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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之争体现市场之美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2日 03:2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赵险峰

  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的“未了局”仍在继续——日前黄光裕代表称,正寻求解决方案国美不会分拆。持续两个多月的国美控制权之争从企业事件演变为轰轰烈烈的公共事件,反映了社会和公众对国美自身稳定与发展的关心。国美在维系行业竞争均衡格局,稳定家电生产行业和广大消费者利益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国美品牌的延续是众心所望。

  在我国市场经济缺乏法治约束与充分竞争的现状下,国美事件在社会及市场上具有启示及普惠效应,全社会都目睹了一场法律规则框架内剑拔弩张、硝烟弥漫,却又理性文明的控制权争斗。企业界学到了在书本上难以有切实体会的现代企业博弈规则、策略、方式技巧等鲜活而深刻的知识,在当代中国无疑具有启蒙价值和特殊意义。

  首先,整个斗争过程完全按照法律和公司治理规则出牌,资本对决通过股东大会投票来解决,体现出我国公司治理一大进步,在我国转型期起到了风向标作用。尽管公众对陈晓在处理与大股东关系方面“乘人之危、落井下石”的道德谴责沸沸扬扬,其职业经理人的品行备受质疑,但在我国普遍存在着大股东专制、董事会被舆论贬为表决机器,未能依法较好履行应有职责的情况下,董事会及职业经理人公然与大股东对决本身就具有积极意义。如果大股东能够依法履行职权而非专制,董事会在法律契约保障下能够强势起来,经营层亦恪守本分循规蹈矩,公司治理形备神不至状况自然会不断得到改观,虽然理想预期在现实环境和体制下会面临各种阻力,但向法治与文明社会转型的大趋势是不可逆转的,凡在改革中引领潮流的启蒙浪花,都会在历史上留下不可泯灭的痕迹。

  其次从民营企业家到广大社会公众都亲眼目睹并感受到我国民企生存与发展环境的改善,黄光裕身在狱中仍然能够签署文件、行使大股东民事权力,刑事责任和民事权利的分离并非徒有虚名,私人财产权真正受到了法律保护,这无疑是我国法治进步的标志,受到社会舆论的好评。

  再次,无论是9·28特别股东大会表决结果,还是国际上公司治理模式早已由家族治理向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现代治理模式演进的过程都表明:作为公众公司,家族治理模式难以得到投资者的广泛认同,投资者肯定将票投给更具有专业大智慧和能力、能够帮助其实现获利最大化目标的人。如果大股东黄家能够提出行业经验丰富、专业水准无可厚非、市场公信力高、能够服众的董事会主席人选,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可能会有所不同。

  无论最终结果如何,评价国美之争体现市场之美都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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