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认定受贿845万元,商务部条法司原正局级巡视员郭京毅,昨天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死缓。昨天与郭京毅同时拿到终审判决的另外5名被黄光裕案牵出的官员,还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外资企业注册局副局长刘伟,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一处原处长孙海渟、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科原科长梁丛林、主任科员凌伟,海淀区国家税务局财务管理科原副科长梁敏进。
上述5人终审也未能翻盘。
商务部巡视员:受贿800余万 终审判死缓
法院认定:2004年至2007年间,郭京毅为国美电器公司在股权变更、反垄断审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分两次给予的人民币110万元。此外,郭京毅还在对首创集团的一家公司提供帮助后,从首创集团下属的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公司半价购买别墅,获利123万余元。郭京毅还伙同许满刚收受巨额贿赂387 万余元后,利用职权为他人提供帮助。郭京毅还在收受一家律所78万元后给该律所介绍业务。
郭京毅是商务部2003年设立以来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案发后,郭京毅退缴受贿赃款人民币6772037元,冻结“雪梨澳乡”联体别墅一套。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郭京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郭京毅上诉后北京市高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工商总局官员:收受便宜别墅 终审判11年
昨天与郭京毅一同领到终审判决的另一名高官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官员刘伟。
法院查明,刘伟在担任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外资管理处副处长和注册指导处处长期间,于2000年至2003年,单独或伙同郭京毅接受请托,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公司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审批、拟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等事项中提供帮助,收受上述公司给予的现金、劳力士手表和一套便宜别墅,共价值134万余元。这笔受贿金额中,大部分钱财是伙同郭京毅一起收受的。郭京毅落马后,将刘伟检举。
案发后,刘伟及其亲属退缴了受贿所得全部赃款及手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刘伟有期徒刑11年。刘伟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北京市高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国税总局稽查处长:收百万“封口费” 判刑13年
原国税总局官员孙海渟,也是被黄光裕拉下水的高官之一。46岁的孙海渟案发前任国税总局稽查局稽查三处处长,查办过多起税务大案,曾是刘晓庆税案的专案组负责人,在圈内被公认为“著名税务征管及稽查专家”。孙海渟在对国美进行检查期间,答应不向社会公开检查情况,收受黄光裕100万元“封口费”。
据孙海渟供述,卡里的钱他一直没敢动。2008年11月,黄光裕被警方拘留后,他怕被牵连,将10张银行卡剪成碎片,投入下水道冲走。2009年初,孙海渟被检察机关带走调查。
市二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孙海渟有期徒刑13年。孙海渟上诉后,北京市高院昨天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名原北京市国税局干部:分别获刑12年、13年、14年
此外法院还查明:原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科科长、执行科科长梁丛林,原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科主任科员凌伟,原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财务科副科长梁敏进,涉嫌单独或结伙收受国美等公司贿赂或帮助介绍受贿。
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分别判处梁丛林14年有期徒刑,判处凌伟13年,梁敏进12年有期徒刑,在案扣押三人的现金、汽车等款物予以没收。3人上诉后被北京市高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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