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13版)
二、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首次认购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万元(含认购费)。
2、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募集日9:30-16:3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3、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并经本人签章/签字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书;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签名;
(3)同名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签名、公证处的公证书、授权委托书(仅适用于代办情况)。
(5)填妥并经本人签章/签字的个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以及认购/申购无效资金退款的结算汇入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并经本人签章/签字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划款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或等效力的证明文件(适用于认/申购基金时)。
5、认购资金的划拨
(1)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汇入下列任一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 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14152902570136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152031305001266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44188-8050-156404080240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0892436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66577018150019209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市交银大厦支行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180100100040041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3492300040006269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卢湾支行
(2)汇款时,客户须注意以下事项:
1)客户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金元比联直销机构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2)汇款时应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用途栏内容;
3)为确保客户资金及时准确入账,建议客户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真至直销中心。
(3)个人投资者应在认购申请当日16:30之前将资金足额汇入前述账户。
6、交易中的注意事项
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不受理投资者以现金方式提出的认购申请。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当天可办理认购申请,但认购的有效要以基金账户开立成功为前提。
(1)认购申请当日,若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作无效处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投资者开户成功,但认购资金从非“指定银行账户”划来,或者资金划拨没有使用存折转账、信汇或电汇方式的;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7、对认购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投资者,本公司可提供上门服务。
8、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已开户并签署传真协议的投资者可以通过传真交易的形式办理基金认购业务。
(二)代销本基金的银行
以下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银行,包括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具体请以该等银行业务规则为准。
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募集日9:00至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个人投资者签约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华夏银行华夏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签约开户手续: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
②本人华夏银行华夏卡;
③填妥的基金代理销售业务客户签约表、基金代理销售账户类业务申请表;
④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签约开户手续须到华夏银行营业网点办理。
2)认购可通过华夏银行营业网点、电话银行95577或网上银行(www.hxb.com.cn)等渠道办理。
3)投资者可于T+2日(T日指申购、赎回或其它交易的申请日)后通过华夏银行营业网点、网上银行(www.hxb.com.cn)或电话银行95577等渠道查询认购结果。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 至15: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立浦发银行交易账户及基金账户申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浦发银行的交易账户及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浦发银行东方卡;
3)完成并签署《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个人客户投资风险分析评估报告》;
4)阅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风险提示、权益须知及业务须知》,填妥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个人)》。
(3)、提出基金认购/集中申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浦发银行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后,可提出开立及认购/集中申购申请。提出认购/集中申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浦发银行东方卡;
2)填妥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表(个人)》。
浦发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注册登记人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集中申购申请,投资者可在T+2 日(工作日)在浦发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集中申购申请确认书,认购/集中申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认购成立/集中申购成功后才能确认。
(4)、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浦发银行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开户和认购流程:
1)开户及认购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15:00以后的申请于下一工作日提交)。
2)开立中信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信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事先办妥的中信银行理财宝卡;
②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③填妥的中信银行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中信银行理财宝卡(存有足够资金);
②填妥的中信银行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三)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包括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募集日的9:30-11:30,13:00-15:00(部分证券公司11:30-13:00照常受理)(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代销机构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在认购本基金前已经开立了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的个人投资者无须再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可直接认购本基金。
5、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6、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需要本人到代销机构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个人投资者如办理认购,应预先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3)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机构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四)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1、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受理认购金额在50,000元以上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追加投资金额最低为1,000元。
2、开户和认购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6:00(周六、周日不受理)。
3、个人投资者到天相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指定银行账户的储蓄卡、借记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个人投资者到天相网点办理认购手续,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
(3)指定银行账户的储蓄卡、借记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4)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5、详细流程和资料请以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要求为准。
三、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申请,首次认购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含认购费)。
2、受理开户及认购时间:
基金募集日9:30-16:3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3、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签字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书;
(2)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有效注册登记书复印件;
(3)加盖单位公章的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报表》复印件;
(4)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签章/签字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
(5)加盖预留印鉴的《印鉴卡》(一式三份);
(6)加盖单位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7)加盖单位公章的机构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
(8)法人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签名。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在理财中心账户的户名一致。
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并加盖预留印鉴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划款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或等效力的证明文件(适用于认/申购基金时)。
5、资金划拨:
(1)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汇入下列任一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14152902570136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152031305001266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44188-8050-156404080240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0892436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66577018150019209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市交银大厦支行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180100100040041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海市陆家嘴支行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3492300040006269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卢湾支行
(2)汇款时,客户须注意以下事项:
1)客户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金元比联直销机构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2)汇款时应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用途栏内容;
3)为确保客户资金及时准确入账,建议客户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真至直销中心。
4)投资者应在认购申请当日16:30之前将资金足额汇入前述账户。
6、交易中的注意事项
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不受理投资者以现金方式提出的认购申请。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当天可办理认购申请,但认购的有效要以基金账户开立成功为前提。
