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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鸿基情况说明又现新疑问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6日 07:39  大众证券报

  近期,《大众证券报》独家报道了“深鸿基贱卖子公司之离奇三重门”、“深鸿基卖子公司价格偏贱获证实 接盘者赛德隆四个月净赚近亿元”、“深鸿基为他人作嫁衣 新鸿业股权转让造就亿万富豪”、“深鸿基资产评估乱象”等一系列新闻。昨日,深鸿基就近期的报道,发布了长达14页的董事局公告,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记者发现,深鸿基的公告中有多处与公司之前的表述并不一致,一些新的疑问也随之而出。

  鸿基新城是进是退?

  对于公司为什么要退出鸿基新城项目,深鸿基说明了两点原因,一是当时公司现金流不充足,而且该项目后续所需资金巨大;二是从商业利益的角度,经济适用房项目的利润偏低,转让股权确保公司全身而退,也为公司在其它地区开发新项目提供了机会。

  疑问之一:既然当时公司的现金流不充足,为什么不要求受让方赛德隆立刻付款?而是在两个月以后高价买入西安深鸿基,两相抵消后,“现金流不充足”的深鸿基反而还要向百川盛业支付4831万元的补偿金?

  疑问之二:2007年,关振芳在接受《西安晚报》记者采访时称,“投资西部、投资西安是集团当初经过慎重考虑之后决定的。经适房虽然微利,但是鸿基集团是一个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企业。鸿基新城共投资80亿人民币,对整个集团今后的经营发展非同小可。集团这几年舍弃了非常好的商品房项目,主要是想集中财力、人力、物力于鸿基新城项目,给市委市政府以及老百姓有个满意的交代。”三年前,鸿基集团为了鸿业新城“舍弃了非常好的商品房项目”,现在却愿意舍弃鸿业新城而“为开发其他项目提供机会”?为何三年前说经适房虽然“微利”但公司具有“高度责任感”,而现在却因经适房项目“利润偏低”又想“全身而退”了?

  是否存在关联交易?

  对于关振芳、赛德隆、百川盛业与深鸿基是否有关联的问题,深鸿基解释称,赛德隆、百川盛业公司不存在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10.1.6 规定的如下情形: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由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疑问之一:记者细读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原文,发现10.13中有一条非常重要的用来界定关联关系的条文:“中国证监会、本所或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深鸿基为什么偏偏把这条以“利益倾斜”为主要界定方式的条文隐藏掉呢?

  疑问之二:深鸿基今年的半年报显示,赛德隆出现在“期末单项金额前十名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榜单中的第三位,深鸿基对赛德隆的应收账款余额高达4744万元。2006年10月,凯方地产将其持有西安新鸿业95%股权中的28.5%作价757万元转让给赛德隆,而赛德隆取得上述股权竟至今未付款,这样的情况算不算是“利益倾斜”呢?

  对于这些疑问,《大众证券报》将继续关注。 记者 钱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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