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0年1月21日证监许可【2010】106号文核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10年3月25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某一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开放式股票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较高收益品种。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涉及托管业务相关的更新信息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0年9月2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0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基金管理人
(一)公司概况
名称: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浦项商务广场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7层
法定代表人:杨琨
成立日期:2008年3月18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08】30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零壹元
存续期限:永久存续
联系人:孙昌海
联系电话:021-61095588
股权结构:
■
注: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已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公司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杨琨先生:董事长
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1983年开始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历任中国农业银行人事部、代理业务部、市场开发部等部门领导,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行长助理。2004年起任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现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行长。2008年3月起兼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Jean-Yves Colin先生:副董事长
经济学硕士。 1990年加入Caisse Nationale de Crédit Agricole,历任资本市场部门高级经理、投资银行部负责人。1997年加入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历任风控绩效和审计部门负责人、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执行副总裁,现任法国农业信贷银行集团合规部负责人。现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高级顾问。
许红波先生:董事,总经理。
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1982年至1998年在水利部工作,先后担任处长、副司长等职务,1998年开始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历任中国农业银行市场开发部、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总行总经理级干部。2008年3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Thierry Mequillet先生:董事
工商管理硕士。1979年开始从事银行工作,在Credit Agricole Indosuez 工作近15年并担任多项管理职务。1994年加入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任香港地区总经理。1999年起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亚太区行政总裁。
陈基华先生:董事
经济学硕士。1994年起先后担任中国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执行经理、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沙特阿拉伯ALJ(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区财务总监及吉通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1年起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华若鸣女士:董事
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1989年起在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工作,先后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香港分行总经理、总行电子银行部副总经理。现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兼资金交易中心总经理、外汇交易中心总经理、票据营业部总裁。
季立刚先生:独立董事
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复旦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1991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曾长期担任上海市复旦律师事务所主任。曾先后在德国康斯坦茨大学和美国耶鲁大学做访问学者。2006年获“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现任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孟焰先生:独立董事
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自1982年起任职于中央财经大学,曾担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系副主任、主任。财政部会计准则咨询专家,财政部独立审计准则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
Michael Pettis先生:独立董事
金融MBA。曾就职于Manufacturer Hanover Trust、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并曾在Bear Stearns 公司任董事总经理及负责人。曾先后执教于哥伦比亚大学国际公共事务学院和商学院,现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的全职访问教授。
2、公司监事
唐建邦先生:监事会主席
博士、研究员。1970年起任教于清华大学。1983年开始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历任中国农业银行科技部、信息部、国际业务部等部门领导职务。1998年任中国农业银行行长助理,2000年至2008年4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
Jean-Yves Glain先生:监事
硕士。1995年加入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历任销售部负责人、市场部负责人。现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巴黎总部国际协调发展部负责人。
毛远建先生:监事
高级政工师。历任中国铝业集团公司人事部副主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
