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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据国资委消息,经国资委批准和工商总局变更登记,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该公司的规范简称“中国三峡总公司”变更为“中国三峡集团”,主要用于国资委与中央企业及有关部门往来公文等行政办公方面。(刘丽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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