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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疑:证监会巧解内幕交易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25日 02:44  中国经营报[ 微博 ]

  夏欣

  2007年3月7日上午10点7分59秒,以证监会工作人员李莉名字登记的手机号码给其母亲发了一条信息:“三一重工2006年每股收益1.16元,分配预案10转增10,分红2元,明日发布。”

  2007年3月8日,三一重工发布2006年年度报告,李莉的信息与年报数据分毫不差。

  据报道,三一重工2006年三季报、2006年年报中,上投摩根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均为公司第一大流通股东。此外,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基金位列第四大股东。2007年一季报显示,上投摩根成长先锋基金也跻身三一重工十大股东之列。

  李莉不仅曾是上投摩根的基金持有人,还曾作为上投摩根的座上贵宾,在2006年年底与上投摩根高管同游欧洲。随后的2007年,李莉的手机上发出了关于三一重工还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发生在2007年陈年旧事在2010年才被披露出来,而让这件事曝光的主角正是李莉前夫的母亲苏彩翠。

  实际上,苏彩翠实名举报李莉已经两年有余,最终通过媒体的报道才引出证监会的正式回应。

  悬疑未解李莉案

  2010年4月6日,当苏彩翠迈出中国证监会大门的时候,一下子被外面温暖的阳光包围了,她不由得眯起了眼睛。

  这天,她是去证监会补送材料的。临出门时,她再次向证监会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张友忠问起举报一事的结果,张友忠告诉她:“(举报的)书面回复还在按程序走,我们会尽快办理。”张友忠的话,让苏彩翠的心顿时凉了半截。

  两年前,当她第一次以“实名身份”举报前儿媳“李莉涉嫌内幕交易”时,这里就已经成了她唯一的,也是最后的希望。此前,她上访过七八个单位反映情况,但对方根本不接待。证监会至少接待了她,并派了纪委监察局欧阳健生、张友忠专门负责调查此事。

  2010年3月28日,“李莉事件”被媒体曝光后,迫于舆论压力,证监会公开作出回应。证监会的结论是:“经查证,没有证据表明李莉利用该信息(三一重工分红短信)从事内幕交易。”

  苏彩翠怎么也想不通,证监会调查了两年,结果竟然还与两年前如出一辙。

  2008年6月,苏彩翠向证监会纪委监察局举报,前儿媳李莉曾以手机短信方式向其母提前泄密上市公司三一重工(600031.SH)2006年年报的利好消息。

  不过,李莉否认短信是她本人发的,而且称苏彩翠提供的“手机SIM卡是假的”。苏彩翠请求证监会调取相关通话记录以证明SIM卡的真伪,但欧阳健生均以涉及个人隐私、证监会没有资格鉴别卡的真伪为由予以回绝。

  后来,欧阳健生告诉她,他们查了,李莉的妈妈和哥哥当天没有买进,也没有获利,三一重工也没有发生异动。因此,欧阳健生表示,“再调查(下去)就没有意义了。”

  苏彩翠不知道,收到这样的举报证据,对于证监会来说,也是大姑娘上轿——头一遭。

  要知道,内幕交易可是存在中国证券市场20年的大毒瘤,这已经是众人皆知的秘密。而且,由于这类案件均有调查难、取证难的特点,再加上我国法制体系尚不健全。最终,不少内幕交易案件查到最后往往无疾而终,或者不了了之。

  虽然手里有发短信所用手机SIM卡的原始发票,机主姓名也是“李莉”,以及上面有李莉亲笔签名的SIM卡受理单,还有多笔用该手机进行买卖操作的委托明细与交易记录原始凭证。但是,苏彩翠不知道,目前,中国法律遵循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因此,作为举报方的苏彩翠举证责任责无旁贷,而证监会反而却没有举证责任,就连调查也似乎成为尽义务的工作了。

  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远忠表示,在对内幕交易的认定上,建立“举证责任倒置”的辩方举证制度,更有利于对内幕交易行为产生较大的威慑作用,同时能更好地规范内幕知情人员的行为,严厉打击证券违规行为。而且从海外成熟市场监管的经验来看,“举证责任倒置”的证据规则也已经成了打击内幕交易“老大难”问题的一柄利器。

  然而,这一建议虽呼声众,却一直未落到实处。甚至,最高法关于“内幕交易”的司法解释也因种种原因“难产”!