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曾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于意女士:监事
管理学硕士。2002年4月-2004年7月就职于上海银行,先后在资金财务部和国际业务部任职; 2004年8月-2007年8月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公司工作,担任运营部主管。现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负责人。
燕斌先生:监事
哲学硕士。1997年7月-1999年7月在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分行工作,担任法律顾问职务;1999年7月-2002年4月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办事处工作,担任高级经理助理;2002年7月-2007年9月在上海华虹有限公司工作。现就职于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部。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杨琨先生:董事长
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1983年开始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历任中国农业银行人事部、代理业务部、市场开发部等部门领导,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行长助理。2004年起任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现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行长。2008年3月起兼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许红波先生:总经理
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1982年至1998年在水利部工作,先后担任处长、副司长等职务,1998年开始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历任中国农业银行市场开发部、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总行总经理级干部。2008年3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Laurent Tournier先生:副总经理
管理学硕士。1987年至2000年担任摩根大通银行欧洲结算系统公司北美地区公关经理、北亚地区销售和公关经理、副总裁。2000年加入法国农业信贷银行集团,历任东方汇理银行(香港)项目主管、东方汇理银行(巴黎)托管部业务发展总监、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2008年3月起担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总监。2009年8月起担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孙昌海先生:督察长
金融学硕士。1998年9月起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员;2001年3月起任上海浦东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7月起任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公司筹备组副组长;2004年8月至2008年1月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2008年3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郝兵先生,经济学硕士,具有7年基金业从业经验。曾担任泰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中信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投资部高级副总裁和国泰基金管理公司财富管理中心投资经理。2005年5月至2005年12月担任泰信先行策略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1月至2008年5月担任中信经典配置平衡型基金投资经理。2009年6月至2010年6月任农银汇理平衡双利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自2010年3月起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下述委员组成: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许红波先生,公司总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栾杰先生,公司投资总监,农银汇理策略价值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赵雪桂女士,公司研究部总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郝兵先生,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曹剑飞先生,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大盘蓝筹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叁佰叁拾陆亿捌仟玖佰零捌万肆仟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尹东
联系电话:(010) 6759 500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54年成立,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年9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股票代码:939)于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年9月11日,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H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年9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A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33,689,084,000股(包括224,689,084,000股H股及9,000,000,000股A股)。
截至2010年06月30日,中国建设银行实现净利润707.7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75%。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336.42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3.63%,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提高至21.94%。年化平均资产回报率为1.43%,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4.00%,分别较上年同期提高0.09 个百分点和1.46 个百分点;净利息收益率为2.41%,呈现企稳回升态势。信贷资产质量继续稳定向好,不良贷款较上年末实现“双降”,拨备覆盖率大幅提高至204.72%。
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1.3万余个分支机构,并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首尔、纽约及胡志明市设有分行,在悉尼设有代表处,设立了安徽繁昌建信村镇银行、浙江青田建信华侨村镇银行、浙江武义建信村镇银行、陕西安塞建信村镇银行4家村镇银行,拥有建行亚洲、建银国际,建行伦敦、建信基金、建信金融租赁、建信信托等多家子公司。全行已安装运行自动柜员机(ATM)37,487台,拥有员工约30万人,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
