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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7日 05:41  证券时报网

  §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

  1.3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刘兴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少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饶国勇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中,如果合并方在合并当期期末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在编制前期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将吸收合并取得的被合并方前期有关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并入合并方前期合并财务报表。前期比较报表的具体编制原则比照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比较报表的编制。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企业合并按照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处理,公司在编制2010年第三季度报表和前期比较报表时,将西安北方光电有限公司出售给公司的防务标的资产的前期有关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并入2010年第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和前期比较报表中。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2010年1-9月,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0,738万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00万元,主要原因是货款回收未到集中收账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减少27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项目设备投资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2,925万元,主要原因是借款增加。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中国证监会令[2008]57 号)的规定,制订了现金分红政策。报告期内,公司未提出现金分红的分配方案。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兴功

  201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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