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14版)
为锁定销售合同对应的原材料价格,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也尝试与部分客户签订附有成本补偿条款的销售合同。一般情况下,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中附有成本补偿协议条款,补偿协议会约定当原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超过5%时,超出部分由客户和公司共同承担。
对于附有成本补偿协议条款的合同,分管销售的副总经理负责追踪补偿协议中相应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公司每月会向买方提供印有钢厂印章的原材料报价信息表,供买方核实,并作为调价依据。公司如果确定需要补价,会将原材料报价信息表交予买方时给予提示,要求买方按照合同约定给予补价,经买方核实确认确需补价后,公司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会约定对合同价款的调整金额及支付时间。
公司签订的附有成本补偿协议条款的合同共有六份,具体情况如下表:
客户名称
合同名称
成本补偿协议条款内容
执行情况
桦南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桦南龙源长寿山项目塔架采购合同
本合同签订时以开标前10日内河南安阳钢铁厂和秦皇岛钢铁厂发布的Q345E(Q345D)相应规格20mm的板材价格为基准,如果备料合同签订时河南安阳钢铁厂秦皇岛钢铁厂发布的Q345E(Q345D)相应规格的板材价格比招标时变化在+5%以内,材料价款不予调整,若超过5%,超出5%以上部分的材料款由甲方给予调整,材料价格上涨,买方给予相应补贴,材料价格下降,买方将在备料款中予以相应扣除,卖方应在取得图之后十天内签订备料合同,否则引起的价差不予以调整。开标时板材基准价:C板4,441元/吨、D板4,526元/吨、E板4,741元/吨;E板(I级探伤)4,941元/吨。
材料价格波动未达到执行该条款的条件,该条款未得到执行。
桦南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桦南龙源驿马山项目塔架采购合同
本合同签订时以开标前10日内河南安阳钢铁厂和秦皇岛钢铁厂发布的Q345E(Q345D)相应规格20mm的板材价格为基准,如果备料合同签订时河南安阳钢铁厂秦皇岛钢铁厂发布的Q345E(Q345D)相应规格的板材价格比招标时变化在+5%以内,材料价款不予调整,若超过5%,超出5%以上部分的材料款由甲方给予调整,材料价格上涨,买方给予相应补贴,材料价格下降,买方将在备料款中予以相应扣除,卖方应在取得图之后十天内签订备料合同,否则引起的价差不予以调整。开标时板材基准价:C板4,441元/吨、D板4,526元/吨、E板4,741元/吨;E板(I级探伤)4,941元/吨。
材料价格波动未达到执行该条款的条件,该条款未得到执行。
龙源康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龙源康平敖力营子风电场塔架采购项目塔架采购合同
本合同签订时以开标前10日内河南安阳钢铁厂和秦皇岛钢铁厂发布的Q345E(Q345D)相应规格的板材(20cm厚为参考)平均价格为基准,如果设备交货前90至100日内河南安阳钢铁厂秦皇岛钢铁厂发布的Q345D相应规格的板材价格比招标时变化在+5%以内,材料款不予调整,若超过+5%,超出5%以上部分的材料款由买方给予调整,材料价格上涨,买方给予相应补贴,材料价格下降,买方将在备料款中予以相应扣除。
材料价格波动未达到执行该条款的条件,该条款未得到执行。
国电和风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国电黑山芳山风力发电场工程风电机配套塔架采购合同
本合同签订时以开标前10日内秦皇岛钢铁厂发布的Q345D板材(20mm厚)的价格(4675元/吨)为基准确定的,如果设备交货前90至100日内河南安阳钢铁厂秦皇岛钢铁厂发布的Q345D相应规格的板材价格比招标时变化在+5%以内,材料款不予调整,若材料价格上涨(下降)超出5%以上,按照买卖双方各承担50%材料涨(降)价部分调整合同结算价格。
材料价格波动未达到执行该条款的条件,该条款未得到执行。
国电和风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国电铁岭调兵山风力发电场工程风电机配套塔架
本合同签订时以开标前10日内秦皇岛钢铁厂发布的Q345D板材(20mm厚)的价格(4675元/吨)为基准确定的,如果设备交货前90至100日内河南安阳钢铁厂秦皇岛钢铁厂发布的Q345D相应规格的板材价格比招标时变化在+5%以内,材料款不予调整,若材料价格上涨(下降)超出5%以上,按照买卖双方各承担50%材料涨(降)价部分调整合同结算价格。
材料价格波动未达到执行该条款的条件,该条款未得到执行。
龙源康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龙源康平张家窑(49.5MW)风电项目塔架制作采购合同
本合同签订时以开标前10日内河南安阳钢铁厂和秦皇岛钢铁厂发布的Q345D相应规格20cm的板材价格为基准,如果设备交货前90至100日内河南安阳钢铁厂秦皇岛钢铁厂发布的Q345D相应规格的板材价格比招标时变化在+5%以内,材料价款不予调整,若超过5%,超出5%以上部分的材料款由买方给予调整,材料价格上涨,买方给予相应补贴,材料价格下降,买方将在备料款中予以相应扣除。开标时板材基准价:4,552元/吨
材料价格波动未达到执行该条款的条件,该条款未得到执行。
由于在约定期限内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没有超过协议约定的5%的水平,上述协议的成本补偿条款未实际执行。但这并不影响公司通过与部分客户签订附有成本补偿协议条款合同的方式来应对钢材价格波动措施的有效性。
(3)毛利率波动分析
①2007年综合毛利率偏低的原因
2007年综合毛利率较低,仅为14.12%,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公司2007年时签订的销售合同金额参照签订合同时的钢材价格确定,公司没能采取应对钢材价格波动的措施,独自承担钢材价格变动所带来的风险;二是公司开始以低价策略进入风电塔架市场。
A.公司承担钢材价格上升的风险
因生产时间滞后于签订合同的时间,2007年钢材价格普遍上涨,公司采购钢材价格也随之上涨,当年公司火电锅炉钢结构销售价格平均为5,480元/吨,钢材采购平均价格为4,092元/吨,火电锅炉钢结构产品毛利率为13.14%,低于正常火电锅炉钢结构产品毛利率水平。
B.开始以低价策略进入风电塔架市场
公司进入风电塔架市场之初,为尽快地打开销路,选择以低价策略进军风电塔架市场。2007年风电塔架产品的单位售价为8,158.29元/吨,风电塔架产品毛利率为16.13%。采用低价策略的产品入市初期,利润可能不高,但通过排除竞争,开拓市场后却可以在长时期内获得较高的利润。
②2008年综合毛利率大幅度上升的原因
2008年公司综合毛利率上升幅度较大,由2007年的14.12%上升为27.19%,上升13.07个百分点。综合毛利率上升主要受五个因素影响,分别是:钢材价格、产品售价、受托加工业务、销售合同的补充协议及法兰价格。
A.钢材价格
项目
2008年平均钢材采购价格
2007年平均钢材采购价格
钢材价格变动幅度
对采购成本的影响(万元)
对毛利率的影响
火电锅炉钢结构产品
5,171元/吨
4,092元/吨
26.37%
-782.59
7.74%
风电塔架产品
5,171元/吨
4,092元/吨
26.37%
910.35