中国建设银行得到市场和业界的支持和广泛认可,2010 年上半年共获得50 多个国内外奖项。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全球商业银行品牌十强”列第2 位,为中资银行之首;在美国《福布斯》杂志公布的“2010 中国品牌价值50 强”列第3 位;荣获英国《金融时报》颁发的“中国最佳渠道银行”;被《亚洲金融》杂志评为2010 年度“中国最佳银行”;连续三年被香港《资本》杂志评为“中国杰出零售银行”;被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授予“中国红十字杰出奉献奖章”。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服务部,下设综合制度处、基金市场处、资产托管处、QFII托管处、基金核算处、基金清算处、监督稽核处和投资托管团队、涉外资产核算团队、养老金托管服务团队、养老金托管市场团队、上海备份中心等12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130余人。2008年,中国建设银行一次性通过了根据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颁布的审计准则公告第70号(SAS70)进行的内部控制审计,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此提交了“业内最干净的无保留意见的报告”,中国建设银行成为取得国际同业普遍认同并接受的SAS70国际专项认证的托管银行。
(二)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0年9月30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169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封闭式基金6只,开放式基金163只。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2010年初,中国建设银行被总部设于英国伦敦的《全球托管人》杂志评为2009年度“国内最佳托管银行”(Domestic Top Rated),并连续第三年被香港《财资》杂志评为“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
三、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世纪大道1600号浦项商务广场7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7楼
法定代表人:杨琨
联系人:沈娴
联系电话:4006895599(免长途电话费)、021-61095610
网址:http://www.abc-ca.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联系人:蒋浩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热线: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客户服务热线: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韩星宇
网址:www.gtja.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88、400-888-8666
(5)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0294
联系人:邓寒冰
网址:www.sw2000.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1-63219781
传真:021-51062920
联系人:李良
网址:www.95579.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027-85808318
(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联系人:吴宇
网址:www.df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网址:www.ht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400-888-800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588266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网址:www.ecitic.com
客户服务电话:各地营业部咨询电话
(10)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网址:www.csc108.com
(11)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法定代表人:刘军
电话:0571-85783715
传真:0571-85783771
联系人:王勤
网址:www.96598.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98
(1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2-6层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客户服务电话:800-820-1868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李洋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系人:盛宗凌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公司网站:www.lhzq.com
客服电话:95513
(1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樊昊
电话:025-84457777
传真:025-84579768
网址:www.htsc.com.cn
客服电话:95597
(1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陆家嘴东路166号中保大厦19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杨盛芳
(16)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联系人:米兵
电话:023-63786922
传真:023-63810422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二)注册登记机构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浦项商务广场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浦项商务广场7楼
法定代表人:杨琨
电话:021-61095588
传真:021-61095556
联系人:高利民
客户服务电话:021-61095599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梁丽金、毛慧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1604-160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陈宇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陈宇
四、基金名称
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精选基本面优良且具有良好成长潜力的中小盘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采用积极主动的管理手段,以充分分享中小市值上市公司成长过程所带来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中小盘股票的比例不少于股票投资的80%;除股票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5%-40%,其中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投资上遵循“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构建投资组合。首先,基金管理人将对宏观经济的状况进行详尽的分析,预计下一阶段国际及国内宏观经济的总体状况,并据此判断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走势,并指导本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同时,在个股的选择上,基金管理人将严格遵循股票库的制度,在中小盘股票库内通过对个股基本面、估值水平、成长潜力等因素的深入分析,以筛选出符合本基金投资要求的股票。
