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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形成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25日 01:3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0109股票简称:国金证券编号:临2011-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形成的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形成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33,930,784股。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形成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2月1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即原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12月29日经本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以2007年3月27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7年3月29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二)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追加对价的承诺

  长沙九芝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芝堂集团”)承诺,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成功完成后,自政策法规允许本公司申请发行新股(或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日起十八个月内,由九芝堂集团负责协调本公司及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原国金证券”)其他股东,通过整体收购或吸收合并方式实现原国金证券整体上市。

  若该承诺期满,原国金证券整体上市方案未经过本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则由九芝堂集团向在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除九芝堂集团、湖南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涌金”)之外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所有股东追送股份一次,总计137.5万股。

  本公司已在2008年2月完成吸收合并原国金证券事宜,实现原国金证券整体上市,追加对价的履行条件已经失效。

  (三)本公司股改和重大资产置换情况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与上市公司收购、重大资产置换结合进行。

  2006年10月8日,九芝堂集团与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置换出本公司的资产、负债及1000万元现金作为对价,收购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33,482,696股。2006年12月6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1485号)核准了上述股权转让事宜。

  本公司于2006年10月30日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原国金证券的议案,本公司以当时所拥有的全部资产与九芝堂集团、湖南涌金和四川舒卡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卡股份”)所持有的原国金证券51.76%的股权进行置换,置换差价部分由本公司向上述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500万股新股作为支付对价,发行价格为每股6.44元。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号)核准,本公司向九芝堂集团、湖南涌金和舒卡股份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1,012,041股。本公司于2007年2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登记及股份限售工作,本公司总股本变动为141,994,737股。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九芝堂集团承诺:本次认购的股份自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湖南涌金承诺:本次认购的股份自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舒卡股份承诺:本次认购的股份自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其他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均遵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文件中有关持股锁定期、限售条件等相关规定,即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均履行了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其中除九芝堂集团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均已解禁上市。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本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本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非公开发行股票和利润分配的情况

  (1)2007年8月22日,本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比例为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83,989,474股,其中九芝堂集团持有的股改形成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由33,482,696股变动为66,965,392股,持股比例为23.58%。

  (2)2008年1月31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13号)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原国金证券除本公司外的其他股东新增发行216,131,588股,换股吸收合并原国金证券,本公司总股本变动为500,121,062股。九芝堂集团持有的股改形成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仍为66,965,392股,持股比例为13.39%。

  此外,九芝堂集团在本次吸收合并原国金证券之时,追加如下承诺:自吸收合并原国金证券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九芝堂集团持有的股改形成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日期延长至2011年2月1日。

  (3)2009年4月20日,本公司二〇〇八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二〇〇八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以本公司2008年12月31日总股本500,121,0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股票股利10股(含税),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元(含税)。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397号)核准,2009年6月10日本公司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总股本变动为1,000,242,124股,九芝堂集团持有的股改形成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由66,965,392股变动为133,930,784股,持股比例为13.39%。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变化情况

  (1)2007年股权分置改革及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发行新股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14,494,737

  80.63%

  114,494,737

  228,989,474

  80.63%

  长沙九芝堂(集团)有限公司

  63,550,637

  44.76%

  63,550,637

  127,101,274

  44.76%

  湖南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9,751,553

  28.00%

  39,751,553

  79,503,106

  28.00%

  四川舒卡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1,592,547

  1.12%

  1,592,547

  3,185,094

  1.12%

  其他社会法人股

  9,600,000

  6.76%

  9,600,000

  19,200,000

  6.7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7,500,000

  19.37%

  27,500,000

  55,000,000

  19.37%

  三、股份总数

  141,994,737

  100.00%

  141,994,737

  283,989,474

  100.00%

  注:九芝堂集团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30,067,941股不属于股改形成的限售股。

  (2)2007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发行新股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28,989,474

