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蒋文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笛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振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0.9.30
2009.12.31
增减幅度(%)
总资产(元)
449,803,402.30
471,193,509.09
-4.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213,454,597.07
232,014,501.01
-8.00%
股本(股)
215,057,400.00
215,057,40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0.9925
1.0788
-8.00%
2010年7-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0年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34,197,711.08
36.75%
100,372,695.82
19.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261,003.20
33.16%
-18,559,903.94
4.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5,203,542.38
-142.6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0.0242
-142.6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45
33.06%
-0.0863
4.3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45
33.06%
-0.0863
4.3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6%
1.50%
-8.33%
1.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4%
1.41%
-7.46%
4.9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附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08,916.8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80,776.40
债务重组损益
26,94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116,398.7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82,885.77
合计
-1,934,713.42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44,594
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广东腾达贸易有限公司
2,5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杨淑华
913,207
人民币普通股
洪加伟
8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桂林市翰通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745,280
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富荣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628,700
人民币普通股
虞东海
608,900
人民币普通股
邢巨臣
5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姜凌
5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张映浩
541,300
人民币普通股
李艳
536,300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7)资产减值损失本期179.89万元,对比去年同期272.48万元减少了33.98%,主要原因是坏帐计提同比去年有所减少。
(8)营业外收入本期54.24万元,对比去年同期803.66万元减少了93.25%,主要原因是去年母公司债务重组收益有802万元。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与关联方存在的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与关联方发生新的担保事项,公司目前尚余为集琦集团控股子公司桂林正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桂林分行提供的一笔涉及金额为211.63万元的违规借款担保正在协商解除。截止报告期末,集琦集团已为该借款提供足额的担保物,相关的违规借款担保正在协商解除之中。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持有桂林润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润琦”) 32.43%股权。2010年8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桂林润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2.43%股权转让给北京润丰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桂林润琦的32.43%股权参照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进行作价5568万元转让给北京润丰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桂林润琦股权。本次交易详细情况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的《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公告编号2010-025。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桂林集琦集团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东
本公司本次资产置换暨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国海证券形成的新非流通股股东和本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南宁市荣高投资有限公司一致同意向流通股股东按照相同的支付比例送股作为对价安排,以换取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2股股份,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总数为24,440,000股。自上述股份上市交易日起,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所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009年2月9日,公司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同时,有关股改方案已经获得自治区政府及自治区国资委的批复。2009年7月23日,广西区国资委下发桂国资复【2009】139号《关于同意延长桂国资复【2009】12号文件有效期的批复》,同意将桂国资复【2009】12号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09年12月31日。2010年1月4日,广西区国资委下发的桂国资复【2009】300号《关于同意再次延长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批复有效期的批复》文件,同意将桂国资复【2009】12号文件的有效期延长至2010年9月30日。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无
无
无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国海证券股东
在本公司吸收合并国海证券完成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桂东电力、索美公司及梧州中恒承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靓本清超市作为索美公司的关联方亦承诺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荣桂贸易及湖南湘晖因持有国海证券股权不足一年,按相关规定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限售期为48个月,其余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国海证券原股东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具体流通时间安排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批复确定。
2009年3月3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第090107号,决定对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材料予以受理。
发行时所作承诺
无
无
无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无
无
无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
亏损
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累计净利润的预计数(万元)
-2,500.00
848.00
下降
-394.8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26
0.0394
下降
-394.92%
业绩预告的说明
(1)本预测未经过审计。
(2)大幅度下降的主要原因:2009年为确保公司扭亏为盈,避免暂停上市的风险,保证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和国海证券借壳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扭亏保壳措施,包括:第一,请求政府对本公司2004年至2008年欠缴的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及滞纳金共计1310.72万元给予先缴后返的财政政策;第二,根据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桂林分行签订的有关《减免利息协议》请求其免除本公司所欠的430万元停息挂账处理的利息;第三,以公司拥有的老厂区230亩土地使用权进行投资而取得的收益;第四,抓好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使其最大限度的减少亏损。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0年10月21日
公司证券部
电话沟通
公众投资者
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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