1、自上而下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上,本基金将遵循自上而下的分析方式,以指导基金在股票、债券和现金等不同资产上的投资比例。在考察宏观经济的走势上,基金管理人将严密跟踪各类经济指标的变化情况,并综合考察宏观经济指标变化的深层原因和后续影响。主要考察的宏观经济指标包括:国民生产总值、价格指数、景气状况、投资、消费、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工业生产、对外贸易、居民收入及就业状况等。
2、自下而上的股票精选
(1)中小盘股票库的筛选标准
本基金是中小盘股票型基金,在股票投资的比例中必须有不少于80%的比例需投资于中小盘市值的股票。为充分防范投资风险,并保证基金的投资风格的一致性,基金管理人将在本公司股票库制度的框架内,建立相应的中小盘股票库。本基金股票投资中投资的不少于80%市值的股票必须从股票库中选择,仅有最多20%的股票投资比例可以从本股票库外选择。该股票库的基本标准如下:
1)基金管理人每3个月对中国A股市场中的股票按流通市值从小到大排序并相加,累计流通市值达到总流通市值2/3的股票纳入下个半年度的中小盘股票库(若某股票流通市值累加后的累计流通市值恰好超过总流通市值的2/3,则该股票及其以下流通市值的股票进入中小盘股票库);
2)对未纳入最近一次半年度排序范围的股票(例如主板市场新股、恢复上市股票等),若其流通市值或管理人预测的流通市值按最近一次排序的标准符合中小盘股标准,则可以即时纳入中小盘股票库;
3)若因市值变动等原因使得原中小盘股票库内的股票不再符合筛选标准,则基金管理人需在适当的时间内(不得超过3个月)进行相应的调整。
(2)成长性的行业配置策略
由于行业特征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所包含上市公司的基本属性,因此在本基金的投资过程中将首先从行业的层面对中小市值股票进行筛选,优先配置具有高成长性的行业。对成长性行业的选择主要的标准包括行业的发展阶段、所处产业链地位、行业景气程度、政策扶植程度等。通过对上述指标的考察,基金管理人将对产业的发展前景以及是否具有高成长性做出判断,并以此为依据形成对该行业配置的基本策略
行业的发展阶段
对不同行业而言,处于发展的不同阶段行业投资价值完全不同。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中小市值的股票,此类股票的主要投资价值就是其未来的高成长性。而具有高成长性的上市公司往往从属于处于发展初期的行业。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行业整体的增长率、销售额、进入壁垒、发展特征等客观判断行业所处的阶段,并重点从中选取处于发展初期和高速增长时期的行业进行配置。
行业所处产业链地位
行业的发展不仅受到其自身发展规律的制约,也受制于上下游产业的发展状况和所处阶段,并受到整个产业链中价格传导机制的影响。因此,正确判断行业所处产业链地位将有助于正确预计行业的发展前景和判断其投资价值。对于中小市值的上市公司而言,一般处于产业链较为下游的位置,与终端消费环节的距离较近,因此对于市场变化的敏感度较大市值上市公司更高。
行业景气程度
行业景气程度反映了行业的发展趋势和盈利能力,是判断行业是否具有成长潜力和投资价值的重要因素之一。中小市值上市公司的高成长性往往来自于新需求的产生、产品和营销模式的创新、技术进步和社会习惯的更改等原因,这些因素也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所处行业的景气程度,同时行业的景气程度也与经济周期有关。基金管理人将深入考察行业的景气状况及前景,以此判断从属其中的中小盘股票的成长前景。
4)政策扶植程度
具有核心业务竞争力的中小市值公司在成长初期由于其自身在市场影响、财务能力等方面的限制,往往存在一定的发展障碍。因此,若此类公司能够在早期获得政府优惠性政策的扶持,则对于其跨越发展障碍并在未来将成长潜力转化为实际的增长具有重要的意义。从行业的角度来看,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政府主导方向相同的行业也更容易获得政策的扶持。基金管理人将认真研究行业的政策导向,判断行业是否具有政府政策的优势。
(3)中小盘股的筛选
中小盘股票库仅是为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提供了一个相对比较宽泛的投资范围,在具体执行投资决策时基金管理人还需要对股票库内的股票进行详细的研究,主要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由于中小盘股票的最大的特点是其较高的成长性,因此在分析的过程中,将主要考察目标公司成长性要素,同时综合考察其估值水平、盈利指标等其他因素。
1)成长性优先的定性标准
成长性是中小盘股票的最重要的特点之一。中小市值的上市公司由于自身的业务规模、财务能力和市场规模有限等原因,若不考虑其未来的成长性因素,则在对其当前的基本面进行分析的时候往往难以获得较好的评价结果,也容易错失分享企业未来成长所带来的投资机会。因此在对中小市值的股票进行考察时,成长性的因素应具有考察的优先性,在具体的筛选过程中成长性指标也应该优先于其他指标。从定性的角度来看,成长性的考察要点主要如下:
A, 公司核心竞争力分析,包括核心技术的领先程度、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市场营销能力、潜在市场需求、专利等核心优势的排他性等;
B, 细分行业发展前景分析,包括该细分行业所处的发展阶段、细分行业内部的竞争状况、目标公司在细分行业内的地位等;
C, 主营产品或服务分析,包括企业的定价能力分析、上下游产品及服务分析、替代产品及服务分析等;
D, 公司融资能力分析,是否具有相对稳定的银行贷款支持,股市再融资可能性等;
E,政策扶持力度分析,是否符合政府产业政策导向、是否享受政府税收和补贴优惠、是否获得政策支持等;
F,管理经营能力分析,公司是否具有良好的治理结构、管理层是否具有良好的管理经验和能力、是否制定了合适的薪酬计划等。
2)定量标准
A, 成长性指标:市盈增长比率(PEG)、近三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近三年平均息税折旧前利润(EBITA)增长率、未来一年预测每股收益(EPS)增长率等;
B, 价值指标:市盈率(P/E)、市净率(P/B)、每股收益(EPS)、股息率等;
C, 盈利指标:近三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近三年平均资本回报率(ROIC)等。
在定量标准的考察过程中,成长性指标的考察结果在具体的股票筛选中具有优先的地位。同时,由于较高的成长性等原因,一般市场都会给予中小市值的股票较高的估值水平,从而导致其在价值指标上超出市场平均水平,例如会产生高于市场的市盈率和市净率等,因此在考察价值指标时,必须选择适当的估值方法,对备选的中小盘股票价值进行动态评估,以判断该企业的估值是否处于合理区间。
(4)中小盘股票组合的构建
在中小盘股票库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和定量的双重指标的筛选,基金管理人初步筛选出可以进入投资组合的目标中小盘股票。此后,基金管理人再综合目标股票的估值状况和当前的市场状况等多种市场因素,择机将相应的股票纳入投资组合之中,从而形成最终的股票投资组合。
3、力求稳健的债券投资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因此债券部分的投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资产配置的需要,提供必要的资产分散以部分抵消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因此在债券投资上,基金管理人将秉承稳健优先的原则,在保证投资低风险的基础上力争创造一定的收益水平。
(1)合理预计利率水平