  80.63%

  216,131,588

  445,121,062

  89.01%

  长沙九芝堂(集团)有限公司

  127,101,274

  44.76%

  9,677,534

  136,778,808

  27.35%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0

  —

  89,606,794

  89,606,794

  17.92%

  上海鹏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0

  —

  60,403,940

  60,403,940

  12.08%

  浙江郡原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0

  —

  21,989,507

  21,989,507

  4.40%

  上海淳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

  —

  21,281,614

  21,281,614

  4.26%

  深圳市恒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0

  —

  5,241,998

  5,241,998

  1.05%

  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0

  —

  2,957,024

  2,957,024

  0.59%

  成都鼎立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0

  —

  2,957,024

  2,957,024

  0.59%

  成都市第三产业实业发展公司

  0

  —

  2,016,153

  2,016,153

  0.40%

  其他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股东

  101,888,200

  35.87%

  0

  101,888,200

  20.3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5,000,000

  19.37%

  0

  55,000,000

  10.99%

  三、股份总数

  283,989,474

  100.00%

  216,131,588

  500,121,062

  100.00%

  注:九芝堂集团在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所持限售股127,101,274股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股改形成的限售股33,482,696股变动为66,965,392股,一部分是2007年非公开发行形成的限售股30,067,941股变动为60,135,882股。

  (3)200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吸收合并原国金证券之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发行新股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3,482,696

  61.25%

  71,012,041

  114,494,737

  80.63%

  长沙九芝堂(集团)有限公司

  33,482,696

  47.17%

  30,067,941

  63,550,637

  44.76%

  湖南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39,751,553

  39,751,553

  28.00%

  四川舒卡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

  0.56%

  1,192,547

  1,592,547

  1.12%

  其他社会法人股

  9,600,000

  13.52%

  —

  9,600,000

  6.7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7,500,000

  38.75%

  —

  27,500,000

  19.37%

  三、股份总数

  70,982,696

  100%

  71,012,041

  141,994,737

  100.00%

  注:九芝堂集团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9,677,534股不属于股改形成的限售股。

  (4)2009年完成2008年度利润分配之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新增股份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66,292,648

  73.24%

  366,292,648

  732,585,296

  73.24%

  长沙九芝堂(集团)有限公司

  136,778,808

  27.35%

  136,778,808

  273,557,616

  27.35%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89,606,794

  17.92%

  89,606,794

  179,213,588

  17.92%

  湖南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79,503,106

  15.90%

  79,503,106

  159,006,212

  15.90%

  上海鹏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60,403,940

  12.08%

  60,403,940

  120,807,880

  12.0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33,828,414

  26.76%

  133,828,414

  267,656,828

  26.76%

  三、股份总数

  500,121,062

  100.00%

  500,121,062

  1,000,242,124

  100.00%

  注:1、2008年4月1日,本公司股东舒卡股份持有的2007年非公开发行形成的限售股2,385,094股上市流通、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形成的限售股20,000,000股上市流通。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变动为422,735,968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变动为77,385,094股。

  2、2009年2月2日,浙江郡原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淳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恒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成都鼎立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成都市第三产业实业发展公司持有的非公开发行形成的限售股56,443,320股上市流通,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变动为366,292,648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变动为133,828,414股。

  3、九芝堂集团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73,557,616股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股改形成限售股133,930,784股,一部分是2007年、2008年两次非公开发行形成的限售股139,626,832股。

  (5)本公司目前的股东持股情况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73,579,084

  57.35%

  长沙九芝堂(集团)有限公司

  273,557,616

  27.35%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179,213,588

  17.92%

  上海鹏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20,807,880

  12.0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26,663,040

  42.65%

  三、股份总数

  1,000,242,124

  100.00%

  注:2010年4月6日,湖南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非公开发行形成的限售股159,006,212股上市流通,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变动为573,579,084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变动为426,663,040股。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人”)对新国金证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书签署之日,国金证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国金证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作出的各项承诺。

  国金证券本次133,930,784股股改形成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形成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形成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33,930,784股;

  2、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形成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2月1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股)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本次上市数量

  (股)

  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股)

