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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裕公布“解百纳”商标诉讼结果

  张裕A(000869)、张裕B(200869)1月17日晚间公布关于“解百纳”商标诉讼及评审事宜结果公告。公司表示,“解百纳”商标所有权仍归张裕集团所有,除经张裕集团许可使用的子公司和六家企业之外,其他葡萄酒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再使用“解百纳”商标。

  公告显示,张裕集团此次许可的六家企业分别为中粮酒业公司、中粮长城葡萄酒(烟台)公司、中粮华夏长城葡萄酒公司、中粮长城葡萄酒公司、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公司及山东威龙葡萄酒公司。(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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