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3股票简称:龙建股份编号:临2011-004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2月22日上午9:00在公司209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数188,035,4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36,807,658股的35.03%,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厚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票188,035,45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三公司2000万元银行票据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188,035,45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伊哈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融资13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181,047,204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8%;反对票0股;弃权票6,988,2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
4、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12000万元的议案》;
关联股东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未计入表决权总数,由非关联股东表决。同意票9,055,687股, 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张迎泽、胡凤滨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53证券简称:龙建股份编号:临2011—005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2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2月22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209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12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及委托人12名,董事邵华委托董事史航、独立董事李洪超委托独立董事李怡厚代为行使表决权。5名监事及委托人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行申请信贷证明额度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的19.9亿元信贷证明和7.49亿元综合授信已到期,由于对外经营业务的需要,同意公司继续向该行申请信贷证明额度19.9亿元和综合授信额度7.49亿,综合授信额度包括:贷款2700万元、投标保函额度5000万元、预付款保函额度3.36亿元、履约保函额度3.36亿元。期限均为一年。综合授信额度的保证方式为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和以评估值为925万元的公司三处房产进行抵押。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