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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经委原主任因内幕交易获刑5年

  据南京当地媒体扬子晚报报道,南京市经委原主任刘宝春因涉嫌“高淳陶瓷”股票内幕交易,非法获利700多万元,这件江苏首起内幕交易罪案件,经过南通市中级法院历时半年的审理,于2010年12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以内幕交易罪判处刘宝春有期徒刑5年,并没收700多万元非法所得。此案也是全国首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足内幕交易的案件,曾引起公安部、中国证监会等高层的重视。(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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