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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大中华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中国工商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31日 01:5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微博 ]

  一、中国工商银行的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根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日前与中国工商银行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现增加中国工商银行为海富通大中华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大中华股票(QDII),基金代码:519602)的代销机构。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海富通大中华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大中华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二、自2011年1月4日起,投资者可以在中国工商银行各网点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icbc.com.cn?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95588?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31日

  海富通大中华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大通证券、长城证券及广发证券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一、大通证券、长城证券及广发证券的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根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日前与大通证券、长城证券及广发证券签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现增加大通证券、长城证券及广发证券为海富通大中华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大中华股票(QDII),基金代码:519602)的代销机构。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海富通大中华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大中华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二、自2010年1月4日起,投资者均可在大通证券,长城证券及广发证券各网点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大通证券网站:www.daton.com.cn

  大通证券咨询电话:4008-169-169 (全国)

  2. 长城证券网站:www.cgws.com

  长城证券咨询电话:400-6666-888(全国)

  3. 广发证券网站:www.gf.com.cn

  广发证券咨询电话:95575

  4.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31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

  定期定额投资最低起点金额的公告

  为更好为投资者提供服务,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11年1月1日起调整旗下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的约定扣款起点金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收益增长混合,基金代码:519003);

  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股票,基金代码:519005);

  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基金代码:519007);

  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精选混合,基金代码:519011);

  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基金代码:519013);

  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基金代码:519015);

  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基金代码:519025);

  海富通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中小盘股票,基金代码:519026);

  海富通上证周期行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简称:海富通上证周期ETF联接,基金代码:519027);

  海富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简称:海富通中证100指数(LOF),基金代码:162307);

  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中国海外股票(QDII),基金代码:519601);

  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货币,基金代码:A级:519505;B级:519506)

  二、自2011年1月1日起,以上基金产品的定投约定扣款最低金额调整为100元整。 各销售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最低定投扣款金额,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上述基金定投业务时,除需满足本公司上述最低定投扣款金额限制外,还需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

  三、对于2010年12月31日前,投资者已签约上述基金定投业务的,仍按原签约约定执行。

  四、联系咨询

  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

  网站:www.hftfund.com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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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板电话:40069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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