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进展情况概述
2010年12月30日,经在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竞价,深圳市东方明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东方明珠”)以成交价格19994.55万元竞得合肥拓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拓基地产”)19.6%股权、蚌埠百大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百大置业”)55%股权、铜陵拓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铜陵拓基”)10%股权捆绑转让项目。根据相关规定,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于2010年12月30日—2011年1月5日对该项目进行了成交公示(具体详见本公司2011年1月4日披露的《关于挂牌出售资产进展的公告》)。公示期满,经确认东方明珠成功竞得该项目。
2011年1月11日,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合家福”)以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百货大楼集团铜陵合百商厦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铜陵合百”)与东方明珠签订《产权转让合同》,转让金额为人民币19994.55万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截止2011年1月19日,东方明珠按《产权转让合同》的规定全额支付了相关款项。截止2011年1月24日,拓基地产、百大置业和铜陵拓基已经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变更工作。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东方明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4001号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深圳市
5.法定代表人:黄育宏
6.注册资本:2000万元
7.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4219219
8.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9.主要股东:东方明珠成立于1995年1月,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为:黄育宏持股比例42.5%、罗雄华持股比例31%、马丽萍持股比例19%、刘慧芳持股比例5%、柯泽浓持股比例2.5%;截止2009年12月31日,总资产8693.80 万元,净资产8399.06万元。
东方明珠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按照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10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拓基地产、百大置业、铜陵拓基评估后的净资产值为交易底价,在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遵循有效最高价中标的交易原则。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本公司、合家福以及铜陵合百以19994.55万元将标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
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
3.债务处理: 受让方代为履行百大置业应当偿还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合计5525.63万元本金及利息债务,并在股权转让过户前将该等款项归还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其中,应支付给本公司本金及利息5114.12万元,应支付给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蚌埠百货大楼有限责任公司本金及利息411.51万元。
4.股权过户:受让方将转让价款全部汇入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代为履行百大置业应偿还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上述本金及利息债务次日起,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5.过渡期安排:转让标的企业的期间(评估基准日至产权转让合同生效日)损益由转让方按在转让标的企业中的持股比例承担或享有。
6.生效条件:自转让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经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鉴证后生效。
五、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及子公司将不再持有拓基地产、百大置业及铜陵拓基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将增加公司当期收益约13442万元。股权转让获得的全部资金将用于公司主业的经营与发展。
以上情况,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