-7.83%
综合毛利情况
-
-
-
127.75
-0.41%
钢材价格变动是影响产品成本的最主要因素,2008年钢材采购价格占火电锅炉钢结构产品的成本比重为88%,占风电塔架产品的成本比重为65%。2008年采购钢材平均价格为5,171元/吨,较2007年上涨1,079元/吨,上涨幅度为26.37%。综合来看,钢材价格及产品钢材用量变动使得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0.41个百分点。
B.产品售价
项目
2008年平均价格(元/吨)
2007年平均价格(元/吨)
平均价格变动幅度
对销售收入的影响(万元)
对毛利率的影响
火电锅炉钢结构产品
7,650.31
5,480.44
39.59%
-1,573.81
-9.53%
风电塔架产品
10,882.42
8,158.29
33.29%
2,298.35
19.76%
综合毛利情况
-
-
-
724.54
2.32%
2008年火电锅炉钢结构产品平均销售价格较2007年增长39.59%,风电塔架产品平均销售价格较2007年增长33.39%,均超过了钢材价格上升的幅度(26.37%)。综合来看,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及产品销量的变动使得公司综合毛利率上涨2.32个百分点。
C.受托加工业务
项目
当年确认受托加工业务收入(万元)
对毛利的贡献(万元)
对毛利率的影响
火电锅炉钢结构产品
2,834.19
2,012.30
12.18%
风电塔架产品
-
-
-
综合毛利情况
-
-
6.44%
2008年其他收入为2,881.89万元,远高于2007年度21.36万元,原因是公司于2008年因《九台工程1X670MW超临界机组2#锅炉钢结构》合同确认收入2,834.19万元,相应成本为821.89万元,贡献毛利2,012.30万元,使得综合毛利率增加6.44个百分点。
D.销售合同的补充协议
项目
因补充协议确认收入(万元)
对毛利的贡献(万元)
对毛利率的影响
火电锅炉钢结构产品
1,069.00
1,069.00
6.47%
风电塔架产品
30.00
30.00
0.26%
综合毛利情况
-
-
3.51%
2008年因补充协议确认收入1,099.00万元,使得综合毛利率增加3.51个百分点,具体情况如下表:
客户名称
合同名称
原合同总金额
补充协议增加金额
对毛利率的影响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扩2008/003号绥中1#锅炉钢结构合同
2,104万元
339万元
确认补价使该笔合同毛利率由9%上升至22%
北京巴布科克·威尔科克斯有限公司
大板发电厂2×600MW亚临界空冷机组锅炉钢结构施工设计及制造供货合同
8,836万元
600万元
确认补价使该笔合同毛利率由19%上升至24%
德阳东汽机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德阳东汽机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33×1.5MW风电机组塔架采购合同
3,887万元
30万元
确认补价使该笔合同毛利率由23%上升至24%
哈尔滨锅炉厂
长山工程1×660MW超临界机组锅炉钢结构续补合同
3,271万元
130万元
确认补价使该笔合同毛利率由12%上升至15%
合计
18,098万元
1,099万元
补价合同使得原有合同的毛利率接近了同期其他合同的毛利率水平
E.法兰价格
项目
2008年法兰平均采购价格(元/吨)
2007年法兰平均采购价格(元/吨)
法兰价格变动幅度
对采购成本的影响(万元)
对毛利率的影响
火电锅炉钢结构产品
-
-
-
-
-
风电塔架产品
33,058.52
17,623.32
87.58%
1,250.25
-10.57%
综合毛利情况
-
-
-
1,250.25
-4.00%
2008年法兰采购单价较2007年上涨87.58%,使得采购成本增加1,250.25万元,毛利率下降10.57%,综合毛利率下降4个百分点。
法兰采购价格上升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法兰由特种钢制成,生产过程复杂,法兰市场一般不存在现货供应,主要根据客户要求制造;因而法兰受钢材价格波动影响更为明显,2008年钢材价格波动幅度很大,影响整个法兰市场。二是2008年风电市场发展迅猛,市场对法兰的需求量加大,而相应配件生产能力不足,使得当年供小于求现象明显,法兰价格偏高。
③2009年毛利率上升的原因
2009年公司综合毛利率比2008年上升6.93个百分点,达到34.12%。综合毛利率上升主要受四个因素影响,分别是:钢材价格、产品售价、受托加工业务及法兰价格。
A.钢材价格
项目
2009年平均钢材采购价格
2008年平均钢材采购价格
钢材价格变动幅度
对采购成本的影响(万元)
对毛利率的影响
火电锅炉钢结构产品
3,454元/吨
5,171元/吨
-33.20%
-896.27
4.52%
风电塔架产品
3,454元/吨
5,171元/吨
-33.20%
-1,764.05
8.54%
综合毛利情况
-
-
-
-2,660.32
6.40%
2009年钢材占火电锅炉钢结构产品成本的比重为85%,占风电塔架产品成本的比重为61%,钢材价格变动依然是影响产品成本的最主要因素。2009年钢材采购平均价格为3,454元/吨,较2008年下降1,717元/吨,下降幅度为33.20%。受钢材价格变动的影响,火电锅炉钢结构产品平均成本下降15.53%,风电塔架产品平均成本下降24.25%。
综合来看,钢材采购价格变动及钢材用量变动导致采购成本下降2,660.32万元,综合毛利率上升6.40个百分点。
B.产品售价
项目
2009年平均价格(元/吨)
2008年平均价格(元/吨)
平均价格变动幅度
对销售收入的影响(万元)
对毛利率的影响
火电锅炉钢结构产品
7,395.52
7,650.31
-3.33%
-133.00
-0.67%
风电塔架产品
10,882.42
8,158.29
-9.42%
-1,053.19
-5.10%
综合毛利情况
-
-
-
-1,186.19
-2.85%
2009年火电锅炉钢结构产品平均销售价格较2008年下降3.33%,风电塔架产品平均销售价格较2008年下降9.42%,产品销售价格的下降幅度均低于钢材价格下降幅度(33.20%),主要原因是2009年执行的合同有部分签订于2008年,合同分段执行,而销售价格参照签订合同时的钢材价格约定,并没有跟随钢材价格的下降而下降。
综合来看,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及产品销量变动使得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2.85个百分点。
C.受托加工业务
项目
当年确认受托加工业务收入(万元)
对毛利的贡献
(万元)
对毛利率的影响
火电锅炉钢结构产品
869
649
3.27%
风电塔架产品
-
-
-
综合毛利情况
-
-
1.56%
2009年因《九台工程1X670MW超临界机组2#锅炉钢结构》合同确认受托加工收入869万元,为当期贡献毛利649万元,2009年因受托加工业务收入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为1.56个百分点。
D.法兰价格
项目
2009年法兰平均采购价格(元/吨)
2008年法兰平均采购价格(元/吨)
法兰价格变动幅度
对采购成本的影响(万元)
对毛利率的影响
火电锅炉钢结构产品
-
-
-
-
-
风电塔架产品
19,892.72
33,058.52
39.83%
-275.17
-1.33%
综合毛利情况
-
-
-
-275.17
-0.66%
