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2月6日发出会议通知,2010年12月23日上午9:00点在大连星海假日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达先生主持。4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会议代表股份4,048.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4.01%。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健、赵彦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对公司控(参)股子、分公司进行全面处置的议案》
该议案有效表决股份为4,048.8万股,与会股东经投票表决最终以4,048.8万股赞成,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二)审议《关于选举吴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有效表决股份为4,048.8万股,与会股东经投票表决最终以4,048.8万股赞成,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经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杨健、赵彦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