(1)认购申请当日,若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作无效处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投资者开户成功,但认购资金从非“指定银行账户”划来,或者资金划拨没有使用存折转账、信汇或电汇方式的;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7、对认购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投资者,本公司可提供上门服务。
8、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已开户并签署传真协议的投资者可以通过传真交易的形式办理基金认购业务。
(二)代销本基金的银行
以下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银行,包括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9:00—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办理)。
(2)机构投资者签约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华夏银行单位活期存款账户或华夏单位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银行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签约开户手续:
①被授权人携带授权机构银行存款账户的预留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公章)。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②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③基金业务授权书;
④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印鉴;
⑤填妥的基金代理销售业务客户签约表(要加盖单位公章)、开户申请表(要加盖单位预留银行印鉴);
⑥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签约开户手续须到华夏银行营业网点办理;
2)认购可通过华夏银行营业网点、电话银行95577或网上银行(www.hxb.com.cn)等渠道办理;
3)投资者可于T+2日(T日指申购、赎回或其它交易的申请日)后通过华夏银行营业网点、网上银行(www.hxb.com.cn)或电话银行95577等渠道查询认购结果。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 至15: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立浦发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及基金账户申请
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浦发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浦发银行交易账户及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3)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5)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机构)》。
(3)提出基金认购/集中申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浦发银行交易账户及基金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集中申购申请。提出认购/集中申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表(机构)》。
浦发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注册登记人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集中申购申请,投资者可在T+2 日(工作日)在浦发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和认购/集中申购申请确认书,认购/集中申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认购成立/集中申购成功后才能确认。
(4)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浦发银行的说明为准。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开户和认购流程:
1)开户及认购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15:00以后的申请于下一工作日提交。
2)开立中信银行的交易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信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事先办妥的中信银行转账支票;
②机构证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社会团体证件、事业法人证件、技术监督局代码、行政机关、军队、武警、下属机构(具有主管单位批文号)、基金会、其它机构证明)复印件、预留印鉴、法人授权书、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同一投资者只能利用一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作为身份证明依据;
③填妥的中信银行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事先办妥的中信银行转账支票;
②填妥的中信银行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信银行的说明为准。
(三)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包括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募集日的9:30-11:30,13:00-15:00(部分证券公司11:30-13:00照常受理)(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8)开户合同书(相关公司适用)。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需要由授权的业务经办人本人到代销机构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机构投资者如办理认购,应预先在资金账户或存款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3)机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机构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四)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1、开户和认购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6: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受理最低认购金额在50,000元以上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追加投资金额最低为1,000元。
3、机构投资者到天相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应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机构公章);
(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预留印鉴;
(5)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6)指定银行账户所在银行开具的《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机构投资者在天相网点办理办理认购手续,应提交以下材料:
(1)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
(3)填妥的认购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5、详细流程和资料请以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要求为准。
四、清算与交割
(一)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公司的基金募集专户中,认购资金冻结期间的资金利息折算为投资者的基金份额。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人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五、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期届满,本基金具备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本基金募集失败时,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的资金加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给认购人。
六、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
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200120
法定代表人:冯辞
成立日期: 2006年11月13日
电话:(021)68881801
传真:(021)68882865
联系人:李晓琳
客户服务专线:(021)61601898或4006660666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7年4月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工商银行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05]272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叁佰肆拾亿壹仟捌佰捌拾伍万零贰拾陆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三)代销机构
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刘海燕
电话:(010)85238422
传真:(010)85238419
联系人:郑鹏
公司网站:www.hxb.com.cn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2431
联系人:徐伟、虞谷云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孔丹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金蕾
电话:010-65557013
传真:010-65550827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4、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 时代金融中心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电话:(0755)83025022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张萍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228
公司网址:www.jyzq.com.cn
5、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北路8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电话:010-59355946,010-59355941
传真:010-66553791
联系人: 张伟智,李微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618
网址: www.e5618.com
6、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联系人:权唐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7、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联系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64738844
联系人:胡洁静
网址:www.sywg.com.cn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
网址:www.htsec.com
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25 、24楼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系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盛宗凌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公司网站:www.lhzq.com
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7
联系人:肖中梅
网址:www.gf.com.cn
11、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五四路新天地大厦7、8、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传真:0591-87383610
联系人:张腾
公司网址:www.gfhfzq.com.cn
1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服务热线:4008888666
联系人:芮敏祺
网址:www.gtja.com
1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热线:95565、4008888111
1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1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胡长生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李洋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6、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联系电话:0551-2207929
传真:(0551)2207965
联系人:李纯刚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5578、400-888-8777
公司网站:www.gyzq.com.cn
1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客户服务电话:10108998
传真:021-68815009
联系人:刘晨
网址:www.ebscn.com
18、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446
传真:(010)66045500
联系人:潘鸿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www.txjijin.com
(四)基金注册登记人
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法定代表人:冯辞
电话:(021)68881801
传真:(021)68881875
(五)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6000
联系人:秦悦民
经办律师:秦悦民、王利民
(六)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法人代表:葛明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方侃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方侃
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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