继2008年风电市场迅猛扩张之后,法兰供应逐步跟上,2009年法兰市场已经较为平稳,法兰价格也已回归正常水平。2009年公司采购法兰平均价为19,892.72元/吨,较2008年下降39.83%,使得风电塔架单位生产成本下降。法兰价格及法兰用量两个因素共同导致采购成本降低275.17万元,综合毛利率下降0.66个百分点。
④2010年1~6月综合毛利率下降的原因
2010年1~6月综合毛利率下降主要受火电锅炉钢结构产品影响。2010年1~6月,公司火电锅炉钢结构产品的毛利率仅为19.63%,比2009年下降15.05个百分点。2010年1~6月风电塔架业务毛利率与2009年相比略有下降。
2010年1~6月公司火电锅炉钢结构产品毛利率下降的主要是受钢材价格上涨的影响。2010年1~6月钢材平均采购价格为4,084元/吨,较2009年上涨630元/吨,上涨幅度为18.25%。公司当期确认的火电锅炉钢结构产品收入主要来源于2009年签订的合同,签订合同后,由于客户未能及时交付图纸导致公司后期进行钢材采购时承担了钢材价格上涨的风险,后续采购钢材时价格上涨使得火电锅炉钢结构产品毛利率下降。
(五)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1、主要财务优势和困难
(1)财务优势
依据公司近三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情况,公司的主要财务优势如下:
(1)主营业务突出、盈利能力和通过经营活动获取现金的能力较强
公司绝大部分营业收入来自于火电锅炉钢结构和风电塔架的生产及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良好,营业收入与营业利润增长较快,2009年营业收入较2008年增长33.02%,2008年营业收入较2007年增长75.69%。公司净资产收益率较高,具有较强的持续盈利能力和获取经营性现金流的能力,收入和盈利具有连续性和稳定性。
(2)资产结构合理,信用良好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较高,资产的流动性较强,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呈快速增长趋势,利息保障倍数平均数高达13.92倍,表明公司长期偿债能力较强,同时公司在所在地银行业中一直保持良好的商业形象,具备较强的银行融资能力。
(3)股东投资报酬率保持较高水平
报告期,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保持较高水平。2007年、2008年、2009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分别达到26.51%、61.70%、54.00%,在同类规模的企业中保持较高水平。
(4)公司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009年公司被认证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实际税负较低。
(2)财务困难
虽然公司拥有以上财务优势,但在报告期公司融资渠道较为单一,资金主要来源于企业自身利润积累、商业信用和银行借款。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需要增加对固定资产及流动资金的投入,单一的融资渠道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生产、销售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从公司进一步发展扩大的角度出发,公司需要增加权益性资本的投入,以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2、未来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抓住国内风电行业迅速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的机遇,发挥自身优势,稳健经营,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产质量良好,保持了较强的盈利能力。在可预见的将来,公司仍将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强盈利能力。
(1)行业前景广阔
根据国家对2020年经济总量比2005年翻两番的规划,综合节能减排、清洁能源发电、人民生活习惯等因素的影响,预计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将达到75,000亿千瓦时,相应装机容量规模约15.6亿千瓦。其中,火电装机将占到至少65%的比例,约10.14亿千瓦时,即2010~2020年火电净装机容量将达到3.5亿千瓦左右,火电新投装机容量将达到4.5亿千瓦左右;风电装机容量将达到1亿-1.5亿千瓦左右,占比将达到10%以上;核电装机容量将达到7,500万千瓦,装机容量将达到8%左右。装机容量的大幅提升,给电力重型装备钢结构行业带来了广阔的前景。
(2)公司经营优势明显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把钢结构作为发展的主要业务,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不仅在产品结构上由过去以火电锅炉钢结构为主发展为火电锅炉钢结构和风电塔架两大类产品并重,而且目前已拥有较为完善、运转顺畅的销售渠道和良好的品牌知名度。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经营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有利于优化公司产品结构,通过建立更加大型化的沿海重型装备钢结构生产基地,拓宽产品服务领域和市场空间,为进军全国市场以及国外市场走好充分的准备,有利于公司实现未来战略规划。
十一、股利分配政策
(一)股利分配的原则
本公司的股利分配遵循同股同利的原则,按各股东所持股份数额分配股利。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当年的经营业绩和未来的经营发展计划提出股利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公司派发股利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股东股利收入的应纳税金。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和比例分配: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上述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二)股利分配的形式选择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
(三)关于现金分红的特别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一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不时修订的有关监管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预案时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应在盈利年份进行现金利润分配。
