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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O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6日 02:4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11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00;

  2.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参加会议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时进行上述两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的,以现场投票结果为准;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两种网络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2 人,代表股份 87,796,40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2.79%。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1 人,代表股份82,505,83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0.21%;通过网络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51人,代表股份 5,290,56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2.58 %;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方案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方式、交易标的与交易对方

  ① 表决情况:

  同意87,236,557 股,占参加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36 %;反对 540,748股,占参加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62%;弃权 19,100 股,占参加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

  ②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2)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

  ① 表决情况:

  同意87,236,557股,占参加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36%;反对559,848 股,占参加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64%;弃权 0股,占参与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②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3)交易标的在过渡期间损益的归属

  ① 表决情况:

  同意87,236,557股,占参加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36%;反对540,748股,占参加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62%;弃权19,100股,占参与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

  ②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4)交易标的的权属转移

  ① 表决情况:

  同意87,236,557 股,占参加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36 %;反对 540,748股,占参加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62%;弃权 19,100 股,占参加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

  ②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5)决议有效期

  ① 表决情况:

  同意 87,234,557股,占参加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36%;反对540,748股,占参加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62%;弃权21,100股,占参与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2%。

  ②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的议案》;

  ① 表决情况:

  同意87,228,457股,占参加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35%;反对505,648股,占参加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58%;弃权62,300股,占参与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7%。

  ②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于盛千、于长莲、于丽丽之资产购买协议书>的议案》;

  ① 表决情况:

  同意87,228,457股,占参加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35%;反对508,348股,占参加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58%;弃权59,600股,占参与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7%。

  ②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于盛千、于长莲、于丽丽之资产购买协议书补充协议>的议案》;

  ① 表决情况:

  同意87,223,457股,占参加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35%;反对508,348股,占参加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58%;弃权64,600股,占参与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7%。

  ②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① 表决情况:

  同意87,226,457股,占参加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35%;反对509,548股,占参加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58%;弃权60,400股,占参与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7%。

  ②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徐春辉、向曙光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上风高科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二〇一〇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二〇一〇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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