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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雏鹰农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4日 07:19  证券时报

  河南雏鹰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HENAN CHUYING AGRO-PASTORAL CO.,LTD

  (注册地址:新郑市薛店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河南雏鹰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雏鹰农牧”、“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在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并在章程中载明: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前项规定。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公司实际控制人侯建芳及其家族成员侯五群、候斌、侯建业、侯杰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其他42名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侯建芳、侯五群、候斌、郭林生、李花及公司员工侯建业、侯杰承诺:依法及时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50%。

  温燕如作为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李花的亲属承诺:依法及时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李花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李花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李花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50%。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40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3,3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670万股,网上发行2,680万股,发行价格为35.0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河南雏鹰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297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雏鹰农牧”,股票代码“002477”,其中网上定价发行的2,680万股股票将于2010年9月15日起上市交易。

  本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0年9月15日

  3、股票简称:雏鹰农牧

  4、股票代码:002477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3,35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3,35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单位:股、%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期限及对其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部分相关内容。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670万股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2,68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单位:股、%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简介

  侯建芳,男,1966年10月出生,身份证号:410123196610303812,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EMBA,经济师,曾被授予“河南省劳动模范”、“河南省农业产业化优秀企业家”、“改革开放30周年全国畜牧富民功勋人物”、“中国畜牧业领军人物”等荣誉称号。侯建芳先生及其家族成员于2003年投资创立本公司前身雏鹰禽业,侯建芳先生自雏鹰禽业成立以来一直从事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简介

  除本公司外,侯建芳先生未持有或控制其他任何企业、公司或机构、组织的股权或权益。

  四、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数为53,633户,其中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3,35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67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2,68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二、发行价格:35.0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60.98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45.45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三、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670万股,有效申购数量为76,72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0.87330553%,认购倍数为114.51倍。本次发行网上发行2,680万股,中签率为0.8378263595%,超额认购倍数为119倍。本次网上定价发行不存在余股,网下配售不存在余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17,2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627.1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8,622.85万元。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9月6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京都天华验字(2010)第128号验资报告。

  五、发行费用总额

  本次发行费用共计8,627.1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每股发行费用2.58元/股(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六、募集资金净额:108,622.85万元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1.11元(按公司截至201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0.57元/股(按照200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相关承诺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2010年8月24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常性占用;

  5、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

  6、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9、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六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

  电话:(0512)62938502

  传真:(0512)62938500

  保荐代表人:申隆、余焕

  联系人:狄正林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雏鹰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推荐意见如下:

  东吴证券认为河南雏鹰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河南雏鹰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东吴证券愿意推荐河南雏鹰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河南雏鹰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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