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3证券简称:福建高速编号:临2011-006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1年2月11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1年2月21日在福建省福州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吴新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吴新华先生委托董事蒋建新先生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吴庭锵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福建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福建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全文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11-007)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监察审计部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央五部委下发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要求,为持续提高规范化运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同意公司设立监察审计部,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完备的内部审计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
监察审计部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二)年度终了以及专项审计结束后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审计工作报告;
(三)对公司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内部审计;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性和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审计和评价;
(五)对公司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六)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基建工程、重大物资采购和重大资产处置等项目进行专项审计;
(七)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审计;
(八)完成董事会或公司管理层布置的其他工作。
特此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