对市场长期、中期和短期利率的正确预测是实现有效债券投资的基础。管理人将全面研究物价、就业、国际收支和政策变更等宏观经济运行状况,预测未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走向,以此判断资金市场长期的供求关系变化。同时,通过具体分析货币供应量变动,M1和M2增长率等因素判断中短期资金市场供求的趋势。在此基础上,管理人将对于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动进行合理预测,对包括收益率曲线斜度等因素的变化进行科学预判。
(2)灵活调整组合久期
管理人将在合理预测市场利率水平的基础上,在不同的市场环境下灵活调整组合的目标久期。当预期市场利率上升时,通过增加持有短期债券等方式降低组合久期,以降低组合跌价风险;在预期市场利率下降时,通过增持长期债券等方式提高组合久期,以充分分享债券价格上升的收益。
(3)科学配置投资品种
管理人将通过研究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货币市场及资本市场资金供求关系,以及不同时期市场投资热点,分析国债、央票、金融债等不同债券种类的利差水平,评定不同债券类属的相对投资价值,确定组合资产在不同债券类属之间配置比例。
(4)谨慎选择个券
在具体券种的选择上,管理人主要通过利率趋势分析、投资人偏好分析、对收益率曲线形态变化的预期、信用评估和流动性分析等方式,合理评估不同券种的风险收益水平。筛选出的券种一般具有流动性较好、符合目标久期、同等条件下信用质量较好或预期信用质量将得到改善、风险水平合理、有较好下行保护等特征。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30%×天相小盘指数+45%×天相中盘指数+25%×中证全债指数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是高风险、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风险和收益水平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中风险和收益水平较高的品种。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10月22日复核了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0年6月30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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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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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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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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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3月25日,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0年6月30日。
一、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0年3月25日至2010年6月30日)
■
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0年3月25日生效,至2010年6月30日不满一年。
2、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中小盘股票的比例不少于股票投资的80%;除股票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5%-40%,其中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3月25日)起六个月,本基金将按规定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比例。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划拨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9)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4、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6、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其他的费用,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告或备案。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
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
注1: 就赎回费率的计算而言, 1年指365日,2年指730日,以此类推。
注2:上述持有期是指在注册登记系统内,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连续期限。
后端费率: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条件成熟时也将为客户提供后端收费的选择。
3、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价格以申购当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公式: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例二:假定T日本基金的份额净值为1.2000元,三笔申购金额分别为1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则各笔申购负担的申购费用和获得的该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
4、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赎回价格以赎回当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公式:
赎回总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
赎回费用=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用
例三:假定某投资人在T日赎回10,000份,其在认购/申购时已交纳认购/申购费用,该日该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持有年限不足1年,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费用=1.2500×10,000×0.5%=62.5元
赎回金额=1.2500×10,000-62.5=12,437.5元
5、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基金份额净值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份额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7、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8、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为: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总额/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9、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10、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1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1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0年月2月11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重要提示”部分增加以下内容: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0年9月2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0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做以下修改:
