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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8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0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

  2.2 基金产品说明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2.4 信息披露方式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5年1月12日至2010年6月30日)

  ■

  注: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在资产配置中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40-95%,债券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55%。本基金自2005年1月1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六个月内,达到了本基金合同第11条规定的投资比例限制。

  4 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3年5月成立,注册资本1.3亿元,注册地为上海。公司股权结构为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出资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6.16%;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8.46%;吉林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38%。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共有七只开放式基金,除本基金外,另外六只基金—天治财富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天治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天治创新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天治稳健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治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分别于2004年6月29日、2006年1月20日、2006年7月5日、2008年5月8日、2008年11月5日、2009年7月15日生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

  注:1、表内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为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基金运作。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及《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没有与本基金投资风格相似的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社保组合、企业年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现本基金有涉嫌内幕交易、涉嫌市场操纵和涉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0年上半年,股市出现了较大的跌幅,一季度以震荡为主,但是二季度随着房地产等调控政策的出台,出现了2008年底反弹以来的单季度最大跌幅,上半年上证指数累计跌幅26.82%。年初由于欧洲几个国家的主权债务危机问题,引发大家担忧海外复苏的程度,从而担忧出口下降,但是更严重的是二季度国内的调控政策,由于房地产的调控,信贷也受到严格的控制,引起大家对经济增速放缓和流动性从紧的担忧,所以二季度周期性行业出现了快速的下跌。但是随后国家公布的从实体经济数据看,国内工业增加值同比仍保持了较快的增长,1-5月份累计同比增长18.5%,但是累计增速确实在趋缓。工业企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增速同比和环比增速也维持了较好的局面,1-5月份工业企业收入同比增长38.17%,利润总额增长81.64%,虽然增速仍然较快,但是相比1-2月份的数据增速也已放缓,当然这其中有基数的问题,但是也基本印证我们对今年经济整体增速虽然较高,但是走势应该是前高后低的判断。信贷层面仍然在按照国家适度宽松的态度进行,预计全年贷款仍会按照3/3/2/2的比例进行,但是由于央行的收缩,二季度市场资金面紧张,股份制银行的存贷比较高,再加上由于房地产调控效应逐步显现,所以热钱流出的迹象逐步显现,这也使资金面趋紧的形势更严重,虽然这个情况在6月末稍有改善,但是还有待观察后续情况。反倒是一季度大家担心的通胀,加息问题,目前看来可能性已经大大降低,6月份的CPI数据只有2.9,低于原来市场的预期,但是最近猪肉价格的上涨,可能会引起市场的再次担忧,此外,上半年市场预期的人民币升值在国家对汇率改革之后,一定程度上也缓解了人民币在国际上的压力。

  由于政策和实体经济的复杂性,本基金在上半年的投资中保持了相对均衡的行业配置,一季度仓位相对较高,但是在二季度初前后,由于国家对房地产的调控等措施,所以降低了仓位,而且二季度主要的仓位配置在金融,机械设备,食品饮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技术等行业,较好地把握了投资机会,为投资人实现了较好的相对收益。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0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7730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3.4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22.32%,本报告期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为8.86%。按照晨星公司分类排名,2010年上半年本基金在参加排名的86只激进配置型基金中排名第2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的市场环境,国际市场的环境比上半年要好,欧洲债务危机告一段落,欧央行的压力测试显示结果较健康,美国仍在复苏中,但是较不确定的是各个国家收缩财政支出,会不会引起经济的动荡,但是我们认为在刚经历危机之后,各国政府应该都会比较谨慎。国内的情况,虽然下半年的经济增速没有上半年快,但是这也是政府调整的结果,上半年的房地产调控和央行较大的货币回收力度已经在股市得到充分的体现,目前房地产调控也已经沿着政府希望看到的方向在进行,出现了明显的效应,下半年出更严厉政策的可能性较小,流动性应该比上半年宽松,但是也要当心年底和每个季度末的考核带来的资金面的变化。由于政府调整经济结构的目标仍然在,所以可以关注十二五规划的相关内容,政府可能会进一步出台一些与国家调整经济结构,促进产业升级的相关积极政策。我们认为从目前的经济运行来看,仍然处于较好的状态,虽然下半年的经济增速会放缓,但是上半年的下跌已经反映了很多悲观的预期,业绩增长的不确定性和高估值的一些公司风险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释放,虽然市场可能还会有震荡出现,但是我们认为风险小于上半年,所以整体上,我们仍然会保持相对均衡的行业配置,其中重点突出对泛消费类行业、新材料、新技术、新能源以及与铁路建设、国家电网投资等相关的行业和公司的投资,深挖个股,同时在市场趋势中寻找周期性行业的波段机会,争取为投资人创造更好的投资收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由基金结算部负责,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的约定,制定了内部控制措施,对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的各个环节和整个流程进行风险控制。基金结算部人员均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和会计专业工作经历。为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公平、合理、合规,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估值委员会(以下简称"估值委员会"),制定了有关议事规则。估值委员会成员包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负责基金结算的管理层、监察稽核部总监、金融工程小组等,所有相关成员均具有丰富的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公司估值委员会对于投资管理部以及金融工程小组提交的估值模型和估值结果进行论证审核,并签署最终意见。基金经理会参与估值,与金融工程小组一同根据估值模型、估值程序计算提供相关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以进行估值处理,将估值结果提交公司估值委员会。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银行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与任何第三方签定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不进行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中国民生银行根据《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托管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天治品质优选基金”)。

  本报告期,中国民生银行在天治品质优选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天治品质优选基金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执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由天治品质优选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截止日2010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7730元,基金份额总额159,918,549.02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月1日 至 201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月1日 至 201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报告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刘珀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闫译文,会计机构负责人:尹维忠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92号文《关于同意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05年1月12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1,212,569,189.32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各类股票、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以股票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以自下而上的股票优选策略为主,辅以自上而下的类别资产配置、行业资产配置,并依托专业的管理经验和有效的风险预算管理,构建和动态调整投资组合,以追求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标普300指数×70%+中信标普国债指数×30%。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0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2009年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 税项

  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2010年上半年度及2009年上半年度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6.4.8.2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6.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2010年上半年度及2009年上半年度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

  注:1、申购含红利再投资、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2、本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费率标准与其他相同条件投资者适用的费率相一致。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

  注: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费率标准与其他相同条件投资者适用的费率相一致。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6.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于2010年上半年度及2009年上半年度均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证券。

  6.4.9 期末(2010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证券。

  6.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期末无银行间正回购余额。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期末无交易所正回购余额。

  6.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1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表中“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表中“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表中“买入股票成本”、 “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1.2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5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9.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7.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0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新聘任总经理刘珀宏先生、副总经理闫译文女士。自2010年5月28日起,秦海燕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谢京不再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报告期内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上述佣金已扣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

  2、基金专用席位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经营行为规范,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2)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3)有良好的内控制度,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4)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质量较高的宏观、行业、公司和证券市场研究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

  (5)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准确地提供信息资讯服务。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公司的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专用交易单元,并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3、报告期内本基金新增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1个交易单元。

  10.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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