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贯彻落实国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确保"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任务按期完成,依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0年和清算2008-2009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财建[2010]411号)的规定,江西省财政厅下达了《关于下达2010年和清算2009 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财建[2010]268号)文件,2010年9月9日,公司收到了此笔奖励资金128万元人民币,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特此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