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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家保监局开105张交强险罚单 罚款共计621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8日 06:52  证券日报

  □ 本报记者 路 英

  经《证券日报》保险周刊记者网络及实地调查,大部分网友与车主都认为保险公司交强险不会亏损,即使亏损也缘于保险公司内控或核保不严。近日,记者查阅保监会及保监局网站发现,35家保监局合计开出了105张罚单,受处罚人数达到47人,5名责任人被撤职。罚款金额共计621.9万元。

  从这105张罚单中,我们不仅能看出保险公司受处罚的原因,同时也能从侧面反映出交强险是怎么弄亏的。

  下浮交强险费率

  11家公司34张罚单174万罚款

  保监会处罚数量最多的就是是保险公司“不严格执行交强险条款费率”,这里面具体包括“未按照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承保交强险”“违规浮动交强险利率”等,而“违规浮动交强险利率”大多为下浮费率。

  仅此项罚单便有34张,涉及平安财险、人保财险、阳光财险、永安财险、永诚财险、安邦财险、华安财险、华泰财险、大地财险等11家财险公司,21名中高层管理人员被罚,罚款金额共计约174万元。

  单笔罚款较多的如平安财险,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尚志营销服务部因“于2009年违反交强险费率浮动规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八)项的规定,对你单位作出罚款十万元的行政处罚。”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尚志营销服务部“于2009年违反交强险费率浮动规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八)项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罚款十万元的行政处罚。”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因“未严格执行车险条款费率

  2008年1月至2009年3月期间,你分公司存在以下未严格执行车险条款费率的行为”包括交强险违规下浮、营业车套用非营业车承保等被罚款5万元。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中心支公司,“2007年12月至2009年12月,未严格执行车险条款费率,对交强险和商业险业务,通过增设公共保额的形式,对第三者责任保险赔偿限额给予扩展,并增设对受害人的精神赔偿责任。”公司被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拒保交强险

  11家公司24罚单罚款139万

  依据保监局对交强险处罚罚单数量,“拒绝承保交强险”共有24张罚单,排在第二位。

  涉及人保财险、国寿财险、平安财险、渤海财险、安邦财险、阳光财险、永安财险、安诚财险、华安财险等11家财险公司,罚款金额共计139万元。

  其中,“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阳中心支公司在2010年的经营活动中存在拒绝承保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行为且情节严重。”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阳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郑觉新因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撤销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另外,前段时间被江西保监局处罚的国寿财险、人保财险等四大公司于于2010年4月16日—18日期间,存在拒绝或拖延承保交强险的行为。被处以罚款十五万元的行政处罚。这也是保险公司因拒保交强险所收到的最大额罚单。

  除此之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舒城支公司于2010年1月期间,“存在变相拒绝承保摩托车交强险的行为。”被安徽保监局处以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保监局对交强险的处罚细致越来越细致。

  重庆保监局对保险公司拒保交强险行为的处罚也是大手笔,今年8月开接连开出7张罚单,内容都是“你公司在摩托车交强险业务经营中存在拒绝承保行为,我局决定责令你单位改正,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此次受罚的公司包括永安财险、安诚财险、平安财险、阳光财险等7家财险公司。

  虚列费用贴补交强险

  4公司10张罚单97万罚款

  “虚列费用贴补交强险手续费”成为交强险的第三类罚单来源。10张罚单中,受罚的公司有渤海财险、安诚财险、天安保险、大地财险4家财险公司,5名员工。罚款金额共计97万元。

  殷树森,在担任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中心支公司总经理期间,该公司于2008年4月-7月、2009年4月,分别以阴阳单的方式承保车辆保险业务49笔、交强险业务11笔,共计60笔,保单正、副本保费差额合计99120.50元。被撤换。

  同样因此被撤换的还有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德中心支公司业务管理部负责人张俊敏。

  因“虚列费用贴补交强险手续费”被罚款金额最大的是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2009年6月9日至7月29日、2010年1月7日至1月27日,我局依法分别对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在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200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的业务进行现场检查。经查,你公司在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期间存在虚列业务及管理费、手续费支付不真实的问题,在200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存在虚列职工工资贴补交强险手续费等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的问题。”

  安诚财产北京分公司被处以60万元罚款,责令停止接受交强险新业务6个月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违法违规行为。

  另外,大地财险天津市南开支公司,因“未按照统一的基础费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以“企业非营业客车”费率承保事业单位非营业客车,共计11笔,违法金额590元。”等原因,被罚款15万元,数额也较大。

  强制投保人买商业险

  4公司8张罚单58万罚款

  根据保监局网站处罚信息,四川保监局和湖南保监局对中华联合、平安财险、人保财险、天安保险开出8张罚单,罚款金额达58万元。

  其中,罚款金额最大的是四川保监局对平安财险的罚单。平安财险资阳中心支公司简阳营销服务部“在2010年的经营活动中存在拖延承保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的行为。”被保监局罚款20万元。

  通过商业车险列支交强险

  华安财险3张罚单32万罚款

  今年7月广西保监局开出30万元罚单,理由是,华安财产南宁市新兴支公司“通过商业车险列支交强险超4%部分代理手续费。标的车同时投保交强险和商业车险时,你公司通过提高商业车险代理手续费比例支付交强险超过4%部分代理手续费。2009年,你公司通过此方式列支交强险代理手续费70.93万元。”被保监局责令停止接受交强险新业务6个月(期间为201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并处罚款30万元。

  另外,华安财产广西分公司承保中心经理蒋李杰,“2009年你在担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承保中心经理期间,对下级机构南宁市新兴支公司通过商业车险列支交强险超4%部分代理手续费、虚列业务及管理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一定的直接责任。”被保监局警报并处罚金1万元。

  华安财产广西分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冯艳,被保监局警报并处罚金1万元。

  此次违规行为公司及责任人共计被罚款32万元。

  重复计提手续费

  人保财险8张罚单26.4万罚款

  湖北保监局针对人保财险重复计提手续费等问题开出8张罚单,罚款共计26.4万元,重点查处7名责任人。人保财险襄樊市分公司营业部和襄樊市襄城支公司分别被处以15万元和1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陈向东、邓中心被撤换,李金玉、乐红每人被罚款2000元,李开华被警告,方昌国被罚款1万元。

  除此之外,交强险违规还包括交强险假赔、交强险不入账、不按车型执行、通过商业车险列支交强、套打交强险保单及保费发票、无依据使用“交通违法记录”费率因子、违规以非营运性质承保营运性质车辆,商业车险和交强险等行为。

  以上诸类行为共处罚单15份,涉及平安财险、人保财险、华泰财险、天安财险、阳光财险、大地财险等7家财险公司及10个责任人。罚款共计78.5万元,4人被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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