公司可以在中期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任何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以现金利润分配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处于高速扩张阶段,公司盈利全部用于生产运营。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股利分配。
(五)发行前滚存利润共享安排
经本公司2010年1月11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的历年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股票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六)发行上市后的股利派发计划
本公司预计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第一个盈利年度派发股利,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后决定。
十二、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目前有一家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重工有限公司,正处于筹建阶段,尚未开展实质经营。具体情况如下:
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14日。成立时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本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蓬莱大金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均为蓬莱经济开发区金创路169号。该公司主要从事电力重型装备钢结构设备制造和销售。截至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3,247.47万元,净资产为2,997.63万元,2009年度净利润为-2.37万元。截至2010年6月30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3,215.82万元,净资产为2,926.38万元,2010年1~6月净利润为-71.25万元元。
第四节募股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经2010年1月11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3,000万股新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在蓬莱建设年加工6万吨重型装备钢结构制造项目。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额(万元)
资金使用计划(万元)
建设期
项目核准批文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年加工6万吨重型装备钢结构制造项目
51,293.30
26,933.29
17,955.53
4,132.79
1,135.85
1,135.85
2年
鲁发改外资[2010]57号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获得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如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足,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有结余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如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未来三年发展目标制定,与本公司现有的技术资源、人力资源、管理资源以及营销资源相匹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将充分发挥公司各项优势,明显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巩固本公司在重型装备钢结构业务方面已经确立的领先地位,并有力地推动本公司科研实力的提升。
二、募股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本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主要影响如下:
1、降低财务风险,优化资本结构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得到一定幅度的下降,偿债能力将得到提高,财务结构进一步优化,抵御风险的能力将得到提高。
2、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备较好的盈利前景,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次募投项目全部达产后,公司每年可增加销售收入57,230万元,增加利润总额14,997万元。
3、进一步提高了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成功实施后,公司主导产品的生产规模将会进一步扩大,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进一步提高,使公司核心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4、净资产大幅增长,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将下降
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长,而在募集资金到位初期,由于投资项目尚处于投入期,不能产生效益,将使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有较大幅度的降低。预测2012年以后,募集资金项目逐步达产,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将逐步回升并达到发行前水平。
第五节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主导产品为火电锅炉钢结构和风电塔架,主要原材料为钢材。2007年、2008年2009年和2010年1~6月,钢材占火电锅炉钢结构产品成本的比重分别为86%、87%、85%和82%,占风电塔架产品成本比重分别为56%、65%、61%和69%。 报告期内,国内钢材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公司采购钢材的价格也有较大波动,2007年、2008年、2009年和2010年1~6月,公司采购钢材的平均价格分别为4,092元/吨、5,171元/吨、3,454元/吨和4,084元/吨。
报告期内,假设钢材价格上涨未引起其他因素变动,当钢材价格上涨1%时,对毛利率的敏感性影响如下:
项目
指标
2010年1~6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报告期已实现数据
火电锅炉钢结构产品毛利率
