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博
全球最大零售商沃尔玛和它的法国同行家乐福日前成为舆论口诛笔伐的焦点。因涉嫌价格欺诈以及通过广告误导消费者等行为,两零售巨头遭到相关部门的点名批评和处罚。到目前为止,两家公司都已发布了致歉信和赔偿承诺,而上海、辽宁、湖南等地物价部门也已对存在欺诈行为的超市门店分别处以50万元的最高罚款。
分析人士认为,零售商玩“价格戏法”的核心原因在于缺乏诚信,特别是一些处于强势地位的行业垄断企业,没有将消费者利益摆在重要位置。此外,目前我国针对价格欺诈行为设定的处罚力度还不够大,震慑力远远不够,违法成本较低,一些企业便铤而走险,触碰红线。
“阴阳价签”曝光
国家发改委在1月26日公布的一份声明中点名指出,家乐福、沃尔玛等超市在部分城市的连锁店存在虚构原价、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不履行价格承诺、误导性价格标示等欺诈行为。发改委称已责成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严肃处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或无法计算违法所得的,最高处以50万元的罚款。
发改委列出的商家欺诈行为证据清单中涉及的商品包括保暖内衣、纸卷、咖啡、茶叶以及米面等,这大都是消费者经常购买的商品。在两大零售巨头欺诈行为被曝光后,陆续有消费者掀起“自查”行动,以前不太注意消费小票的消费者开始仔细核对结账单,这也使得各地曝出的结算价格与标签价格不符事件越来越多。
针对两大零售巨头的欺诈行为,各地物价局已展开调查。上海市物价检查所相关负责人1月29日表示,已向上海地区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的三家家乐福超市门店各开出了50万元的罚单;湖南省物价局1月30日表示对长沙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下属的三家存在价格欺诈等行为的超市分别处以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敦促相关超市认真整改;辽宁省物价局1月30日表示,因沈阳沃尔玛超市中街店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对该公司处以50万元罚款。这是到目前为止辽宁省针对价格欺诈行为开出的最高罚单。
业内人士认为,商场和超市“低标高结”的现象主要原因在于商家缺乏诚信。一些商家利用消费者在购买商品种类较多时不会逐项核对结账金额的心理,采取“阴阳价签”的手法获利,而像家乐福沃尔玛一类大型连锁超市经营商更易获得消费者的信赖,他们“玩猫腻”被发现的几率更低。
道歉赔偿难消众怒
涉嫌欺诈的事件曝光后,家乐福在公开回应中表示“对近期部分门店出现的价签问题给消费者造成的不便与损失表示诚挚的歉意”,并承诺将严格执行“五倍退差”的政策。
然而,这样的“道歉”和“理赔”承诺并不能平息消费者的质疑。首先,将其所作所为冠以“价签问题”的名号,实有刻意掩饰之嫌;其次,赔偿部分仅是“差价”,即商品收银价格高于标示价格的价差,也实在算不上“厚道”。
与家乐福如出一辙,沃尔玛也发布了类似的致歉声明和赔偿承诺。在1月28日的最新声明中,沃尔玛表示其专项小组已对全国225家商场的促销商品价格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将在本周内完成对所有货架标签的检查。“如果再次发现价格误差,沃尔玛将严格执行‘五倍差额’的赔偿政策。”此外沃尔玛还再次向受到影响的消费者致歉。
在回复媒体的电邮中,沃尔玛全球公司事务部发言人凯文·加德纳称,该公司“每周有超过700名价格督察员对门店商品进行上万次核查”,公司对中国市场上出现价格标注问题将保持持续密切关注,并将组织有关价格监管的培训课程。
然而,消费者对于家乐福和沃尔玛的致歉和理赔等善后事宜似乎并不买账。权威网站针对此事的最新调查显示,超过七成的网友表示支持“重罚,严惩店大欺客”;近两成的网友认为“市场秩序督查要常态化”;还有部分网友认为“企业信誉受重创难恢复”。
处罚力度需加大
业内人士认为,零售商“价格戏法”在我国盛行还有一大原因,就是违规成本低。据了解,在已经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发达国家,零售商一旦发生伪劣产品或价格欺诈等行为,将面临数百万美元甚至倾家荡产的巨大处罚风险;而在国内,零售企业一般只需缴纳一定数额的罚金就可了结风波,而罚金数额相对于这些商家获得的利润而言也不算高。
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刘春泉认为,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设定的违法成本对零售巨头的所得来说远远不够高,对企业威慑力不够。必须要加大处罚力度,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
上海连锁经营研究所所长顾国建指出,不要相信国际零售巨头头上的光环,在缺乏或不健全的终端市场交易规则的情况下,在缺乏严格的市场交易秩序管控的情况下,他们同样会打开资本本身逐利的“潘多拉魔盒”。他认为,市场交易秩序的管控应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顾国建同时强调,外国企业进入中国市场不能只要市场利益而不承担市场责任。
而在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杨杜看来,政府手段只是一个方面,来自消协、消费者的制约或许比法律手段更为有效,这些不良风气可以借消费者自身的行动来调节、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