(一)“二、主要人员情况”的“1、董事会成员”中Jean-Yves Colin先生的简历修改为:
“Jean-Yves Colin先生:副董事长
经济学硕士。 1990年加入Caisse Nationale de Crédit Agricole,历任资本市场部门高级经理、投资银行部负责人。1997年加入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历任风控绩效和审计部门负责人、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执行副总裁、法国农业信贷银行集团合规部负责人。现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高级顾问。”
(二)“二、主要人员情况”的“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删除施卫先生的简历。
(三)“二、主要人员情况”的“4、基金经理”中修改为:
“郝兵先生,经济学硕士,具有7年基金业从业经验。曾担任泰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中信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投资部高级副总裁和国泰基金管理公司财富管理中心投资经理。2005年5月至2005年12月担任泰信先行策略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1月至2008年5月担任中信经典配置平衡型基金投资经理。2009年6月至2010年6月兼任农银汇理平衡双利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自2010年3月起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四)“二、主要人员情况”的“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修改为: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下述委员组成: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许红波先生,公司总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栾杰先生,公司投资总监,农银汇理策略价值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赵雪桂女士,公司研究部总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郝兵先生,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曹剑飞先生,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大盘蓝筹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三、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做以下更新: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叁佰叁拾陆亿捌仟玖佰零捌万肆仟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尹东
联系电话:(010) 6759 500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54年成立,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年9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股票代码:939)于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年9月11日,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H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年9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A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33,689,084,000股(包括224,689,084,000股H股及9,000,000,000股A股)。
截至2010年06月30日,中国建设银行实现净利润707.7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75%。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336.42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3.63%,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提高至21.94%。年化平均资产回报率为1.43%,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4.00%,分别较上年同期提高0.09 个百分点和1.46 个百分点;净利息收益率为2.41%,呈现企稳回升态势。信贷资产质量继续稳定向好,不良贷款较上年末实现“双降”,拨备覆盖率大幅提高至204.72%。
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1.3万余个分支机构,并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首尔、纽约及胡志明市设有分行,在悉尼设有代表处,设立了安徽繁昌建信村镇银行、浙江青田建信华侨村镇银行、浙江武义建信村镇银行、陕西安塞建信村镇银行4家村镇银行,拥有建行亚洲、建银国际,建行伦敦、建信基金、建信金融租赁、建信信托等多家子公司。全行已安装运行自动柜员机(ATM)37,487台,拥有员工约30万人,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
中国建设银行得到市场和业界的支持和广泛认可,2010 年上半年共获得50 多个国内外奖项。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全球商业银行品牌十强”列第2 位,为中资银行之首;在美国《福布斯》杂志公布的“2010 中国品牌价值50 强”列第3 位;荣获英国《金融时报》颁发的“中国最佳渠道银行”;被《亚洲金融》杂志评为2010 年度“中国最佳银行”;连续三年被香港《资本》杂志评为“中国杰出零售银行”;被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授予“中国红十字杰出奉献奖章”。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服务部,下设综合制度处、基金市场处、资产托管处、QFII托管处、基金核算处、基金清算处、监督稽核处和投资托管团队、涉外资产核算团队、养老金托管服务团队、养老金托管市场团队、上海备份中心等12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130余人。2008年,中国建设银行一次性通过了根据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颁布的审计准则公告第70号(SAS70)进行的内部控制审计,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此提交了“业内最干净的无保留意见的报告”,中国建设银行成为取得国际同业普遍认同并接受的SAS70国际专项认证的托管银行。
(二)主要人员情况
罗中涛,投资托管服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国家统计局、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评估、信贷、委托代理等业务部门并担任领导工作,对统计、评估、信贷及委托代理业务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
