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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黑嘴”被罚76万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5日 08:23  南方日报

  ■财经速递

  记者昨日获悉,证监会开出兔年首张罚单,对邓晓波、邓悉源两“黑嘴”双双被指有操纵证券市场和发布虚假信息的行为,分别处以33万元、43万元罚款。值得注意的是,两黑嘴试图操纵股价,但实际上累计亏损却高达40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邓晓波从业多年,曾以深圳智多盈分析师名义发布大量股评文章,不过从证券业协会分析师查询系统结果显示,其已经离职。而邓悉源是执业注册证券分析师,曾在万联证券、中关村证券、东方证券等多家券商任职。

  据悉,2008年1月至7月期间,二人共同采用“先买入股票,再推荐股票,后卖出股票”的行为模式谋求获利。具体过程为:2008年1月10日至7月8日期间,二人同时在东方财富网、中华金融在线等网络媒体上对同一只股票发表观点相同、内容相似的推荐文章36篇。在上述推荐文章公开前,邓晓波、邓悉源分别通过其代理的证券账户买入二人共同推荐的股票,再在推荐文章公开后卖出该股票。

  在此期间,邓晓波通过其代理的杨树祥、杨树法证券账户交易邓晓波和邓悉源共同推荐的“美都控股”等20只股票,最终亏损1859929.42元;邓悉源通过其代理的陆兆球、万代明和刘诗明证券账户交易邓晓波和邓悉源共同推荐的“万家乐”等27只股票,最终亏损2478379.46元。

  在发布虚假信息方面,2008年7月8日,邓晓波和邓悉源分别在东方财富网刊载题为《深圳华强:激光新能源 创投新科技》、《深圳华强:深圳本地新能源追逐强势大方A》的文章,刊载虚假信息。2008年7月10日,深圳华强针对上述两篇文章发布澄清公告。

  证监会表示,相关股票推荐文章网页、证券账户资料、交易流水、资金划转凭证、当事人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上述违法事实。证监会决定责令邓晓波和邓悉源改正违法行为,对二人分别处以33万元、43万元罚款。

  南方日报记者 贾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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