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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留存身份证件过期的客户账户采取限制措施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26日 08:37  证券时报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规定,为充分保障投资者利益,保证客户正常进行证券交易及资金进出,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就在我公司开户客户更新留存身份证件资料事项公告如下:

  一、如您开户时留存的身份证件已过期,请您在相关证件到期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我公司营业部办理更新手续。

  二、如您无法在相关证件到期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更新手续,请您在此期间内以书面方式(信函或传真)将您无法办理更新的客观事由及预计办理完成的时点告知我公司营业部,我公司将根据您的情况做相应延期。

  三、对在上述期间内未办理证件更新手续且未申请延期更新的证件过期客户,我公司将在2011年4月30日起对上述客户帐户采取限制资金转出、限制转托管、限制撤销指定交易、限制办理柜台业务等措施直至完成更新手续。

  四、客户更新留存身份证件相关事宜,可向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及我公司营业部进行咨询。

  及时更新已过期的身份证明文件是国家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感谢您对我公司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对于因此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我公司客服电话:4006008008

  我公司网站:http://www.cjis.cn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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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板电话:40069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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