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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汽长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暨继续停牌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4日 01:22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 年10月28 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广汽长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汽集团“)正在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本公司股票于2010 年10月28 日开始停牌,预计于2010年11月4日(星期四)公告有关信息并股票复牌。

  2010年11月3日,本公司再次接广汽集团来函通知,称其正在筹划相关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复杂性及所涉重组各方均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且相关事项可能涉及吸收合并或要约收购等重大无先例事项,本次重组的具体方案正在向有关部门咨询论证,尚无法最终确定。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本公司股票将于2010年11月4日起继续停牌,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停牌期间,本公司及有关各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情况公告。待相关事项确定后,本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

  本公司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汽长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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