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刘春香 ○编辑 李小兵
新嘉联被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查出五大问题,经过该公司初步测算,这五大问题合计将致公司2009年度减少净利润254.93万元,占公司原审定2009年度净利润1668.59万元的15.28%。被财政部处以5万元罚款,并要求整改。
事发并非偶然,此前,财政部公告对40家上市公司会计质量检查情况的追踪,*ST华控、开元控股、永泰能源、粤高速、南山铝业等公司榜上有名。
2011年1月4日新嘉联收到了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及《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公司五大问题至此暴露。
据披露,首先,公司违反存货计量原则,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2009年少提存货跌价准备178.02万元。其次,违反销售收入确认原则,提前确认收入。经查,为保持销售收入的税收计算口径与会计核算口径一致,公司部分销售业务在商品风险报酬尚未转移的出口报关时点确认收入,导致公司2009年度多计销售收入279.78万元,多计净利润70.93万元。 此外,合并程序不合规,虚增报表利润。经查,2009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新力公司报表合并程序不合规,导致公司200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多确认净利润99万元(对公司股东影响数为50.49万元)。
除上述问题外,公司会计核算不规范,费用支出直接冲减收入。2009年,公司在产品外销业务中,将应计入“销售费用”的运费、保险费、境外费用等支出,直接冲减销售收入,共计金额161.22万元。另外,公司还被指内控制度不健全,对子公司经营及财务工作缺乏有效管理。
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公司进行了处理,要求根据各个条例进行整改,其中,对于对公司编制不实合并报表、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等行为,依据法规,对公司处以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