19.63%
34.68%
25.09%
13.14%
风电塔架产品毛利率
30.02%
31.49%
18.07%
16.13%
综合毛利率
28.27%
34.12%
27.19%
14.12%
钢材采购价格上涨1%后的数据
火电锅炉钢结构产品毛利率
18.97%
33.98%
24.43%
12.40%
风电塔架毛利率
29.05%
31.07%
17.54%
15.66%
综合毛利率
27.76%
33.65%
26.64%
13.41%
钢材采购价格上涨1%引起的变动额(负数为减少)
火电锅炉钢结构产品毛利率
-0.66%
-0.70%
-0.66%
-0.74%
风电塔架产品毛利率
-0.97%
-0.42%
-0.53%
-0.47%
综合毛利率
-0.51%
-0.47%
-0.55%
-0.71%
由于钢材价格受国际、国内多种因素影响,未来钢材价格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尽管公司在实际生产中采取了“以销定产”和“以产订购”的经营策略,但如果未来钢材市场价格发生较大波动,仍将影响公司产品的盈利情况。
(二)依赖单一客户的风险
本公司2007年、2008年、2009年和2010年1~6月对哈尔滨锅炉厂销售额分别为10,230.12万元、13,944.25万元、20,689.73万元和5,710.78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7.48%、44.60%、49.74%和18.83%。
报告期,本公司火电锅炉产品的收入绝大部分来源于哈尔滨锅炉厂。如果未来公司产品不能满足哈尔滨锅炉厂的要求,将会面临经营风险。
本公司火电锅炉钢结构产品的收入绝大部分来源于哈尔滨锅炉厂的原因主要有两个:(1)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东北市场和蒙东地区;(2)哈尔滨锅炉厂是国内最大的电站锅炉生产商。
(1)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东北市场和蒙东地区
火电锅炉钢结构产品重量大、结构大、体积大、运输困难,从成本因素考虑,一般公司会将运输半径控制在1,000公里范围内,受运输成本和道路条件的限制,公司市场范围也围绕东北和蒙东地区,公司每年销往东北地区的产品收入占公司全部产品收入的70%以上。
公司地处辽宁省西北部,紧邻内蒙古自治区,产品可覆盖内蒙中东部、东北、河北东部地区,具有明显的区域优势。公司是黄河以北最大的火电锅炉钢结构产品供应商,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深受下游客户好评,尤其与哈尔滨锅炉厂形成了多年良好合作关系,为其火电锅炉钢结构产品在东北地区的主要供应商。
因此,从火电钢结构产品来说,客户相对集中是产品特点和地理位置造成的。
(2)哈尔滨锅炉厂是国内最大的电站锅炉生产商,东北和内蒙古东部地区的火电锅炉主要由其提供
哈尔滨锅炉厂以设计制造火力发电机组锅炉为主导产品,并设计制造配套辅机、石化容器、核能设备、工业锅炉以及军工等产品,是国家大型电站锅炉的科研与开发基地,是国内生产能力最大、最具规模的发电设备制造企业,电站锅炉年生产能力已达25,000MW以上。截至2008年年末,哈尔滨锅炉厂已累计生产电站锅炉1,037台/175,771.5MW,约占国产火电装机容量的三分之一,产量居全国首位,产品装备了国内200多个电厂并出口到20多个国家和地区。哈尔滨锅炉厂作为国内最大的锅炉生产商,生产的火电锅炉产品在黄河以北地区占有率更大,在东北地区更是拥有绝对领先的市场占有率。
历史上我国火力发电锅炉制造商以哈尔滨锅炉厂、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和四川东方锅炉厂有限公司构成三大动力集团火电锅炉设备制造格局。鉴于区位和运输成本及服务及时性的限制,三大动力集团基本形成了传统的市场范围,哈尔滨锅炉厂地处东北,东北和内蒙古地区火电锅炉主要由哈尔滨锅炉厂提供。
综上所述,哈尔滨锅炉厂作为东北地区主要锅炉供应商,公司与其合作是非常有必要的。
本公司报告期内火电锅炉产品的收入绝大部分来源于哈尔滨锅炉厂,与其行业地位密不可分。同时,公司通过专业化生产、不断地技术进步与创新,以及区域竞争优势,与哈尔滨锅炉厂形成了长期合作关系。2009年10月29日,公司与哈尔滨锅炉厂签署《火电锅炉钢结构采购战略合作协议书》,协议约定其在行业同等水平下按规定程序优先考虑采购本公司生产的火电锅炉钢结构产品,协议有效期3年。
(三)行业风险
公司专业从事电力重型装备钢结构设备的制造与销售,主营业务的增长高度依赖国内电力行业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所有产品全部销往国内电力行业内的客户,如果国家宏观政策变化或电力体制变革导致电力行业波动,公司发展将受到影响。
国家发改委2005年《关于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首次明确提出大力发展风电的战略,风力发电投资市场开始进入到高速发展阶段。2007年国家公布《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以来,国内风力发电新增装机容量几乎每年翻番。公司紧紧把握风电行业市场带来的机会,风电塔架产品收入快速增长。报告期内,风电塔架业务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从2007年的10.40%增长到2009年的49.96%。如果国家鼓励发展风电的产业政策发生变化,或者风力发电行业投资规模下降或增速放缓,公司风电塔架产品收入有可能下滑或增长速度放缓,公司盈利水平或其增长速度将因此受到影响。
2009 年9 月26 日,《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国发〔2009〕38 号)出台,目的是抑制风电设备行业的产能过剩、重复引进和重复建设现象,规范风电装备制造业发展。上述文件要求:原则上不再核准或备案建设新的整机制造厂;重点支持自主研发2.5兆瓦及以上风电整机和轴承、控制系统等关键零部件及产业化示范;积极推进风电装备产业大型化、国际化,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风电装备制造业,引导风电装备制造企业掌握核心技术,推动风电装备制造企业的升级。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加工6万吨重型装备钢结构制造项目,项目产品方案包括年产1万吨陆上风电塔架和2万吨海上风电塔架及水下基础部件)符合风电装备产业大型化、国际化的要求,已获得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鲁发改外资[2010]57号)。
国发38 号文的实施,将导致风电行业内不掌握核心技术、不具备竞争优势的企业淘汰出局,将使风电装备制造业的竞争格局和市场格局发生变化。如果公司不能适应相关政策变化,公司盈利水平将受到影响。
(四)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客户是电力行业客户,行业内普遍采用招投标制度以及质量保证金制度。报告期内,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公司应收账款金额也相应增长。2007年12月31日、2008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和2010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694.23万元、2,923.22万元、8,363.39万元和15,598.81万元,占公司同期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3.38%、11.51%、17.65%和24.84%。如催收不及时,应收账款存在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五)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
