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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违规揽储行为遭严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8日 03:29  证券日报

  □ 本报记者 秦 炜

   今年以来,少数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的行为有所抬头,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严肃查处了一批存在违规揽储问题的商业银行机构和个人。

   违规揽储行为大致有以下几类:一是擅自提高利率;二是采取暗记高息、上套利率档次、有奖储蓄、减免或报销其他业务手续费、赠送实物或现金(包括提货卡、有价证券等)、提供境内旅游、支付客户子女入学费、安排亲属就业等方式变相提高利率;三是向存款中介支付吸储费、协储费、手续费等不当费用;四是借办信用卡、购买理财产品、第三方存管等业务名义向客户返现金、送礼品或购物卡。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充分利用非现场监测、信访举报、媒体披露等渠道,加大对各类违规揽存行为的明察暗访,并采取措施处罚了一批违规机构和个人,有效发挥了威慑和遏制作用。

   如上海银监局根据举报核查,证实广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存在对某家企业存款违规使用会计科目,并向该企业手工补计利息,套取不同账户间利息差,以及存款营销费用挂钩的问题。上海银监局对该分行作出暂停业务(暂停该分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同业存款业务,期限三个月),责令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纪律处分等处罚。

   银监会表示,下一步要加大金融法律、法规和国家法定存款利率政策的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公众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违规揽存行为进行举报,加大对违规揽存的社会监督,并积极指导中国银行业协会围绕规范市场竞争、严禁高息揽存等内容开展行业自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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