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 中国证监会对“股市黑嘴”开出的新罚单于春节后首次亮相,邓晓波和邓悉源双双被指有操纵证券市场和发布虚假信息的行为,并被处以合计76万元的罚款。
在操纵市场方面,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邓晓波和邓悉源均系具有证券投资咨询资格的人员。2008年1月至7月期间,二人共同采用“先买入股票,再推荐股票,后卖出股票”的行为模式谋求获利。
具体过程为:2008年1月10日至7月8日期间,二人同时在东方财富网、中华金融在线等网络媒体上对同一只股票发表观点相同、内容相似的推荐文章36篇。在上述推荐文章公开前,邓晓波、邓悉源分别通过其代理的证券账户买入二人共同推荐的股票,再在推荐文章公开后卖出该股票。
在上述时间里,邓晓波通过其代理的杨树祥、杨树法证券账户交易二人共同推荐的“美都控股”等20只股票,邓悉源通过其代理的陆兆球、万代明和刘诗明证券账户交易二人共同推荐的“万家乐”等27只股票,最终都无获利。
在发布虚假信息方面,2008年7月8日,邓晓波、邓悉源二人分别在东方财富网刊载题为《深圳华强:激光新能源 创投新科技》、《深圳华强:深圳本地新能源追逐强势大方A》的文章。
经查,邓晓波和邓悉源刊载的上述信息系虚假信息。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邓晓波和邓悉源在推荐股票前买入相关股票,在推荐股票后卖出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关于“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责令邓晓波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33万元罚款;责令邓悉源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43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