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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告别恶炒值得期待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15日 03:26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连云港 吴学安

   □连云港 吴学安

   

   新股发行体制第二阶段改革将在今年11月启动。业内人士预计,各项改革措施有助于提高定价合理性。

   中国证监会在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第一阶段曾向各大机构投资者征询对现行发行制度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内容主要集中在询价制度、询价有效性、新股分配机制、存量股份发行及审核制度等几方面。鉴于目前在初步询价阶段,机构投资者报价与实际投资需求脱节,导致报价虚高,不利于反映市场真实供求关系股价的形成,为此,一些机构投资者建议将初步询价与累计投标询价合二为一,进行一次性投标询价。

   2009年IPO重启以来,由于取消了窗口指导,新股市盈率普遍偏高。由于目前国内实行的询价制度并没有强制要求询价人的认购义务,这就导致询价缺乏根据,新股发行价格容易出现过高或者过低现象。按照成熟市场的经验,如果股票价格过高,询价机构需要承担包销的责任;如果价格偏低或价值合适时股票就会很抢手,那么将会限制询价机构的购买比例,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申购需求。因此,对于未来如何完善承销机制,有专家建议要改善目前的询价制度,明确各大投资机构的责任,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因此,有必要对承销程序做出相应规定。现在,对于新股分配机制,应该有条件地限制询价对象参与网上申购,限制询价机构同时参与网上、网下配售,既发挥专业机构投资者在定价方面的特长,又要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因此,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值得期待。

   值得期待的还有,新股发行改革完成后,新股被恶炒的现象可能会大大收敛。

   此次新股发行改革,一方面,证监会要求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须披露参与询价的机构的具体报价情况,通过向社会公开披露,让投资者评判询价对象的定价能力,有助于减少询价对象随意报价的情况。尤其是引入中止发行机制,将加大发行人的风险意识。另一方面,由于过去新股主要集中在大机构手里,中小投资者没有话语权,所以新股开盘大都受到“恶炒”,导致股价严重脱离基本面,给股市稳定带来了负面影响。尤其是增量新股的“限售股”越积越多,更会给市场带来新的压力。倘若此次改革后能增加首发可流通数量,那么,新股发行的市盈率就有可能从现在的数十倍降低到今后的几倍,这不仅将使新股爆炒现象受到遏制,同时也将使新股“限售股”带来的市场压力大幅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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