  监管之惑:内部人查内部人?

  让苏彩翠大跌眼镜的是,“李莉案”后来居然又拔出萝卜带出泥!

  随着媒体追踪调查的深入,证监会基金部原副主任李正强(现任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副总经理)也涉嫌“受贿考察门”。坊间传闻,2006年12月,李正强在证监会任职期间,曾与李莉等人,会同上投摩根基金公司等高管一起赴欧洲“公务考察”,费用由后者代付。彼时,正值上投摩根“唐建老鼠仓”事件遭监管机构警示不久。消息传出,舆论哗然。

  针对“猫鼠同游”一说,证监会的回应相当“给力”。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经调查核实,报道所述与基本事实不符,结论明显误导。

  不过,证监会的态度这时也悄悄地发生了微妙转变。证监会首次承认,李莉母亲、前夫开设股票账户,从事股票交易的行为违反了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同时,证监会还做出承诺称,对李莉是否骗购经济适用房一事核查清楚后,将对李莉直系亲属买卖股票问题一并做出处理。

  事情至此,该澄清的澄清了,该撇清的也撇清了,似乎应该皆大欢喜,举杯相庆了!然而,股民、基民,及至中国证券市场每一个参与主体似乎并不买账——由于焦点问题没说清,监管层仍被指有避实就虚之嫌。

  财经评论人士周俊生分析认为,对于上述事件,证监会采取的是淡化处理。然而,终究让市场生疑的是,证监会到底想回避什么?周俊生直言,表面上看是希望维护证监会作为一个国家机关的“光辉形象”,但更深刻的问题在于,证监会不希望让“李莉事件”成为亚马逊丛林里扇动翅膀的蝴蝶,引起证监会的“台风”。

  反观证监会的回应,证监会对此事的调查重点只限于李莉及其亲属是否利用三一重工分红的内幕信息买卖该股,却没有追根溯源,追查内幕信息从何而来,最终流向何处?此外,证监会工作人员泄露内幕信息,其亲属买卖股票行为究竟是个案还是普遍为之?还有,李正强在证监会任职期间,是否真的曾利用职权对“唐建老鼠仓”所属基金公司发行两只新基金网开一面,大开绿灯?关于最后一条,证监会有回应,但说辞只能自圆其说,却并没有让人心服口服。

  此后,包括证监会在内的五部委刚刚出台新规严打内幕交易,但是,如果证监会对自己部门的内部问题采取姑息的态度,这种严打到底能收到多少效果?

  撇开“李莉事件”的是是非非,仅仅从事情本身看,多数公众倾向性地认为,此事应该由相关司法部门介入调查,而不是由证监会来自查,真正还投资者和公众以事实的真相。

  近年来,一连串发生于证监会的腐败案(如王小石案、王益案等)表明,证券监管部门已不是一块可以让人放心的净土,当权力高度膨胀而缺乏有效制约时,它同任何一个权力部门一样,也难免成为权钱交易的乐园。相比于发生在基金公司等市场利益主体中的“老鼠仓”,这种发生在市场监管部门中的内幕交易,对市场无疑具有更严重的破坏力。

  “通过严厉打击,目前利用内幕交易信息非法牟利的情况逐步减少,内幕交易势头得到了一定遏制。”2010年12月17日,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防止和打击内幕交易是全世界监管部门面临的挑战。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特有的一些特点,并购重组决策过程较长,涉及内幕信息的人较多,容易形成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尚福林的此番表态多少让苏彩翠在失望之余看到了一丝曙光。苏彩翠坚信:她离真相越来越近,她会等到那一天;但不确定的是“要等到哪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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