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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黄浦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遭上证所公开谴责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9日 11:28  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8月29日电(记者 潘清)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宣布,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进行公开谴责。

  经查明,2010年4月7日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六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受让大股东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广银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4月8日,新黄浦公司与新华闻签订了《收购意向书》,确定了本次股权收购价格以新黄浦公司与新华闻双方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确定的评估价格为准,在该关联交易未履行信息披露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情况下,同日新黄浦公司就支付给了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8亿元意向金,造成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后新黄浦公司在监管机构监管下追回了2.8亿元资金,并于4月17日进行了披露。

  上证所表示,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证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上证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给予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开谴责。

  上证所称,希望新黄浦公司大股东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上证所业务规则,并且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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