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年8月18日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控股股东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航集团”)处获悉,因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山航集团委托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将山航集团持有的我公司15,000,000股国有法人股司法冻结。
截止2010年8月19日,山航集团持有本公司168,004,000股国有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2%;此次被冻结的15,000,000股占山航集团所持股份的8.93%。占公司总股本的3.75%。
特此公告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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