附着经营规模的迅速扩大,公司存货金额增长较快。报告期内,公司存货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0年6月30日
2009年12月31日
2008年12月31日
2007年12日31日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原材料
9,217.28
51.99%
3,562.83
27.64%
4,592.52
43.61%
2,947.58
81.17%
自制半成品
-
34.51
0.33%
34.51
0.95%
在产品
4,479.07
25.26%
3,224.23
25.01%
2,877.76
27.33%
59.25
1.63%
在途物资
81.28
0.46%
9.36
0.09%
0.03
0.00%
库存商品
3,950.81
22.29%
6,102.32
47.34%
3,017.31
28.65%
590.12
16.25%
合计
17,728.43
100.00%
12,889.38
100.00%
10,531.46
100.00%
3,631.50
100.00%
2007年年末、2008年年末、2009年年末、2010年6月30日存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2.98%、41.48%、27.21%、28.23%。如果原材料价格发生较大波动,或者公司管理不力,公司存货将存在跌价的风险。
(六)管理的风险
虽然本公司已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拥有独立健全的产、供、销体系,目前生产经营各方面运转情况良好。但随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新建项目的陆续开工、生产规模的迅速扩大,公司现有的管理制度及组织架构、管理人员素质可能面临难以适应快速扩张需要的风险。
(七)对核心技术人员依赖的风险
本公司拥有较强的研发队伍和优秀的核心技术人员。这是本公司技术持续领先、产品不断创新的主要因素之一。随着企业间和地区间人才竞争的日趋激烈,人才流动可能增加,本公司仍存在对核心技术人员的依赖,需要加快设立激励和约束机制以避免核心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八)募投项目风险
公司拟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全部投资于电力重型装备钢结构产品的生产,进一步扩大电力重型装备钢结构的生产规模,形成专业化的重型装备钢结构生产基地。
若因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出现不利于电力行业发展的趋势,将会使电力重型装备钢结构行业面临市场萎缩的风险。按照国家发改委的电力行业发展战略,未来电源结构将会出现大的调整。若公司不能充分把握电源结构调整的趋势,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将有可能造成部分产品线过剩,不能达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效益,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九)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本公司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2007年适用所得税率为16.5%、2008年适用所得税率为12.5%。本公司于2009年6月17日被认定为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2009~2011年度适用所得税率为15%。
我国自2008年1月1日起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法定税率为25%;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项目(单位:万元)
2010年1~6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所得税优惠
667.63
1,108.07
864.09
296.48
当期净利润
5,602.26
9,447.57
6,040.21
1,589.26
所得税优惠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
11.92%
11.73%
14.31%
18.66%
2011年底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到期后,如果本公司不能够持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所得税费用将会上升,从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正在履行或即将履行的重要合同如下:
1、锅炉钢结构采购战略合作协议
2009年10月29日,公司与哈尔滨锅炉厂签署了《锅炉钢结构采购战略合作协议书》。协议约定:“哈尔滨锅炉厂持续稳定向大金重工采购火电锅炉钢结构产品提供支持;大金重工继续提高自身制造火电锅炉钢结构的技术水平。鉴于大金重工生产制造火电锅炉钢结构的质量优异,哈尔滨锅炉厂在行业同等水平下按规定程序将优先考虑采购大金重工生产的火电锅炉钢结构产品。协议有效期3年。”
2、借款合同
(1)2009年8月11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签署了《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借款1,7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用途为购买原材料;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2009年8月11日起至2010年8月10日;贷款利率5.575%;按月结算,结算日固定为每月的第20日。
(2)2010年1月20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签署《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800万元人民币;借款用途为用于购买原材料;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2010年1月21日起至2011年1月20日;贷款利率为固定税率5.575%;按月结算,结算日固定为每月的第20日。
(3)2010年5月13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签署了编号为07100003-2010年(新邱)字第0009号《国内订单融资业务协议》,公司以其与购货方签署的订单作为主要还款来源,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融资用于公司在订单项下约定销售商品的原材料采购、组织生产及货物运输等相关用途;期限为6个月。
