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江淮动力”)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上市公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
本次配股新增股份242,803,318股,将于2011年2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Jianghuai Engine Co.,Ltd
注册地址:江苏省盐城市环城西路213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盐城市环城西路213号
股票简称:江淮动力
股票代码:000816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胡尔广
董事会秘书:王乃强
邮政编码:224001
电话号码:0515-88881908
传真号码:0515-88881816
互联网网址:www.jdchina.com
电子信箱:jhdl000816@sina.com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内燃机、发电机、电动机、水泵、榨油机、农业机械制造。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配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发行经公司2010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0年4月16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程序
2010年12月8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10年第242次会议审核,本次配股发行申请获得审核通过;2011年1月17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87号)核准公司本次配股申请。
3、发行对象和发行价格
1)发行对象:截至2011年1月24日(T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票的股东。
2)发行价格: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11年1月24日(T日)收市后江淮动力股本总数846,000,000股为基准,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份数量为253,800,000股,配股价格为2.78元/股。
(三)发行时间:配股缴款时间为2011年1月25日~2011年1月31日。
(四)发行方式:网上定价发行
(五)发行数量:242,803,318股
(六)发行价格:2.78元/股
(七)募集资金总额:674,993,224.04元
(八)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每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32,417,928.52元(包括承销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配股登记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每股发行费用为0.13元。
(九)募集资金净额:642,575,295.52元
(十)注册会计师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的验证情况: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沪QJ【2011】522号验资报告。
(十一)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
22.96
194,250,000
-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98
42,090,298
-
南京辉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0.39
3,335,000
-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30
2,542,360
-
重庆众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0.30
2,503,000
-
深圳市新天时代投资有限公司
0.18
1,500,000
-
蔡耀华
0.14
1,200,000
-
顾群
0.14
1,188,800
-
张如辰
0.14
1,182,110
-
毛晓军
0.14
1,173,438
-
(十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2011 年2月10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
(十三)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本次配售江淮动力控股股东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履行了认配股份的承诺:全额认购可配股份58,275,000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253,800,000股)22.96%。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本次新增 A 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本次发行获配股票将于2011年2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新增股份上市时间:2011年2月18日
3、股票简称:江淮动力
4、股票代码:000816
5、本次配股发行前总股本:846,000,000 股
6 、本次配售增加的股份:242,803,318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242,792,198 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增加 11,120股。
7、本次配股完成后总股本:1,088,803,318股
8、本次上市的无限售条件股份:242,792,198 股
9、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0、上市保荐人: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本次配股共计242,803,318股人民币普通股将依以下原则上市流通:有限售条件部分获配股份仍为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流通日为其原有限售条件股份解禁日;无限售条件部分获配股份将于2011年2月18日上市流通。有限售条件股东均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户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盐城市农行中汇支行
400101040240014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盐城市建行营业部
32001738636052507742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南京湖南路支行
7329810182100003351
(二)本次配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1、本次发行前,截至2011年1月24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股)
(配售股份)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7,067
0.004
11,120
48,187
0.00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45,962,933
99.996
242,792,198
1,088,755,131
99.996
三、股份总数
846,000,000
100
242,803,318
1,088,803,318
100
2、本次发行后,截至2011年2月1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
23.19
252,525,000
-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03
54,717,388
-
南京辉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0.40
4,335,500
-
重庆众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0.31
3,377,500
-
深圳市新天时代投资有限公司
0.18
1,950,000
-
中国农业银行-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0.18
1,906,857
-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16
1,777,025
-
张如辰
0.15
1,616,843
-
顾群
0.14
1,545,440
-
毛晓军
0.14
1,525,470
-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本次发行前持股数(股)
本次发行后持股数(股)
王乃强
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男
45
23,585
30,661
陈玲
监事
女
46
2,250
2,925
张超建
副总经理
男
58
23,589
30,666
合计
49,424
64,252
注:本次发行前,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四)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88元(按照201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发行后每股收益:0.13元(按照200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配股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五、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11楼
保荐代表人:冯文敏、孙兆院
项目协办人:魏真锋
项目组其他人员:戴洛飞、郭婧、许刚、张韩、杨晓
联系电话:021-50586660
联系传真:021-50817925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付洋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内红楼
签字执业律师:鲍卉芳、王萌
联系电话:010-85262828
联系传真:010-85262826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永宏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丰和路1号港务大厦21层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坚、任明果
联系电话:021-51028018
联系传真:021-58402702
六、保荐协议的基本情况和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1、保荐协议基本情况:
保荐协议签署时间:2010年6月9日
保荐人: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冯文敏、孙兆院
保荐期限:保荐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后当年及其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止。
2、保荐人的保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江淮动力上市文件所载资料进行了核查,认为:江淮动力申请本次配售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保荐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售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七、其他重要事项
自配股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发行人: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一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