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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0554股票简称:泰山石油公告编号2010-16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预计2010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划分

  关联人

  预计总金额

  预计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2009年实际发生总金额

  采购油品

  油品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40000

  82%

  245349.83

  2010年5月12日,公司《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提案》在2009年度股东大会上被否决,公司自股东大会决议形成之日起已停止了所有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油品采购,公司的油品采购全部为市场采购。公司自2010年5月12日至8月31日期间在市场采购的油品金额为67,848.72万元;2010年年初至5月12日期间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油品交易金额为120,187.52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的82.14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24.57%的本公司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性质为国家股。其情况介绍如下:

  法定代表人:苏树林

  注册资本:867亿元

  成立日期:2000 年2月25日

  公司概况: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首家在香港、纽约、伦敦、上海四地上市的公司,亦是上、中、下游业务高度一体化的能源化工公司。中国石化及其附属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

  石油和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和贸易;

  石油的加工/石油产品的生产/石油产品的贸易及运输、分销和营销;

  石化产品的生产/分销和贸易。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定价原则:凡政府(含地方政府)有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凡没有政府定价,但已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前三者均没有的,执行协议价。

  交易价格:根据定价原则随时调整。成品油价格由国家计划发展改革委员会调整制定,本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油品交易执行以上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油品经营业务为公司主营业务,在业务收入及利润总额中占绝对比重,由于国内成品油价格实行国家定价且市场上无大宗系统外油品供应,本公司油品经营业务不存在市场选择。

  因国内大宗成品油供应商只有中国石化、中石油两家,且因配置计划、供应保证、运输成本等原因,本公司大部分成品油均购自母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有其存在的必要性。除非国内成品油供货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否则本公司与母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将继续持续。

  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油品采购日常关联交易自2000年以来延续至今,系公司维持正常经营的必须举措,如公司停止与母公司的关联油品采购,将难以在市场持续获得有质量、数量保障的成品油供应,成品油的采购成本将会加大,公司的经营活动将受到影响,持续、稳定的经营将无法得到保障。

  五、 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油品采购交易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每年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对公司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进行了合理预计,根据预计金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关联董事、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均回避表决。对于预计范围内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在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均予以了披露。

  《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2010年9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认真了解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关于201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部参加表决并投了赞成票,关联董事全部回避了表决。现就公司2010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合同》执行,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内部价格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油品经营业务为公司主营业务,在业务收入及利润总额中占绝对比重,因国内大宗成品油供应商只有中国石化、中石油两家,且因配置计划、供应保证、运输成本等原因,本公司大部分成品油均购自母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公司油品经营业务不存在市场选择,该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维持经营的必须举措,且均已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0 年6月3日在北京签订了长期关联交易合同。

  七、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出具的独立意见;

  3、 签署的有关协议、合同。

  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 年9月1日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认真了解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关于201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部参加表决并投了赞成票,关联董事全部回避了表决。现就公司2010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合同》执行,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内部价格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油品经营业务为公司主营业务,在业务收入及利润总额中占绝对比重,因国内大宗成品油供应商只有中国石化、中石油两家,且因配置计划、供应保证、运输成本等原因,本公司大部分成品油均购自母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公司油品经营业务不存在市场选择,该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维持经营的必须举措,且均已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

  独立董事:宫香基、黄兆良、李相杰

  2010年9月1日

  证券简称:泰山石油证券代码:000554公告编号:2010-17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9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00点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9月16日—2010年9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9月17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9月16日下午15:00 至2010年9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0年9月10日(星期五)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9月10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为:审议公司《关于201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相关披露请查阅 2010年9月2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资料。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股票。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登记时间:2010年9月16日上午8:30至下午4:3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代理权。

  1.对召开股东会通知所列示的第项议题投赞成票;

  2.对所列示的第 项议题投反对票;

  3.对所列示的第 项议题投弃权票;

  4.该代表人对可能纳入股东会议程的临时提案(具有/不具有)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的具体指示为:

  5、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可/否)按自己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委托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有效日期: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 年9月17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554;投票简称:泰山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会的申报价格, 1.00 元代表议案一,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议案名称

  对应申报价格

  议案一

  《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1.00

  (3)对于表决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 “泰山石油”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议案一投同意票,投票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委托价格

  委托股数

  360554

  泰山投票

  买入

  1.00

  1股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9月16日下午15:00 至2010年9月17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二)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四)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支清

  联系电话:0538-6269630

  传真:0538-8265450

  通讯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104号

  邮编:271000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此通知。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一日

  附: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各位股东:

  受公司董事会委托,我向大会提交《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请予审议。

  一、预计2010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划分

  关联人

  预计总金额

  预计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2009年实际发生总金额

  采购油品

  油品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40000

  82%

  245349.83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24.57%的本公司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性质为国家股。其情况介绍如下:

  法定代表人:苏树林

  注册资本:867亿元

  成立日期:2000 年2月25日

  公司概况: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首家在香港、纽约、伦敦、上海四地上市的公司,亦是上、中、下游业务高度一体化的能源化工公司。

  中国石化及其附属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

  石油和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和贸易;

  石油的加工/石油产品的生产/石油产品的贸易及运输、分销和营销;

  石化产品的生产/分销和贸易。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定价原则:凡政府(含地方政府)有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凡没有政府定价,但已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前三者均没有的,执行协议价。

  交易价格:根据定价原则随时调整。成品油价格由国家计划发展改革委员会调整制定,本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油品交易执行以上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油品经营业务为公司主营业务,在业务收入及利润总额中占绝对比重,由于国内成品油价格实行国家定价且市场上无大宗系统外油品供应,本公司油品经营业务不存在市场选择。

  因国内大宗成品油供应商只有中国石化、中石油两家,且因配置计划、供应保证、运输成本等原因,本公司大部分成品油均购自母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有其存在的必要性。除非国内成品油供货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否则本公司与母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将继续持续。

  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油品采购日常关联交易自2000年以来延续至今,系公司维持正常经营的必须举措,如公司停止与母公司的关联油品采购,将难以在市场持续获得有质量、数量保障的成品油供应,成品油的采购成本将会加大,公司的经营活动将受到影响,持续、稳定的经营将无法得到保障。

  五、 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油品采购交易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每年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对公司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进行了合理预计,根据预计金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关联董事、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均回避表决。对于预计范围内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在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均予以了披露。

  《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2010年9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认真了解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关于201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部参加表决并投了赞成票,关联董事全部回避了表决。现就公司2010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合同》执行,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内部价格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油品经营业务为公司主营业务,在业务收入及利润总额中占绝对比重,因国内大宗成品油供应商只有中国石化、中石油两家,且因配置计划、供应保证、运输成本等原因,本公司大部分成品油均购自母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公司油品经营业务不存在市场选择,该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维持经营的必须举措,且均已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0 年6月3日在北京签订了长期关联交易合同。

  七、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出具的独立意见;

  3、 签署的有关协议、合同。

  此提案。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 年9月1日

  证券代码:000554股票简称:泰山石油公告编号2010-15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20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9月1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董事长冯东青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并以4票赞成,冯东青、丁绍红、路晓明、张卫平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10年全年与关联交易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油品采购金额240000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的82%。此议案提交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确定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相关事项。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9月17日在公司总部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相关具体事宜见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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