(4)2010年6月22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签署了《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借款3,000万元人民币;借款用途为购买原材料,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2010年6月22日至2010年6月21日;贷款利率5.575%,按月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月的第20日。
3、抵押合同
(1)2010年1月20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为公司在2010年1月21日至2011年1月20日期间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的借款,以公司拥有的阜新市新邱区大街155号房屋、土地作为抵押,本最高额抵押项下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
(2)2010年3月2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为公司在2010年3月29至2010年12月28 日期间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办理的承兑商业汇票,以其拥有的设备作为抵押,本最高额抵押项下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4、保理合同
2010年3月25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签署了《有追索权国内保理合同》,以其拥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及相关权利转让予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获得4,000万元最高额保理融资,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0年9月24日止。
5、采购合同
(1)2010年3月3日,公司与中国铁路物资北京公司签署了《钢材采购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向中国铁路物资北京公司采购钢板7,825.802吨,合同金额为36,105,788.37元。
(2)2010年3月21日,公司与平山重工(大连)有限公司签署了《风电法兰采购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向平山重工(大连)有限公司采购风力发电机组塔筒配套法兰数量245套,合同金额为29,835,481元。
(3)2010年3月26日,公司与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钢构设备制造厂签署了《供货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向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钢构设备制造厂采购钢板4,647.801吨,合同金额为23,657,307.09元。
(4)2010年3月29日,公司与中国铁路物资北京公司签署了《钢材采购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向中国铁路物资北京分公司采购钢板5,692.708吨,合同金额为28,936,505.15元。2010年4月19日,双方签署补充协议,将采购钢板总量变更为5,677.38吨,合同金额变更为29,000,984.29元。
(5)2010年4月2日,公司与北京双江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钢材采购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向北京双江物资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钢板4,623.196吨,合同金额为23,018,676.46元。2010年4月19日,双方签署补充协议,将采购钢板总量变更为4,614.759吨,合同金额变更为22,987,384.39元。
6、销售合同
(1)2009年6月29日,公司与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华能白山煤矸石电厂2×330MW亚临界燃煤机组锅炉钢结构合同文本》,合同就华能白山煤矸石电厂2×330MW亚临界燃煤机组锅炉钢结构以包工包料工方式委托公司生产、检验、包装、发货事宜进行了约定,两台锅炉钢结构合计7,000吨,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8,990,000元。
(2)2009年7月21日,公司与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燕山湖发电厂2×600MW新建工程空冷超临界机组1#2#锅炉钢结构合同文本》,合同约定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购买2台600MW新建工程空气超临界机组锅炉钢结构,合同金额为45,112,000.00元。
(3)2009年8月31日,公司与华能新能源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塔筒采购合同》,合同约定华能新能源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向公司购买30套风电塔架,合同金额为34,482,750.00元。
(4)2009年10月28日,公司与大唐辽宁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塔筒采购合同》,合同约定大唐辽宁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购买33套风电塔架,合同金额为35,614,062.00元。
(5)2009年11月3日,公司与内蒙古北方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签订《塔筒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内蒙古北方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向公司购买40套1,250KW风力发电机组配套的塔架,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4,450,000元。
(6)2009年11月17日,公司与龙源康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签订《龙源康平张家窑(49.5MW)风电项目塔架制作采购合同》,合同约定龙源康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向公司购买16套风电塔架,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7,590,400元。