李春信,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人事教育部、计划部、筹资储蓄部、国际业务部,对商业银行综合经营计划、零售业务及国际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0年9月30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169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封闭式基金6只,开放式基金163只。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2010年初,中国建设银行被总部设于英国伦敦的《全球托管人》杂志评为2009年度“国内最佳托管银行”(Domestic Top Rated),并连续第三年被香港《财资》杂志评为“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服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服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做以下修改:
(一)“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1、直销机构”增加:
“联系电话:4006895599(免长途电话费)”
(二)“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2、代销机构”: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更新为“顾伟国”;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住所和办公地址更新为“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客服电话号码更新为95513;
增加“(1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樊昊
电话:025-84457777
传真:025-84579768
网址:www.htsc.com.cn
客服电话:95597
(1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陆家嘴东路166号中保大厦19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杨盛芳
(16)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联系人:米兵
电话:023-63786922
传真:023-63810422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五、“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进行简化修改。
六、“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进行简化修改。
七、“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投资”增加以下内容:
“十二、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8月26日复核了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0年6月30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八、增加“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3月25日,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0年6月30日。
一、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0年3月25日至2010年6月30日)
■
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0年3月25日生效,至2010年6月30日不满一年。
2、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中小盘股票的比例不少于股票投资的80%;除股票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5%-40%,其中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3月25日)起六个月,本基金将按规定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比例。”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九日
股东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中国农业银行
103,333,334
51.67%
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
66,666,667
33.33%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0
15%
合计
200,000,001
100%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4,843,176,820.42
54.10
其中:股票
4,843,176,820.42
54.10
2
固定收益投资
2,965,909,155.00
33.13
其中:债券
2,965,909,155.00
33.13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130,745,105.32
12.63
6
其他各项资产
13,037,276.94
0.15
7
合计
8,952,868,357.68
100.00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掘业
93,578,946.72
1.07
C
制造业
2,808,111,244.66
32.06
C0
食品、饮料
827,396,754.04
9.45
C1
纺织、服装、皮毛
-
-
C2
木材、家具
-
-
C3
造纸、印刷
-
-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445,603,506.55
5.09
C5
电子
13,860,000.00
0.16
C6
金属、非金属
283,558,375.75
3.24
C7
机械、设备、仪表
536,455,711.87
6.12
C8
医药、生物制品
671,866,737.89
7.67
C99
其他制造业
29,370,158.56
0.34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14,999,234.96
1.31
E
建筑业
234,503,398.95
2.68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124,761,510.70
1.42
G
信息技术业
44,380,359.36
0.51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602,468,834.83
6.88
I
金融、保险业
464,530,171.77
5.30
J
房地产业
-
-
K
社会服务业
51,830,589.06
0.59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108,219,785.17
1.24
M
综合类
195,792,744.24
2.24
合计
4,843,176,820.42
55.29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519
1,827,500
232,750,400.00
2.66
2
002024
17,985,580
205,035,612.00
2.34
3
600809
4,800,000
196,944,000.00
2.25
4
600415
10,009,854
195,792,744.24
2.24
5
600970
10,009,858
180,177,444.00
2.06
6
600875
4,000,000
174,200,000.00
1.99
7
000786
12,763,133
169,111,512.25
1.93
8
000538
2,500,000
161,250,000.00
1.84
9
600202
13,000,446