  1

  长沙九芝堂(集团)有限公司

  133,930,784

  13.39

  133,930,784

  0

  合计

  133,930,784

  13.39

  133,930,784

  0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形成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133,930,784股,与股改说明书上所载33,482,696股不一致,是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2008年度利润分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相应发生了变化。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2008年4月1日,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形成的限售股20,000,000股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请查阅本公司于2008年3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改形成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临2008-009)。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179,213,588

  0

  179,213,588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394,365,496

  -133,930,784

  260,434,712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573,579,084

  -133,930,784

  439,648,3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股

  426,663,040

  133,930,784

  560,593,824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426,663,040

  133,930,784

  560,593,824

  股份总额

  1,000,242,124

  0

  1,000,242,124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3、其他文件。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形成的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的核查意见书

  保荐机构名称: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公司A股简称:

  国金证券

  保荐代表人名称:

  陈华

  上市公司A股代码:

  600109

  本保荐机构保证核查意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核查意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作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成都建投”或“国金证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本保荐机构”)对国金证券股权分置改革形成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基本情况

  国金证券于2006年10月16日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于2006年12月29日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了《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具体内容为原成都建投以全部的资产及负债评估作价22,224.17万元,加评估基准日至置出资产交割日期间置出资产发生的期间损益,和九芝堂集团、湖南涌金及舒卡股份拥有的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原国金证券”)合计51.76%的股权(作价66,252.8万元)进行置换。本次置入资产价值与置出资产价值形成的置换差额,原成都建投以每股人民币6.44元向长沙九芝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芝堂集团”)、湖南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涌金”)和四川舒卡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卡股份”)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1,012,041股。通过资产置换,注入优质资产,实现业务转型,整体提升原成都建投的盈利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7年3月29日实施。

  1、置入资产的实施情况

  本次资产置换中原成都建投置入资产为九芝堂集团、湖南涌金及舒卡股份所持有的原国金证券总计51.76%的股权。经核查,国金证券受让九芝堂集团、湖南涌金及舒卡股份所持有的原国金证券该等股权已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原国金证券据此修改了公司章程并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备案手续。

  2、置出资产的实施情况

  根据《资产置换协议书》,以及原成都建投2007年1月26日与成都城投集团锦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城投资”)签订的《移交协议书》,经核查,本次资产置换中的置出资产已由锦城投资全部接收。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追加对价的实施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追加对价的安排如下:

  九芝堂集团承诺,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成功完成后,自政策法规允许原成都建投申请发行新股(或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日起十八个月内,由九芝堂集团负责协调原成都建投或原国金证券其他股东,通过整体收购或吸收合并方式实现原国金证券整体上市。

  若该承诺期满,原国金证券整体上市方案未经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则由九芝堂集团向在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除九芝堂集团、湖南涌金之外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所有股东追送股份一次,总计137.5万股。

  本次追加承诺在触发承诺条款后即执行,执行后此承诺自动失效。

  2008年1月22日,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原国金证券方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向原国金证券除原成都建投以外的股东发行216,131,588股股份吸收合并原国金证券,原国金证券依法注销,实现整体上市。因此,九芝堂集团已履行协调原成都建投或原国金证券其他股东,通过整体收购或吸收合并方式实现原国金证券整体上市之承诺,无需追加对价。股改方案中追加送股承诺自动失效。

  二、限售股份持有人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限售股份持有人的相关承诺

  1、承诺事项

  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及潜在非流通股股东均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特别承诺事项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九芝堂和湖南涌金做出如下承诺:上市公司同意原成都建投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在重大资产置换方案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分别获得股东大会、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后尽快实施,在原成都建投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前不进行对实施该方案构成实质性障碍的行为。

  3、非流通股东单方面追加承诺

  九芝堂集团承诺,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成功完成后,自政策法规允许原成都建投申请发行新股(或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日起十八个月内,由九芝堂集团负责协调原成都建投或原国金证券其他股东,通过整体收购或吸收合并方式实现原国金证券整体上市。

