中:(122b)1,073.95万吨,(333)1,024.06万吨;采矿权评估对(122b)资源量全部予以利用,(333)资源量可信度系数取0.8,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1893.20万吨。

  2010年实际摊销如下:

  ■

  随着未来矿石开采量的增加,银鑫矿业采矿权摊销额将同比例增加;在公司总成本增加的同时,公司总收入也会增加;由于矿石开采的无形资产摊销单位成本不变,因此无形资产摊销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成本上的压力。

  鑫盛矿业因尚未开始生产未进行摊销。

  4、三富矿业情况说明

  (1)三富矿业实际经营情况

  2010年,三富矿业共开采原矿石44303.77吨。截至2010年12月31日,三富矿业总资产4024.39万元,净资产1388.42万元。2010年三富矿业实现营业收入530.66万元,营业成本582.84万元,因确认承包金收入875万元,最终实现净利润413.04万元。

  2010年初,三富矿业决定以承包的方式进行生产。公司于2010年3月27日与香港富名签定了三富矿业的承包经营合同及补充协议。三富矿业的承包期为一年,承包金1500万。2010年三富矿业实际生产时间为7个月,三富矿业在2010年确认了7个月的承包金875万元。本年度公司相应按照持股比例确认了三富矿业承包金收入。

  上期末不再对三富矿业公司实施控制,将其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会计师根据新会计准则,在确认对三富矿业的投资收益时,公司按取得投资时三富矿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投资收益进行调整,其中初始投资时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应调增6,356.07万元,同时按原相应税率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794.51万元。2010年度依据调增的公允价值,应增加摊销额1,287.78万元,影响税后利润965.84万元。由于尚未到承包期截止日,本着谨慎性原则,本期公司计提了相关摊销后,对三富矿业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了相应投资亏损232.17万元。

  根据承包经营合同约定,在承包协议期限结束后,三富矿业应分配承包经营期间税后利润1,500万元中公司所持股权比例对应的部分给公司,作为公司的承包金。香港富名实业公司保证公司对公司收益的实现负有保证责任,即若三富矿业税后利润未达到1,500万元,保证公司以1,500万元乘以公司所持股权比例计算收益。香港富名实业公司以其对公司的债权677万元作为担保,若公司应享有的承包收益未能得到足额支付,不足部分由该债权冲抵。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方香港富名实业公司已于2010年3月至7月分3次以现金方式支付三富矿业承包金共1059.30万元,余款440.7万元将在承包到期前陆续支付。

  (2)合同期满后延期情况

  公司已与承包方约定,承包协议于2011年3月份到期后将继续顺延。届时,将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并根据市场实际情况重新约定承包金。从目前铅锌市场实际情况来看,2011年三富矿业承包金金额较2010年不会有大的波动,不会对上市公司业绩造成大的影响。

  (3)减值测试

  本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并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未发现公司存在资产减值迹象。

  5、公司对银鑫矿业控制及经营管理情况

  本公司持有银鑫矿业72%的股权,持股比例超过了银鑫矿业总股本的三分之二。根据公司法及银鑫矿业章程对股东权利及股东大会职权的规定,公司可对银鑫矿业重大事项及重大决策实施控制。

  目前银鑫矿业董事会共设董事5人,其中,公司对银鑫矿业派驻三名董事,占董事会所有席位的五分之三,另外两名董事分别由银鑫矿业股东内蒙地勘十院及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委任。银鑫矿业董事长由本公司董事长陈东先生担任。经本公司提名,银鑫矿业董事会委任了银鑫矿业总经理,主持日常生产经营工作。银鑫矿业财务总监由本公司直接委派,直接对上市公司负责,对银鑫矿业财务工作进行整体把握和日常管理。

  特此公告!

  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2日

  股票代码:600711公司简称:ST雄震公告编号:临2011-12

  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其他特别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1年2月1日披露了2010年年度报告,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10年度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显示:截止2010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现净利润34,222,022.80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854,233.70元,每股收益为0.219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6,811,069.87元,每股收益为0.177元。股东权益为839,306,249.81元,每股净资产为5.14元。因此对公司股票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原因已经消除。

  经公司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的“其他特别处理”。公司股票于2011年3月3日停牌一天,自2011年3月4日起公司股票将撤销“其他特别处理”并恢复交易,公司股票简称改为“雄震矿业”,证券代码保持不变,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恢复为10%。

  特此公告!

  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2日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备注

  一、应付原股东借款

  1

  应付收购债权款

  282,332,800.00

  雄震矿业支付给原股东的债权转让款,由银鑫矿业代收代付的尚未支付部分

  2

  应付其他股东借款

  128,289,796.00

  银鑫矿业应付除本公司外其他股东的经营性借款

  小计

  410,622,596.00

  二、应付股权转让款及代扣税款

  1

  应付股权转让款

  22,708,800.00

  雄震矿业支付给原股东的股权转让款,由银鑫矿业代收代付的尚未支付部分

  2

  代扣税款

  57,600,204.00

  小计

  80,309,004.00

  三、其他

  1,002,323.11

  其他往来款

  合计

  491,933,923.11

  占雄震股份其他应付款比例

  92.07%

  评估报告确定有效储数量(万吨)

  1,893.00

  2010年采矿量(吨)

  185,209.14

  账面未摊销值(元)

  账面

  本年摊销(元)

  账面摊销后

  采矿权净值(元)

  按公允价值调增后本年摊销额(调增3,613,430.32元)

  按公允价值调整账面摊销后采矿权净值(元)

  347,961,926.08

  3,404,423.09

  344,557,502.99

  7,017,853.41

  710,266,17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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