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58、200058股票简称:深赛格、深赛格B公告编号:2011-005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物业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1月10 日召开的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赛格宝华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橙果酒店宝安店项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控股66.58%的子公司深圳市赛格宝华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宝华”)租赁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的“京洋酒店”物业,投资人民币998万元开办橙果酒店宝安店(详见2011年1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近日赛格宝华与“京洋酒店”物业方签署了《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及《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现将上述合同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租方(甲方):深圳市京洋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京生)
承租方(乙方):深圳市赛格宝华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租赁房屋:深圳市宝安区42区翻身路77号和81-2号,租赁面积共计7140平方米。
(二)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自2011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
(三)租赁房屋用途:酒店及酒店相关配套
(四)租赁物业的租金:
2011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租金共计37,592,198元;2021年7月1日后的租金价格由双方协商再行确定。
(五)支付方式:乙方按月支付租金。
(六)生效条件:本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
二、定价依据:租金价格根据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本租赁合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本租赁合同对本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为控股子公司赛格宝华履行合同而对该合同的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三)本合同用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赛格宝华租赁开设橙果酒店宝安店的物业,有利于赛格宝华拓展业务,增加其业务收入与利润,也将相应增加本公司业务收入与利润,从而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四、本租赁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租赁合同不存在重大风险,但合同期最后五年的租金价格尚存在不确定性,需届时双方重新协商确定。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