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矫 月
近日,南京高科(600064.SH)公布董事会决议暨关联交易公告称,会议同意公司购买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投资建设的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一期01-04幢标准厂房,价格为5496.32万元。
南京高科证券部门人士表示:“这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将不再存在同业竞争。”
全面解决同业竞争
南京高科于2010年12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七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评估值为基础购买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投资建设的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一期01-04幢标准厂房(注:总建筑面积为33211.12平方米;评估值为5496.32万元),价格为5496.32万元。公司购买该标准厂房后将出租给进区企业使用,出租年投资收益率不足7%的部分,由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补足差额。
南京高科称,为贯彻落实公司既定发展战略,规避同业竞争,发挥公司从事园区建设与管理的经营优势,公司以评估值为基础购买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投资建设的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一期01-04幢标准厂房(以下简称“01-04幢标准厂房”),价格为5,496.32万元。
南京高科内部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讲道,这次5000多万的交易价格,也可以说是目前南京开发区厂房的市场价格。由于厂房面积较大,所以交易总价显得有点高。
01-04幢标准厂房由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2004年投资建成,总建筑面积为33,211.12平方米,账面原值为5,148.92万元,已计提744万元折旧,账面净值为4,404.92万元。根据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苏华评报字[2010]第012号评估报告,上述33,211.12平方米房屋建筑物(包括四幢厂房配套的厂房外道路、雨污水管道、化粪池、消防水池、10KV配电所及10KV电源进线;04幢厂房配电房等配套基础设施)评估值为5,496.32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10年5月6日)。
公告称,公司购买该标准厂房后将出租给进区企业使用,出租年投资收益率不足7%的部分,由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补足差额,以确保公司每年7%的投资收益率。本次交易完成后,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在开发区内将不再从事厂房出租业务。
上述南京高科人士向记者表示:“这次交易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将不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而且厂房出租将是公司的一笔稳定收入,如果出租年投资收益率不足7%的部分,由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补足差额,所以公司不用担心它的收益。”
开始整合主业
房价暴涨时期,南京的房价也上涨了不少。据了解,南京市内中心地段的房价每平米高达3万多。水涨船高,南京开发区的厂房价格也因此上涨。面对这种局面,多数房地产商开始转移阵地向二、三线城市发展,但南京高科却准备继续留守在南京本地。
“目前,公司准备继续在南京开发,公司此前购买的土地还够用2到3年,因此,公司还不准备购买其它土地。”上述南京高科内部人士说道。
南京高科为综合类上市公司,近年来将主业集中于地产、医药、水务和投资等四大板块。其中地产业务目前占据了公司收入的半壁江山。业内人士认为,去年年底公司以现金方式投入8亿元增资子公司高科置业,而高科置业的主要业务范围集中在仙林新市区及其周边区域,未来数年其有数个商品房项目进入销售期,有望为南京高科带来稳定的业绩回报。
近期,南京高科开始产业整合步伐,将经营中心瞄准了房地产业。据南京高科证券部门人士表示,公司这次的整合,是将不熟悉的业务与占股份少的股权卖出,加大主营业务的投入。
记者调查得知,南京高科在7月份与8月份相继发布了两则资产出售公告。7月24日,南京高科公布转让公司所持南京新港医药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公告。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所持南京新港医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近年连续亏损)全部90%的股权[不含托拉塞米注射液(1ml:10mg;2ml:20mg;5ml:50mg)、原料及"特苏尼"注册商标]转让给南京大海医药有限公司,以标的公司截止2010年6月30日的净资产评估值(559.14万元)为作价依据,确定转让价格为503.226万元。
8月13日,南京高科董事会决议公告称,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所持南京烽火藤仓光通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950万美元)全部7.65%的股权,以其2010年6月30日的净资产审计值(422333380.90元)按1:1的比例作价转让给藤仓亚洲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32308503.64元。
南京高科证券部门人士表示,卖出股权后的资金有可能投入到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循环经济示范园一期和龙潭机电产业园的开发项目中去,毕竟这个项目预计需要30亿元。
2010年12月1日,南京高科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称:开发区管委会)签署了《关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循环经济示范园一期和龙潭机电产业园之委托开发合同》。
南京高科接受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循环经济示范园一期和龙潭机电产业园进行开发,合同标的土地规划预计建设面积9.13平方公里(以经批准的控制性详规为最终依据);委托开发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暂定四年。
南京高科称,该合同项下的委托开发所需资金由南京高科筹措和垫付,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公司支付委托开发总费用,包括委托开发的直接成本(经初步估算总需资金约30亿元人民币)、间接成本和开发区管委会支付给公司的委托开发收益(年化净收益率为公司实际投入的委托开发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总和的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