(7)2010年1月11日,公司与龙源(科左后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签署了编号为LYKZHQ-XH-2010-CG02的《龙源(科左后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西海拉四台(49.5MW)风电场风机塔架采购合同》,合同约定龙源(科左后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向公司采购16套风电塔架,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2,035,200.00元。
(8)2010年2月8日,公司与华能阜新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编号为HN-C-LN/FXZB-WZ/TTⅡ-002的《华能阜新彰北风电项目塔筒采购合同》,合同约定华能阜新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采购67套风电塔架,合同金额为人民币68,102,887.00元。
(9)2010年3月20日,公司与华能通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签署了编号为HN_C_NMG/ZRH2 I _WZ/TT1_002的《华能通辽浩日格吐风电项目塔筒采购合同》,合同约定华能通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向公司采购41套风电塔架,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2,811,790.00元。
(10)2010年4月1日,公司与国水投资集团调兵山风电有限公司签署了编号为GSDBS-JS-18的《国水投资集团调兵山泉眼沟风电场新建工程塔筒设备采购合同》,国水投资集团调兵山风电有限公司向公司采购33套风电塔架,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3,420,816.00元。
(11)2010年4月9日,公司与华能阜新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编号为HN-C-LN/NF-WZ/TT-002《华能阜新牛坟各勒风电项目塔筒采购合同》,合同约定华能阜新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采购33套风电塔架,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3,688,446.00元。
(12)2010年4月9日,公司与华能阜新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编号为HN-C-LN/ZL-WZ/TT-002《华能阜新扎兰山风电项目塔筒采购合同》,合同约定华能阜新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采购33套风电塔筒,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3,688,446.00元。
(13)2010年5月5日,公司与华润电力(风能)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编号为CRPW-FX-2010-015《华润电力风能辽宁阜新风电项目风机塔架采购合同》,合同约定华润电力(风能)开发有限公司向公司采购26套金风GW82-1500-70、20套金风GW77-1500-65风力发电机组塔架,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0,443,756.00元。
(14)2010年5月20日,公司与华能阜新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编号为HN-C-LN/LG-WZ/TT-002《华能阜新良官营子风电项目塔筒采购合同》,华能阜新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采购33套风机塔筒,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3,688,446.00元
(15)2010年6月11日,公司与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国电沈阳热电有限公司一期2×330MW热电联产机组钢结构合同文本》,合同就国电沈阳热电有限公司一期2×330MW热电联产机组钢结构以包工包料工方式委托公司生产、检验、包装、发货,两台钢结构合计5,000吨,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1,220,286.00元。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无任何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无任何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第六节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发行各方当事人情况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155号
0418-6602618
0418-6602618
王军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
010-59734981
010-59734978
徐文峰
北京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010-64402232
010-64402915
田丰华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
010-82330558
010-82327668
许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0755-25938000
0755-25988122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0755-82083333
0755-82083333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询价推介时间
2010年9月15日至9月17日
网上网下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0年9月21日
网下申购、缴款日期
2010年9月27日
网上申购、缴款日期
2010年9月27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发行后尽快安排上市
第七节备查文件
1、招股意向书全文、备查文件和附件可到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法定住所查阅。查阅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招股意向书全文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www.szse.cn。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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