  若该承诺期满,原国金证券整体上市方案未经过原成都建投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则由九芝堂集团向在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除九芝堂集团、湖南涌金之外的持有公司股份的所有股东追送股份一次,总计137.5万股。

  本次追加承诺在触发承诺条款后即执行,执行后此承诺自动失效。

  4、承诺人声明

  非流通股股东九芝堂集团及湖南涌金声明:“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未完全履行承诺之前,不转让本承诺人所持有的原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股份,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

  (二)限售股份的持有人承诺履行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书签署之日,公司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均履行了其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其中除九芝堂集团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均已解禁上市。

  经向公司了解并查阅公司公告信息,自股权分置改革至今未发现限售股份持有人因利用股权分置改革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行为,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的调查和处罚。据此,本保荐人认为限售股份持有人均恪守了不利用股权分置改革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行为的承诺。

  三、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自公司股改方案实施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股权结构已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7年8月22日,公司以2007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41,994,7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比例为每10股转增10股,总计转增141,994,73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动为283,989,474股,其中九芝堂集团持有的股改形成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3,482,696股变动为66,965,392股,持股比例为23.58%。

  2、非公开发行吸收合并原国金证券

  2008年1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证监许可字[2008]113号《关于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原国金证券除公司外的其他股东新增发行216,131,588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原国金证券,在完成相关吸收合并工作后,原国金证券依法注销。2008年1月31日,公司完成了此次增发工作,总股本变动为500,121,062股。九芝堂集团持有的股改形成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仍为66,965,392股,持股比例为13.39%。

  此外,九芝堂集团在本次吸收合并原国金证券之时,追加如下承诺:自吸收合并原国金证券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九芝堂集团所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日期延长至2011年2月1日。

  3、2008年度利润分配

  2009年4月20日,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二〇〇八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08年12月31日总股本500,121,0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股票股利10股(含税),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元(含税)。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397号)核准,2009年6月10日公司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总股本变动为1,000,242,124股,九芝堂集团持有的股改形成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由66,965,392股变动为133,930,784股,持股比例为13.39%。

  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国有法人持股

  179,213,588

  17.92

  其他内资持股

  394,365,496

  39.43

  合计

  573,579,084

  57.35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426,663,040

  42.65

  合计

  426,663,040

  42.65

  股份总额

  1,000,242,124

  100.00

  为了核查国金证券限售股份持有人股权分置改革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情况,平安证券认真核查了以下文件:

  1.国金证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2.国金证券限售股份持有人出具的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承诺履行情况的说明;

  3.国金证券限售股份持有人A股股票账户近一年间关于国金证券股票的交易纪录;

  4.国金证券出具的关于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股权分置改革承诺履行情况的说明;

  5.登记公司存管部提供给国金证券的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原非流通股股东明细表;

  6.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实施结果的法律意见书;

  7.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字[2008]113号《关于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8. 国金证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资本公积金转增);

  9.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字[2009]397号《关于核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10.国金证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二00八年度利润分配);

  11.国金证券公司章程(2009修订)。

  经核查,公司提交的《关于股权分置改革形成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中就公司股改方案实施后至今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四、公司大股东占用资金的及其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五、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拟上市数量为133,930,784股;

  2、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拟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2月1日;

  3、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股东名称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股)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本次上市数量(单位:股)

  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长沙九芝堂(集团)有限公司

  133,930,784

  13.39

  133,930,784

  0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133,930,784股,与股改说明书上所载33,482,696股数不一致,是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2008年度利润分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相应发生了变化,因此2011年2月1日可上市流通的股改形成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变更为133,930,784股。

  5、国金证券前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说明

  国金证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以来,已于2008年4月1日发生过股改形成的2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本次股改形成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33,930,784股上市为公司第二次安排股改形成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

  经核查,国金证券本次股改形成的133,930,784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

  六、保荐人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书签署之日,国金证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国金证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作出的各项承诺。

  国金证券本次股改形成的133,930,784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股改形成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股改形成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陈华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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