160,815,517.02
1.84
10
600196
8,000,000
140,000,000.00
1.60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2,788,800,000.00
31.84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81,456,000.00
0.93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可转债
95,653,155.00
1.09
7
其他
-
-
8
合计
2,965,909,155.00
33.86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001029
10央票29
15,000,000
1,494,150,000.00
17.06
2
1001031
10央票31
10,000,000
995,700,000.00
11.37
3
1001024
10央票24
3,000,000
298,950,000.00
3.41
4
113001
中行转债
945,750
95,653,155.00
1.09
5
1080071
10营口城投债
800,000
81,456,000.00
0.93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50,000.0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680,372.78
3
应收股利
810,000.00
4
应收利息
8,616,611.01
5
应收申购款
1,680,293.15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3,037,276.94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成立起至今
-5.55%
0.65%
-16.23%
1.41%
10.68%
-0.76%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费率
50万元以下
1.50%
5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
1.00%
1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
0.80%
500万元(含)以上
1000元/笔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1年以下
0.50%
1年(含1年)至2年
0.25%
2年(含2年)以上
0
申购1
申购2
申购3
申购金额(元,A)
10,000
500,000
1,000,000
适用申购费率(B)
1.50%
1.00%
0.80%
申购费(D=A-C)
147.78
4950.50
7936.51
净申购金额(C=A/(1+B))
9852.22
495049.50
992063.49
申购份额(E=C/1.2000)
8210.18
412541.25
826719.58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4,843,176,820.42
54.10
其中:股票
4,843,176,820.42
54.10
2
固定收益投资
2,965,909,155.00
33.13
其中:债券
2,965,909,155.00
33.13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130,745,105.32
12.63
6
其他各项资产
13,037,276.94
0.15
7
合计
8,952,868,357.68
100.00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掘业
93,578,946.72
1.07
C
制造业
2,808,111,244.66
32.06
C0
食品、饮料
827,396,754.04
9.45
C1
纺织、服装、皮毛
-
-
C2
木材、家具
-
-
C3
造纸、印刷
-
-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445,603,506.55
5.09
C5
电子
13,860,000.00
0.16
C6
金属、非金属
283,558,375.75
3.24
C7
机械、设备、仪表
536,455,711.87
6.12
C8
医药、生物制品
671,866,737.89
7.67
C99
其他制造业
29,370,158.56
0.34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14,999,234.96
1.31
E
建筑业
234,503,398.95
2.68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124,761,510.70
1.42
G
信息技术业
44,380,359.36
0.51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602,468,834.83
6.88
I
金融、保险业
464,530,171.77
5.30
J
房地产业
-
-
K
社会服务业
51,830,589.06
0.59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108,219,785.17
1.24
M
综合类
195,792,744.24
2.24
合计
4,843,176,820.42
55.29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519
贵州茅台
1,827,500
232,750,400.00
2.66
2
002024
苏宁电器
17,985,580
205,035,612.00
2.34
3
600809
山西汾酒
4,800,000
196,944,000.00
2.25
4
600415
小商品城
10,009,854
195,792,744.24
2.24
5
600970
中材国际
10,009,858
180,177,444.00
2.06
6
600875
东方电气
4,000,000
174,200,000.00
1.99
7
000786
北新建材
12,763,133
169,111,512.25
1.93
8
000538
云南白药
2,500,000
161,250,000.00
1.84
9
600202
哈空调
13,000,446
160,815,517.02
1.84
10
600196
复星医药
8,000,000
140,000,000.00
1.60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2,788,800,000.00
31.84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81,456,000.00
0.93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可转债
95,653,155.00
1.09
7
其他
-
-
8
合计
2,965,909,155.00
33.86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001029
10央票29
15,000,000
1,494,150,000.00
17.06
2
1001031
10央票31
10,000,000
995,700,000.00
11.37
3
1001024
10央票24
3,000,000
298,950,000.00
3.41
4
113001
中行转债
945,750
95,653,155.00
1.09
5
1080071
10营口城投债
800,000
81,456,000.00
0.93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50,000.0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680,372.78
3
应收股利
810,000.00
4
应收利息
8,616,611.01
5
应收申购款
1,680,293.15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3,037,276.94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成立起至今
-5.55%
0.65%
-16.23%
1.41%
10.68%
-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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